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本文将从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现状及建筑市场发展趋势出发,对目前我国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同时结合我国建筑公司竞争特点以及自身发展的优势、劣势,从目前我国建筑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出发,提出了价格、品牌、服务、人力资源等应对策略,以此提升及促进我国建筑公司市场核心竞争力以及综合竞争能力。
关键词:建筑公司 招投标 发展趋势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建筑市场体制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市场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维护我国人民及国家群众的利益,针对我国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需要对我国建筑市场加大监管的力度,规范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行为,建立完善的执法制度。本文将针对目前我国招投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究,从而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招投标方案及策略,以此达到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目的。
一、我国招投标发展的历程和当前情况
招投标的市场竞争模式是始于18世纪的英国。我国于2002年对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通过重组国有资产,打破企业垄断的现象,引入竞争,实施市场化运作,因此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大力推行招标制度[1]。与国外招投标实施的时间相比,我国招投标实施的时间较短,加之我国经济体制处在转型过程中,社会体系及招投标体系发展不成熟,市场环境复杂,市场行为规范尚不完善,因此目前我国招投标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5]。
二、当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遇到的问题
政府投资工程目前依然是我国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的焦点,这些工程由于存在较大的利润空间,因此吸取了大批建筑工程商的眼球,部分建筑工程商为了能获取中标的机会,便与政府进行私底下交易,从而剥夺了投标者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也给一些投机分子制造了机会[2]。尽管我国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多次的整顿后已获得一定的成效,但在招投标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且这些问题已由原来的公开化转变为隐蔽性,从个人独立裁定到整个招标过程中的不正当操作,均已体现出我国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腐败问题。
(一)、现有法规体系弹性空间较大
目前我国招投标中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为《建筑法》《招投标法》以及地方法规及相关的部令。《招投标法》中一些的条款给予代理及业主较大的弹性空间,相关条款中对投标人的道德的约束高于法律的约束。目前建筑行业的招标竞争较为激烈,竞争对手得分往往差异较小,而相关法律法规中给予的弹性空间会导致招投标结果直接受到影响。现行的《招投标法》作为规范我国投标活动的法律,应能确保竞标中各方的利益,同时作为政府投资工程,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投标工作能顺利开展。
(二)、现行法律体制存在漏洞
目前我国建筑体制上分工较为细致,各法人单位各自承担项目,并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3]。为了能规范各项目承接单位专业素养问题,在招投标中应引入招标代理体制,并对施工阶段进行监管,同时接受政府监督。目前我国建筑市场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主要发生在招投标的初期阶段,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招标过程中没有落实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目前我国招投标市场上普遍存在领导不干预、项目业主不干预而经办人员干预及招标代理干预的现状,从而说明我国招投标体制发展不完善。
(三)、诚信社会基础薄弱
目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由于长时间计划经济体系的影响,使得我国在各大经济领域仍然存在权利交易的现象。建筑产品尽管关系到民生利益,但民众并不能对其行使充分监督及购买权,建筑产品招投标设计的内容大部分是保密的,因此不利于社会对其进行监督,从而导致一些弄虚造假的现象发生。尽管目前可以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及有形的建筑市场对招投标人信息进行核审,但由于招投标存在较厚重的地方主义保护,从而导致信息平台整合工作落后于现实监管。
三、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及解决措施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已经成为我国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国各级领导尤其是建设行政部门应对招投标工作加大监管的力度。政府在招投标工作中应确保项目实施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开展,同时应强调公平优先兼顾的效率原则,在运作过程中应确保公平性,避免社会各界出现投机取巧的事件,增加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从而使得政府利益最大化。
(一)、修正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的冲突及漏洞
目前我国正处在法制建设的过渡期及转型期,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修订。目前我国招投标现行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及不完善的地方,因此应加快法律法规的建设步伐,将目前我国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尽早解决,从而确保招投标活动能顺利开展,并促进招投标质量地不断提高。
(二)、加强招投标工程项目施工法律法规的完善及教育
在招投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招投标相关工作人员及领导的法律意识。我国于2000年1月1日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律法规》,并在2003年由建设部、计划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等纵多部门联合颁布实施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法》。通过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加强法律法规教育,预防为主,对触犯相关法律法规者起到警示作用,从而能有效预防招投标过程中不法行为的发生。
(三)、建立处理检查及处理结果公示制度
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如果想规范化发展,那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坚持执法必严、立法必依、违法必究等原则,同时应加大执法的力度,对违规行为加大监督及打击的力度,依法规范交易行为,加强处罚措施。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与土地、计划、工商、纪检等部门的合作及联系,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运作机制。对于违规的个人及单位,应对其违规行为及处罚形式进行曝光,如在2011年全国工程建筑领域问题研究座谈会中,天津市市长严厉指出应加强建筑领域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同时会议还强调应严厉查处地方政府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行为,认真开展工程资质及投标费用收取的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在工作中应坚决打击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小结
建筑工程招投标自实施以来对节省采购成本,规范我国市场公开竞争机制、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保证建设工程的工期和质量,降低工程造价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加强建筑招投标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有利于我国经济市场能持续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首先;奋进中的新余市建筑业——回顧与展望[J].建筑经济;1992年09期
[2]一兵;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J].上海管理科学;1996年06期
[3]瞿宏杰,为建设部门道声“苦”[J].小城镇建设,1998年02期
关键词:建筑公司 招投标 发展趋势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建筑市场体制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市场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维护我国人民及国家群众的利益,针对我国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需要对我国建筑市场加大监管的力度,规范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行为,建立完善的执法制度。本文将针对目前我国招投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究,从而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招投标方案及策略,以此达到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目的。
一、我国招投标发展的历程和当前情况
招投标的市场竞争模式是始于18世纪的英国。我国于2002年对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通过重组国有资产,打破企业垄断的现象,引入竞争,实施市场化运作,因此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大力推行招标制度[1]。与国外招投标实施的时间相比,我国招投标实施的时间较短,加之我国经济体制处在转型过程中,社会体系及招投标体系发展不成熟,市场环境复杂,市场行为规范尚不完善,因此目前我国招投标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5]。
二、当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遇到的问题
政府投资工程目前依然是我国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的焦点,这些工程由于存在较大的利润空间,因此吸取了大批建筑工程商的眼球,部分建筑工程商为了能获取中标的机会,便与政府进行私底下交易,从而剥夺了投标者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也给一些投机分子制造了机会[2]。尽管我国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多次的整顿后已获得一定的成效,但在招投标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且这些问题已由原来的公开化转变为隐蔽性,从个人独立裁定到整个招标过程中的不正当操作,均已体现出我国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腐败问题。
(一)、现有法规体系弹性空间较大
目前我国招投标中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为《建筑法》《招投标法》以及地方法规及相关的部令。《招投标法》中一些的条款给予代理及业主较大的弹性空间,相关条款中对投标人的道德的约束高于法律的约束。目前建筑行业的招标竞争较为激烈,竞争对手得分往往差异较小,而相关法律法规中给予的弹性空间会导致招投标结果直接受到影响。现行的《招投标法》作为规范我国投标活动的法律,应能确保竞标中各方的利益,同时作为政府投资工程,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投标工作能顺利开展。
(二)、现行法律体制存在漏洞
目前我国建筑体制上分工较为细致,各法人单位各自承担项目,并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3]。为了能规范各项目承接单位专业素养问题,在招投标中应引入招标代理体制,并对施工阶段进行监管,同时接受政府监督。目前我国建筑市场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主要发生在招投标的初期阶段,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招标过程中没有落实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目前我国招投标市场上普遍存在领导不干预、项目业主不干预而经办人员干预及招标代理干预的现状,从而说明我国招投标体制发展不完善。
(三)、诚信社会基础薄弱
目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由于长时间计划经济体系的影响,使得我国在各大经济领域仍然存在权利交易的现象。建筑产品尽管关系到民生利益,但民众并不能对其行使充分监督及购买权,建筑产品招投标设计的内容大部分是保密的,因此不利于社会对其进行监督,从而导致一些弄虚造假的现象发生。尽管目前可以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及有形的建筑市场对招投标人信息进行核审,但由于招投标存在较厚重的地方主义保护,从而导致信息平台整合工作落后于现实监管。
三、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及解决措施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已经成为我国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国各级领导尤其是建设行政部门应对招投标工作加大监管的力度。政府在招投标工作中应确保项目实施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开展,同时应强调公平优先兼顾的效率原则,在运作过程中应确保公平性,避免社会各界出现投机取巧的事件,增加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从而使得政府利益最大化。
(一)、修正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的冲突及漏洞
目前我国正处在法制建设的过渡期及转型期,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修订。目前我国招投标现行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及不完善的地方,因此应加快法律法规的建设步伐,将目前我国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尽早解决,从而确保招投标活动能顺利开展,并促进招投标质量地不断提高。
(二)、加强招投标工程项目施工法律法规的完善及教育
在招投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招投标相关工作人员及领导的法律意识。我国于2000年1月1日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律法规》,并在2003年由建设部、计划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等纵多部门联合颁布实施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法》。通过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加强法律法规教育,预防为主,对触犯相关法律法规者起到警示作用,从而能有效预防招投标过程中不法行为的发生。
(三)、建立处理检查及处理结果公示制度
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如果想规范化发展,那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坚持执法必严、立法必依、违法必究等原则,同时应加大执法的力度,对违规行为加大监督及打击的力度,依法规范交易行为,加强处罚措施。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与土地、计划、工商、纪检等部门的合作及联系,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运作机制。对于违规的个人及单位,应对其违规行为及处罚形式进行曝光,如在2011年全国工程建筑领域问题研究座谈会中,天津市市长严厉指出应加强建筑领域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同时会议还强调应严厉查处地方政府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行为,认真开展工程资质及投标费用收取的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在工作中应坚决打击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小结
建筑工程招投标自实施以来对节省采购成本,规范我国市场公开竞争机制、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保证建设工程的工期和质量,降低工程造价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加强建筑招投标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有利于我国经济市场能持续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首先;奋进中的新余市建筑业——回顧与展望[J].建筑经济;1992年09期
[2]一兵;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J].上海管理科学;1996年06期
[3]瞿宏杰,为建设部门道声“苦”[J].小城镇建设,1998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