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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被誉为"东方经验",在解决民事纠纷中扮演重要角色。延续性与创造性兼容并蓄。从西周的"调人"到秦汉的"乡啬夫"到明清的"申明亭",调解制度一直贯穿中国法制历史发展,但法庭调解制度却鲜有记载,直到建国后才在离婚法实践中崭露头角。本文试通过法庭调解在三次离婚法实践中的变迁,把它从调解制度中透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