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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专家对于证监会多次严格的处罚力度表示赞赏。他们认为,这表明证监会对于处置大股东借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行为的严肃态度,对于保证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证券市场法制意义重大,是中国证券市场“有希望”的重要标志
“*ST九发(600180)存在做假账、隐瞒关联交易、隐瞒重大担保等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处以5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公司原董事长蒋绍庆实施市场禁入,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公司其他高管给予警告及相应罚款。”8月初,证监会开出的重磅罚单无疑对*ST九发是个重大打击。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ST九发做假账的具体情况:2005年和2006年,*ST九发向山东九发集团的关联公司签发银行承兑汇票23笔,金额7.2亿元,商业承兑汇票4笔,金额8050万元,共计8.005亿元,均未记账;票据到期付款时又不及时入账,且补记入账时,错误地冲减了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其他科目。
就在4个月前,ST派神(000779)也因利润造假、信批违规被证监会处罚,乖乖地交出了30万元罚款,时任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等人也受到警告、罚款处分。“获罪”理由之一是:2004年,ST派神与关联公司嘉兴港区大洋服饰有限公司(开开实业控股75%的股权)往来交易金额合计达4333万元,截至2004年底,大洋公司1898.8万元的欠款一直没有受到ST派神的“公告”。
据统计,截至5月份,证监会已经连续判定35名公司高管为“中国证券市场不受欢迎的人”,其中不少受到了“关联交易”的牵连。
关联交易往往因其“模棱两可”的特性而让人产生“不当得利”的联想。
当然,关联交易并非一无是处。关联方相互了解、彼此信任,所以当出现问题时便于协调解决,交易能高效有序地进行,可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动资金的周转率,提高资金的营运效率。同时,通过集团内部适当的交易安排,可以使配置在一定程度上最优于企业间的合作,达到企业集团的规模经济效益,并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及时筹集资金、降低机会成本,通过并购、联合等形式扩大规模,向集团化和跨国公司方向发展。
与任何事情一样,法律法规容忍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合法,超出底线便是“不当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不当关联交易行为一直掣肘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变种”后的关联交易往往通过改变操纵利润的方式、方法,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使某些不合规的关联交易显得“非关联化”、隐蔽化和复杂化,扰乱视听,目的就在于利润操纵。于是,人們就会时常看到这样的新闻:某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被证监会“打手板”,多少位董事因财务不透明而禁足中国证券市场。
有关专家对于证监会多次严格的处罚力度表示赞赏。他们认为,这表明证监会对于处置大股东借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行为的严肃态度,对于保证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证券市场法制意义重大,是中国证券市场“有希望”的重要标志。
如果关联交易失控,后果可想而知。不当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对股票市场都会造成严重的损害。不当关联交易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会利用自身优势,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作出安排,“欺负”上市公司。如向上市公司高价出售原材料;低价购买产成品;抢占公司前景好的投资项目;掠夺公司的利润;挪用上市公司公开募集的资金或无偿拖欠上市公司的贷款;要求上市公司为自身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等。这无疑会使债权人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保。
不当关联交易对市场也是不利的。从市场监管机构的角度看,关联交易的存在使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本相互抵消,造成虚假资本、股份垄断和经营缺乏透明度等缺陷,损害市场进行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
同时,由于中介机构常常会以评估、审计、法律等方式介入关联交易,如果关联交易过于复杂、隐蔽,或交易双方有意欺诈,其结果会导致有关中介机构面临巨大的执业风险。
11年前,著名的琼民源公司审计案,该公司5.4亿元的非常收益和6.57亿元的新增资本公积金是通过关联交易取得的,但是由于关联交易的复杂及内部控制、审计测试的限制,注册会计师没有即时识别不当关联交易,导致审计失败,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
出现不当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过于集中、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措施不完备造成的。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很有“中国特色”,多数是由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三部分组成,其中占总股本大部分的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所以,大部分上市公司名义上是公众公司,实际上是控股股东的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相当突出。
如果希望保证关联交易保持公平公正公开,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发挥作用。但是,我国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并不理想。不少公司上市后,陈旧的领导体制、决策过程、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经营机制、政企关系均沿袭旧历,上市并不能给经营者带来几分对股东的责任感和来自股东的鞭策力。
如果法律法规可以勒紧关联交易的“规则缰绳”,或许还可以挽回世风日下的局势。但《证券法》竟没有针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1992年4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深圳市上市公司监管暂行办法》,将关联交易称为关连人士交易,将其列为重大交易。虽然,该办法规定了必须按披露交易的程序办理,但却使几种关联人士交易“可获豁免”。
1997年5月22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对关联交易的定义进一步诠释,在“什么不能做”上却“语焉不详”。
在香港,联交所对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就十分清楚,对什么要必须披露、什么要事先披露、什么要事后披露都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另外,上市公司某项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属于哪一披露级别的交易以及上市公司的豁免申请的审批等的最终确定权都由联交所行使。
2000年,因出现多起上市公司用大量资金向关联人收购商标等无形资产的关联交易事件,为规范此类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和关联人收购商标信息披露的通知》,要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但适用于“收购商标”。
……这些还远远不够。
要规范关联交易,就要针对性地加强审核监管、对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计评估、培育“火眼金睛”的中介机构、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不过,归根结底还是老调重弹——规范证券市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ST九发(600180)存在做假账、隐瞒关联交易、隐瞒重大担保等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处以5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公司原董事长蒋绍庆实施市场禁入,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公司其他高管给予警告及相应罚款。”8月初,证监会开出的重磅罚单无疑对*ST九发是个重大打击。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ST九发做假账的具体情况:2005年和2006年,*ST九发向山东九发集团的关联公司签发银行承兑汇票23笔,金额7.2亿元,商业承兑汇票4笔,金额8050万元,共计8.005亿元,均未记账;票据到期付款时又不及时入账,且补记入账时,错误地冲减了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其他科目。
就在4个月前,ST派神(000779)也因利润造假、信批违规被证监会处罚,乖乖地交出了30万元罚款,时任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等人也受到警告、罚款处分。“获罪”理由之一是:2004年,ST派神与关联公司嘉兴港区大洋服饰有限公司(开开实业控股75%的股权)往来交易金额合计达4333万元,截至2004年底,大洋公司1898.8万元的欠款一直没有受到ST派神的“公告”。
据统计,截至5月份,证监会已经连续判定35名公司高管为“中国证券市场不受欢迎的人”,其中不少受到了“关联交易”的牵连。
关联交易往往因其“模棱两可”的特性而让人产生“不当得利”的联想。
当然,关联交易并非一无是处。关联方相互了解、彼此信任,所以当出现问题时便于协调解决,交易能高效有序地进行,可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动资金的周转率,提高资金的营运效率。同时,通过集团内部适当的交易安排,可以使配置在一定程度上最优于企业间的合作,达到企业集团的规模经济效益,并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及时筹集资金、降低机会成本,通过并购、联合等形式扩大规模,向集团化和跨国公司方向发展。
与任何事情一样,法律法规容忍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合法,超出底线便是“不当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不当关联交易行为一直掣肘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变种”后的关联交易往往通过改变操纵利润的方式、方法,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使某些不合规的关联交易显得“非关联化”、隐蔽化和复杂化,扰乱视听,目的就在于利润操纵。于是,人們就会时常看到这样的新闻:某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被证监会“打手板”,多少位董事因财务不透明而禁足中国证券市场。
有关专家对于证监会多次严格的处罚力度表示赞赏。他们认为,这表明证监会对于处置大股东借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行为的严肃态度,对于保证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证券市场法制意义重大,是中国证券市场“有希望”的重要标志。
如果关联交易失控,后果可想而知。不当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对股票市场都会造成严重的损害。不当关联交易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会利用自身优势,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作出安排,“欺负”上市公司。如向上市公司高价出售原材料;低价购买产成品;抢占公司前景好的投资项目;掠夺公司的利润;挪用上市公司公开募集的资金或无偿拖欠上市公司的贷款;要求上市公司为自身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等。这无疑会使债权人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保。
不当关联交易对市场也是不利的。从市场监管机构的角度看,关联交易的存在使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本相互抵消,造成虚假资本、股份垄断和经营缺乏透明度等缺陷,损害市场进行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
同时,由于中介机构常常会以评估、审计、法律等方式介入关联交易,如果关联交易过于复杂、隐蔽,或交易双方有意欺诈,其结果会导致有关中介机构面临巨大的执业风险。
11年前,著名的琼民源公司审计案,该公司5.4亿元的非常收益和6.57亿元的新增资本公积金是通过关联交易取得的,但是由于关联交易的复杂及内部控制、审计测试的限制,注册会计师没有即时识别不当关联交易,导致审计失败,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
出现不当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过于集中、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措施不完备造成的。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很有“中国特色”,多数是由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三部分组成,其中占总股本大部分的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所以,大部分上市公司名义上是公众公司,实际上是控股股东的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相当突出。
如果希望保证关联交易保持公平公正公开,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发挥作用。但是,我国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并不理想。不少公司上市后,陈旧的领导体制、决策过程、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经营机制、政企关系均沿袭旧历,上市并不能给经营者带来几分对股东的责任感和来自股东的鞭策力。
如果法律法规可以勒紧关联交易的“规则缰绳”,或许还可以挽回世风日下的局势。但《证券法》竟没有针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1992年4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深圳市上市公司监管暂行办法》,将关联交易称为关连人士交易,将其列为重大交易。虽然,该办法规定了必须按披露交易的程序办理,但却使几种关联人士交易“可获豁免”。
1997年5月22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对关联交易的定义进一步诠释,在“什么不能做”上却“语焉不详”。
在香港,联交所对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就十分清楚,对什么要必须披露、什么要事先披露、什么要事后披露都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另外,上市公司某项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属于哪一披露级别的交易以及上市公司的豁免申请的审批等的最终确定权都由联交所行使。
2000年,因出现多起上市公司用大量资金向关联人收购商标等无形资产的关联交易事件,为规范此类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和关联人收购商标信息披露的通知》,要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但适用于“收购商标”。
……这些还远远不够。
要规范关联交易,就要针对性地加强审核监管、对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计评估、培育“火眼金睛”的中介机构、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不过,归根结底还是老调重弹——规范证券市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