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贿受贿潜逃 国企老总终归案

来源 :党建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q34627805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逃亡时犹如惊弓之鸟,可谓度日如年,回到海南是一种解脱。” 2010年6月,在逃亡793天后,海口市燃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符洪及妻子何永,来到海南省检察院投案自首。回忆潜逃的日子,符洪百感交集,细思前因后果,都与自己贪欲泛滥导致的权力不当行使紧密相连。
  炒房缺资金,凭权敛钱财
  2000年10月,符洪走马上任海口市燃气集团公司总经理。众所周知,这一国企老总职位可以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含金量”很高。自此,同学朋友与他来往的多了,想与之交往的各界老总也日渐增多。
  让符洪更为春风得意的是,自2002年开始海口市燃气集团公司与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持续合作开发房地产等项目,而双方合作的项目及资金使用、审批均由符洪掌握。这就为符洪日后敛财提供了充足的权力保障。
  该公司经理蒋某很快与符洪建立起了亲密的私人关系,往来甚密。
  是年,符洪被海南兴旺发达的房地产业所吸引,和妻子何永看上了海口市金贸中路半山花园小区的房产,却为购房缺资金而闷闷不乐。一天晚上,何永给符洪吹“耳边风”说:你一直关照蒋总的生意,何不利用这次我们购房的机会,找蒋总要点钱。符洪沉默一会儿后说:这也是个办法。
  几天后,符洪与蒋某在海口市滨海大道一家酒楼喝茶时,表示想在半山花园小区买一套住房,大约还差50万元。有道是:锣鼓听声,听话听音。精明的蒋某立即明白符洪是话中有话,虽未直接开口要钱,实则是在暗示自己送钱。
  随即,蒋某表示,购房所需50万元不成问题,就由他来支付,并让符洪尽早提供一个收款公司账户。
  翌日上午,符洪安排何永与蒋某联系办理转款事宜。很快,何永向蒋某提供了以自己名义注册成立的海口某贸易有限公司账户。
  为掩人耳目,老谋深算的蒋某以支付某公寓工程款的名义,将50万元转入某建筑工程公司账户。事隔3天,又从该建筑工程公司账户将钱转出,最终转入何永提供的公司账户中。
  贪心不足,索取房屋装修款
  贪欲的闸门一旦启动,便很难再有满足的时候。从中尝到甜头的符洪夫妇,在“用有求于己的关系单位的钱,没什么大不了”的思想支配下,捞钱的欲望渐渐膨胀,一发而不可收。
  2003年下半年,符洪、何永在海口市滨海大道某公寓购买了一套房产。转眼到了2004年上半年,就如何装修这套房子,符洪、何永又打起了蒋某的主意。
  一次,蒋某请符洪、何永喝茶,闲聊时符洪夫妇提起他们购买的这套公寓房,说打算搬进去居住,但房子是毛坯房,想请蒋某帮忙参谋一下如何装修。
  之后,三人驾车来到该公寓。蒋某在二人的带领下,边走边看边动起脑筋。他明白,符洪夫妇带他来看房,醉翁之意不在酒,让帮助参谋如何装修房是假,让他花钱装修房子才是真。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在琢磨明白符洪的真实意图后,蒋某主动提出,愿意效力为其出钱装修房子。
  此话一出,符洪、何永心中暗喜,坦率地说,他俩要的就是蒋某这句话。符洪还高兴地说:“难得蒋总善解人意,又要让你破费了,真不好意思,人生有你这样的真朋友,我心足已。”
  几天后,蒋某委托覃某承接装修工程,并交代一定要按照何永的要求进行装修。
  房子装修完之后,蒋某通过转账及支付现金等方式,陆续向覃某支付了共计30余万元的装修费用。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在蒋某一系列钱财“破费”后,符洪也大开方便之门,在项目审批和资金使用上,对蒋某公司予以倾力支持,合作项目一路“绿灯”。
  多年的合作,也使蒋某摸清了符洪爱财敛财的底牌,到后来便连续发牌。2005年至2008年间,符洪年平均出国考察一次,蒋某每次都准备好5000美元前去孝敬,4年下来累计呈送美金2万元。
  东窗事发被调查,欲逃罪责走为上
  2008年3月,蒋某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得知这一消息后符洪异常紧张,感觉自己要出事,一连几天坐立不安。随后,他以出差名义向主管单位请假,匆匆离开了海口。
  他原本准备去上海,但最终改道广州,为了躲避追捕,甚至放弃了乘飞机而是选择坐船过海。“坐飞机估计走不了,怕有安检。”心思缜密的符洪抵达广州后,便在城郊地区低调地隐居起来,和家人包括妻子何永切断了任何联系。
  为躲避检查、防止泄漏身份,符洪不敢租房,每天夜宿在管理不够正规、无需身份登记的小旅店里。而在白天,他不敢待在旅馆里,只能早出晚归地游走在街道和公园里,偶尔看看别人下棋打牌。在“流浪”的日子里,他每天夜里都睡不安稳,生怕有人敲门,还把行李放在旅馆房间的门口处,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不久,符洪的精神状态就变得很差,看上去就像一个老年人。
  逃亡时间越久,精神压力越大,在离开海口一个多月后,符洪患上抑郁症,不时会产生轻生的念头。他从来不敢上网查询相关案情,当时感觉就是死路一条,好几次都写了遗书。
  2008年5月,符洪和妻子取得联系,希望能到广州照料他。随后,何永来到广州,夫妇二人开始了两年多的逃亡生活。
  在此期间,海南检察机关持续开展追逃工作,采取各种措施追捕符洪夫妇。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通过他们帮助劝说符洪夫妇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迫于法律的威慑和亲情的召唤,符洪夫妇最终在2010年6月从广州返回海南投案自首。
  符洪、何永投案后,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反贪干警迅速展开侦查,并于2010年9月侦查终结,经海口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很快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9月,海口市秀英区法院经审理以受贿罪判处符洪有期徒刑7年,何永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扣押上缴的赃款806929.5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未上缴的赃款2万美元,继续追缴。
  (责任编辑:张少义)
其他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