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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美国小镇。我向往它。
写下这一行字,回读一遍,听上去好像受了什么刺激,是有一些触动,前一段时间读到美国桂冠诗人Ted Kooser的一首短诗《冬日清晨》:
“公路远处一方农舍的窗子/对着黑暗低微而自信地倾诉/陪伴这一片的沉寂只有热水壶的耳语/遥望寒冷的星光,是那一圈蓝色的火焰”
据说Ted最擅长用诗来描述美国小镇的恬静生活,读完这诗,的确让人沉浸到对美国小镇的遥遥向往中。
但真正勾起我“小镇思绪”的,却是这几天都在听的克里斯·布朗的歌,这位R&B和Hip Hop界新一代小天王的音乐,初听之下,颇觉惊艳,找到他的MV一看,更惊为天人,继续探究他的履历,彻底无语了:
2005年推出处子专辑《Chris Brown》,头号主打《Run It!》成功登顶Billboard公告牌百大热曲榜冠军,克里斯·布朗由此成了音乐史上第一个演艺生涯首发单曲即拿下冠军的男艺人,而这一年他只有16岁。
这个桀骜不驯的小子——他跳起舞来好像用舞步在地上涂鸦,他唱起歌来好像用声音在你心上刺青——被粉丝昵称为TeamBreezy,他就出生在弗吉尼亚州一个只有2000人口的小镇Tappahannock上。
Tappahannock,听上去像一辆货车“咣当”“咣当”驶过寂静的小镇,那里的街道一定行人寥寥,天气“响晴炎热”,天空中“推挤过来几朵白云,卷动些许闷热的空气”,像安妮·普鲁在小说《断背山》中所描述的小镇里弗顿那样,如果Tappahannock不是那么寂静炎热,克里斯·布朗后来的音乐创作也不会那样动感、喧闹,又不失清凉的慰藉。
据说在美国,穷人住大城市,中产阶级住郊区,富人住小镇。但让小镇闯入人们视线中的,可不是那些富人,怎么说呢?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镇不在大小,有歌星则出名。弗兰克·辛纳特拉,菲丝·希尔,Pink,克里斯·布朗……这些从小镇走向世界的歌手,用如日中天的名气和声望,将家乡的小镇打磨得如同小钻石般熠熠生辉。
来自小镇的歌手,都早早地展露音乐才华,你想,小镇,那是广袤土地上一方小舞台,任何时候亮开歌喉,万物都会含笑倾听。所以克里斯·布朗2岁便会跳舞,11岁就能唱饶舌歌;出生于密西西比州的小镇杰克肯的美国乡村音乐天后菲丝·希尔,也是在7岁时开始在家庭聚会上演唱的。也许因为小镇太小,总向往去外面的大天地闯一闯,所以来自小镇的歌手们,身体里的音乐小精灵都在被“出名要趁早”的念头追着跑。
是不是在小镇长大的歌手,都像风一样自由无拘,像云一样恣意无束?换句话说,是不是小镇歌手,都不走寻常路,都有一些坏坏的?
顶着粉色惊世发色,被媒体誉为“下一个麦当娜”的Pink,豪言壮语就是“我要接收全世界,然后把它漆成粉红色”,惊世骇俗的Pink就出生在费城郊外的小镇Doylestown上。
再看克里斯·布朗,他首张专辑就叫《旷课效应》,一经推出,全世界的旷课少年都与他一拍即合;他酷爱骷髅头文身,专辑《F.A.M.E.》的名字灵感,据说就来自他手臂内侧的文身。这都是小事,当女友Rihanna鼻青脸肿皮开肉绽的照片公布于世,克里斯·布朗以重罪指控被推上被告席,全世界都震惊了,原来这个健康的邻家大男孩阳光般的笑容下,竟深藏着一张暴力面孔。
还有弗兰克·辛纳特拉,在英国广播公司评选的“20世纪百名最伟大歌手”中,约翰·列侬排第六,他排第一名,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他的歌声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这位伟大歌手出生于新泽西州不足一平方英里的小镇荷伯肯,但这位小镇大歌手,可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他吃喝嫖赌,强横霸道;他在好莱坞拉帮结伙,俨然就是个黑帮老大……
当小镇成了歌手歌声中的一抹润饰,舞步中的一串花式,履历表中的一项说明,小镇就与歌手有了斩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
在弗兰克·辛纳特拉扬名世界之后,小镇荷伯肯颇以他为荣,又是建纪念公园,又是修博物馆,还开设“辛纳特拉之旅”来招徕游客,连他爸当队长的消防局也列为景点之一。不过,辛纳特拉对荷伯肯却一点面子也不讲,不仅不肯衣锦还乡,提起小镇还冷嘲热讽。
曾有记者这样解读他们之间的关系:“不难理解辛纳特拉为什么对荷伯肯不屑一顾——在小镇,他既看不见未来声誉,也摸不着尘世快乐;也不难想像为什么荷伯肯要以辛纳特拉为招徕——这个能与小镇沾边的世界级偶像,正投合了所有人把鱼和熊掌全攫在怀里的梦想。”这是对小镇与歌手之间爱恨关系的最好解读。
我从未去过美国小镇,但更早的时候,曾拜访过加拿大阿尔伯塔省的美丽小镇Banf,它坐落在圣路易斯湖畔,如果把圣路易斯湖比作翡翠般的蓝眼睛,它就是蓝眼睛下的一颗美人痣,就那么美!美得让我把自己最喜爱的发卡留在那里,心想:权当做我的分身从此留在此地,再不离开……
去或者没去过,美国小镇就在那里。不悲不喜。听或者没听过,小镇歌手的歌声就在那里。不舍不弃。写下这篇文章的这一刻,我住进了小镇的心里,默然,相爱,寂静,喜欢。
写下这一行字,回读一遍,听上去好像受了什么刺激,是有一些触动,前一段时间读到美国桂冠诗人Ted Kooser的一首短诗《冬日清晨》:
“公路远处一方农舍的窗子/对着黑暗低微而自信地倾诉/陪伴这一片的沉寂只有热水壶的耳语/遥望寒冷的星光,是那一圈蓝色的火焰”
据说Ted最擅长用诗来描述美国小镇的恬静生活,读完这诗,的确让人沉浸到对美国小镇的遥遥向往中。
但真正勾起我“小镇思绪”的,却是这几天都在听的克里斯·布朗的歌,这位R&B和Hip Hop界新一代小天王的音乐,初听之下,颇觉惊艳,找到他的MV一看,更惊为天人,继续探究他的履历,彻底无语了:
2005年推出处子专辑《Chris Brown》,头号主打《Run It!》成功登顶Billboard公告牌百大热曲榜冠军,克里斯·布朗由此成了音乐史上第一个演艺生涯首发单曲即拿下冠军的男艺人,而这一年他只有16岁。
这个桀骜不驯的小子——他跳起舞来好像用舞步在地上涂鸦,他唱起歌来好像用声音在你心上刺青——被粉丝昵称为TeamBreezy,他就出生在弗吉尼亚州一个只有2000人口的小镇Tappahannock上。
Tappahannock,听上去像一辆货车“咣当”“咣当”驶过寂静的小镇,那里的街道一定行人寥寥,天气“响晴炎热”,天空中“推挤过来几朵白云,卷动些许闷热的空气”,像安妮·普鲁在小说《断背山》中所描述的小镇里弗顿那样,如果Tappahannock不是那么寂静炎热,克里斯·布朗后来的音乐创作也不会那样动感、喧闹,又不失清凉的慰藉。
据说在美国,穷人住大城市,中产阶级住郊区,富人住小镇。但让小镇闯入人们视线中的,可不是那些富人,怎么说呢?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镇不在大小,有歌星则出名。弗兰克·辛纳特拉,菲丝·希尔,Pink,克里斯·布朗……这些从小镇走向世界的歌手,用如日中天的名气和声望,将家乡的小镇打磨得如同小钻石般熠熠生辉。
来自小镇的歌手,都早早地展露音乐才华,你想,小镇,那是广袤土地上一方小舞台,任何时候亮开歌喉,万物都会含笑倾听。所以克里斯·布朗2岁便会跳舞,11岁就能唱饶舌歌;出生于密西西比州的小镇杰克肯的美国乡村音乐天后菲丝·希尔,也是在7岁时开始在家庭聚会上演唱的。也许因为小镇太小,总向往去外面的大天地闯一闯,所以来自小镇的歌手们,身体里的音乐小精灵都在被“出名要趁早”的念头追着跑。
是不是在小镇长大的歌手,都像风一样自由无拘,像云一样恣意无束?换句话说,是不是小镇歌手,都不走寻常路,都有一些坏坏的?
顶着粉色惊世发色,被媒体誉为“下一个麦当娜”的Pink,豪言壮语就是“我要接收全世界,然后把它漆成粉红色”,惊世骇俗的Pink就出生在费城郊外的小镇Doylestown上。
再看克里斯·布朗,他首张专辑就叫《旷课效应》,一经推出,全世界的旷课少年都与他一拍即合;他酷爱骷髅头文身,专辑《F.A.M.E.》的名字灵感,据说就来自他手臂内侧的文身。这都是小事,当女友Rihanna鼻青脸肿皮开肉绽的照片公布于世,克里斯·布朗以重罪指控被推上被告席,全世界都震惊了,原来这个健康的邻家大男孩阳光般的笑容下,竟深藏着一张暴力面孔。
还有弗兰克·辛纳特拉,在英国广播公司评选的“20世纪百名最伟大歌手”中,约翰·列侬排第六,他排第一名,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他的歌声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这位伟大歌手出生于新泽西州不足一平方英里的小镇荷伯肯,但这位小镇大歌手,可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他吃喝嫖赌,强横霸道;他在好莱坞拉帮结伙,俨然就是个黑帮老大……
当小镇成了歌手歌声中的一抹润饰,舞步中的一串花式,履历表中的一项说明,小镇就与歌手有了斩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
在弗兰克·辛纳特拉扬名世界之后,小镇荷伯肯颇以他为荣,又是建纪念公园,又是修博物馆,还开设“辛纳特拉之旅”来招徕游客,连他爸当队长的消防局也列为景点之一。不过,辛纳特拉对荷伯肯却一点面子也不讲,不仅不肯衣锦还乡,提起小镇还冷嘲热讽。
曾有记者这样解读他们之间的关系:“不难理解辛纳特拉为什么对荷伯肯不屑一顾——在小镇,他既看不见未来声誉,也摸不着尘世快乐;也不难想像为什么荷伯肯要以辛纳特拉为招徕——这个能与小镇沾边的世界级偶像,正投合了所有人把鱼和熊掌全攫在怀里的梦想。”这是对小镇与歌手之间爱恨关系的最好解读。
我从未去过美国小镇,但更早的时候,曾拜访过加拿大阿尔伯塔省的美丽小镇Banf,它坐落在圣路易斯湖畔,如果把圣路易斯湖比作翡翠般的蓝眼睛,它就是蓝眼睛下的一颗美人痣,就那么美!美得让我把自己最喜爱的发卡留在那里,心想:权当做我的分身从此留在此地,再不离开……
去或者没去过,美国小镇就在那里。不悲不喜。听或者没听过,小镇歌手的歌声就在那里。不舍不弃。写下这篇文章的这一刻,我住进了小镇的心里,默然,相爱,寂静,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