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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8月,开封市某夜总会老板张某,因消防事故责任罪,被政法机关依法逮捕。面对记者的采访,他感慨万千,说自己与火打了十几年交道,最后还是“栽”到了火上。与其说他直面烧死了三条生命的大火困惑,倒不如说他自认倒霉,哀怨时运不济。在他看来,完全可以不出事故,甚至根本不该出事故的地方竞出了事故。因为辖区消防部门曾两次下达限期整改的火险通知书,他仍我行我素,不予理睬。其实他懊恼和痛苦的只是投出去打了水漂,在火中灰飞烟灭的20多万元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