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鉴定司法实务研究

来源 :北京仲裁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uaweib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审判实践中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存在以鉴代审严重、多次鉴定突出以及计价依据时有争议等问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审判权和鉴定权要有明确的行使范围。工程造价鉴定应坚持独立性原则和契约性原则。文章分析了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资料的提供、鉴定意见的审查、鉴定人出庭义务以及补充鉴定与重新鉴定等实务问题,坚持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先支付、败诉方最终承担原则。当事人对造价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不服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要求确认鉴定意见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其他文献
MI:您是营销大师.您提出过很多精彩的理念.例如面对危机的时候要采取以攻为守的理念.具体谈到佳能(中国)保增长的战略,佳能会在哪些领域通过什么样具体的方法来实现以攻为守的理念?
为实现信息网络设备检修工作从“被动抢修”转变为“主动预防”,湖北省电力公司借鉴电网一次设备预防性试验、检修工作经验,编制了信息网络设备预防性检测规范,积极开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