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中有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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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伊始,广袤的农村还基本上处于农耕文明时代。但几十年过去了,被鲁迅称为“地方色彩”的方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被工业化大生产的轰鸣掩盖。但“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打出世界上去,即于中国之活动有利。可惜中国的青年艺术家,大抵不以为然。”从十二年前的一本诗集《穿越丘陵》里,我们开始重新思考自我的定位与价值,期待回归泥土、回归麦田的宁静,从淳朴的乡音乡情中找寻初心。在实践层面,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便是一种回归泥土的尝试。在理论层面,家乡民族志在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界获得了更多的重视,而这一特殊的民族志书写尝试尚不成型,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实验阶段。在这一集体性的尝试中,素人艺术家们已经迈出了坚实而浪漫的一步,他们结合了创作实践与理论记录,借助常见的朴素的元素表达浓厚的乡愁。十二年前著有《穿越丘陵》的诗人吴军就是其中一位,他饱含热情,用手中的笔,带我们穿过丘陵,重新回到田野上去寻觅浸入骨血的乡愁。

一、谁是他者:家乡民族志的特殊视角


  (一)两栖身份的主人翁
  人类学所具有的重要研究视角便是保持对“他者”的好奇与关注,这也是人类学一直以来的优良传统:通过观察“他者”的生活方式来反思“自我”文化中的不合理之处,破除所谓的狭隘的“普世价值”,尊重与自己不同的文化,才能促进人类交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他者”与“自我”的界限不再明晰的现代社会中,人类学不再局限于个别学者对于原始部落的深度记录,而应扩展到每个独立的个体都肩负责任,致力于反思现有生活的糟粕之处,打破惯习的桎梏。这样一来,我们虽无需闯入他人的生活圈,但仍应保有“他者”的视角,即陌生化的视角:不再理所当然地视现有生活为唯一的真理,而将固有的生活模式隔离为认知对象,陌生化地重新审视其合理性。吴军自发地将这一意识付诸笔墨,记录家乡的日常生活,书写着自主个体的家乡民族志。
  与故土的离散,是家乡民族志出现的主要原因。作为主人公的吴军离开故土,进入新的生活空间,拥有新的生活习惯,回顾家乡时,可以站在局外人的视角对生活在原文化圈中的“他者”进行观照。“积攒了九百九十九天的乡愁哟/何时走过祖传节日背后/在故乡那张圆桌上/深情碰头”在吴军的诗句中,家乡成为一个“对象化”的存在。而作为诗人的吴军曾生活在這一乡土之上,本就属于“他者”的范畴,其观照的身份具有二重性质,一方面是观察者,一方面是被观察者,这是一种抽离原有模式后对曾经生活的反观。“自我”与“他者”的双重身份让吴军的文字带有一种“镜像”的色彩。“我”在观照对象的同时也被对象观照着,而这两者的主体都是“我”。雅克·拉康认为,旁观者眼中看到的景象总是存在偏离“误认”和“缺陷”,这种景象“不是被观察,而是自身对他人观察的想象”。固然,吴军的诗歌也有其自身想象的成分存在,而他本身就曾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是不争的事实,在这个意义上,观察者和被观察者的双重身份保证了其家乡民族志多维意义上的真实性。
  (二)民族志实验
  人类学家和民俗研究者们在进行民族志记录时,常以概括的方法,或是对生活细节进行深度描写,记叙事件的具体发生过程,或是进行高度抽象,运用学理词句将生动的生活样貌提炼为理性的逻辑分析。于是,两种方法下的民族志书写呈现为两种形态:一种形态是以乡绅县志为代表的地方志,多记载这一地区发生的重要事件、节令和仪式的步骤等,它一边能够记录事件细节,一边又有指导意味,甚至在一些地区被奉为金科玉律,像教科书一般指导仪式的举行;另一种形态是高度概括化的学理分析,这种民族志记录的目的首先在于学术研究,因此,它本能地被筛选整理过,多形成一套结构式的理论,来解释一个群体行为背后的文化原因。
  柳宗元在《邕州柳中丞作马退山茅草亭记》有言“夫美不自美,因人而彰。兰亭也,不遭右军,则青湍修竹,芜没于空山矣。”“右军”之所以能够发现兰亭的美,是因为柳宗元带着丰富的感情色彩,以活泼的心态看待景色,物我合一,颇有“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的意味。诗文形态的民族志记录是民族志的一种实验形态,它尽可能地满足了认知主客体合一的要求,以“我”之感受体味“他者”之感受,以“他者”之光芒映衬“我”之光芒。带着观照“他者”的视角,又带有“我”的丰富生活经历和充沛的情感,诗文才有了熟悉的陌生感和间离感——“我离开了老家/一根露出布鞋的脚趾/被孤独锈在异乡”诗句将细致入微的生活描写和主客体双重身份的重叠刻画得淋漓尽致。吴军作为记录者和被记录者,其笔墨看似片段化、无逻辑,却描摹了生活应有的样子。这些文字既非割裂的学理分析,也非庸俗无趣的细节呈现,而是天人合一的,最终实现“无我之我”的对自我和生活的超越。《穿越丘陵》完成了民族志书写的一种诗意体验,诗歌的文字以一种间离的手法看似远离了生活,实则让我们更接近完整的真实。

二、故乡印象:家乡民族志的主要对象


  (一)土地的崇拜
  完整的真实仍需通过具体的印象现于世人。法国文艺理论家丹纳在其《艺术哲学》中阐明了自己的艺术观点,他认为种族、时代、环境三个要素与文学艺术关联密切。环境的重要性被强调,对艺术品的产生的作用被丹纳抬升到第二位。对环境,或者说对土地的崇拜不单体现在设庙祭祀、焚香告祷,更体现在艺术家的情志总是沾染着养育其成长的这片土地的气质。“一个孤军奋战的艺术家,他所创作出的作品必然也无甚高明之处。”艺术家需要从环境中获得共鸣,才能更为准确地汲取艺术经验。“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诗大序》的这一句解释的正是艺术家对故土的情感凝结于心,形成与环境调性相一致的情志,继而用诗文表达出来的整个创作过程。故乡的生活环境润物无声地塑造了艺术家的品格,这在吴军的诗集中得到充分体现。遂宁这方淳朴灵秀的热土,既是作物生长的根基,又是诗人创作的源泉。四川著名诗人梁平称赞吴军是“把心紧贴在自己的土地上默默歌吟的诗人”。的确,土地的厚重、麦田的芬芳给予诗人强大的底气和力量,这也是《穿越丘陵》将农事图景列为第一辑的根本原因。“生生不息的麦子/你让我远方寂寞的时光/熠熠闪耀成坚韧的风景”,“面孔贴近一块又一块坚硬的土地/引领一粒粒迷途的种子回家”,这些语句无不弥漫着土地田园淳朴的香气。也正是这淳朴的环境,才养育出诗人朴实无华的品质,引发诗人对于故土不加任何藻饰的热爱,进而呈现为更贴近生活原貌的艺术作品。   (二)具体器物的印象
  如果说土地、环境的印象是艺术品的底色,那么器物的印象则是其上璀璨的点缀。在吴军的诗歌里,牛、门、井、犁、农车、泉水等具体印象的描绘也较为丰富。“唯一的花朵/是外婆摇动的那页蒲扇”、“独轮车转了五千年/始终没有转出羊肠小道”、“老井是瓶珍藏多年的老窖”、“牛尾巴底下就是丰年”……吴军这些诗句中的民间琐碎显得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颇有“土得掉渣”的感觉,看似难登大雅之堂。而究其原因,正是现代工业和城市发展的“异化”让我们产生了差别心和侮慢感,认为这些乡野地头的零零碎碎太过落后,不足为外人道也。实际上,它们承载着一方水土的生活记忆,却因不及现代方式便捷而正在消亡,而一旦消亡便是不可逆的遗憾。《穿越丘陵》描写这些乡土细节的文字体现着吴军对故土文化的高度敏感和强烈自信,将不入流的生活物品纳入审美视野,彰显着他具有尊重差异的文化平等思想,以及尊重历史的深度自我认同感。
  学术研究领域中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人类学、民俗学应是关注身边生活细节的学问,而不是以猎奇的心态去追逐奇风异俗的学问。文艺创作领域也如此,要求回归本真的呼声在《穿越丘陵》中得到回应。吴军积极地发现生活中的美,描绘与生活基本需求息息相关的景观,而不是居伊·德波所谓“景观社会”的景观。由具体乡村印象形成的景观元素是不强调所有权和发明权的文化共同产品,它不似“景观社会”那般为我们构建出一个被物化的世界,而是揭示了生活诗性的本质。它不是对生活的再加工,而是生活本身。“沾满阳光的手指/伸进巢里/摸出一个浑圆的童年”……这些诗句为我们带来的是心灵的舒适,让我们回到险些被忘记的“诗意的栖居”中。

三、何处为家:家乡民族志的根本诉求


  肩负责任的诗人能够感受到生活的气息,也能够洞悉现象背后的文化原因。诗人需同时具备这两种语言,任其意志自由穿梭,既能入乎其內,又能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固有高致”,所以诗人能够站在关注社会发展和人性责任的高度看待问题。《穿越丘陵》多为吴军年轻时所做,字里行间略有“为赋新词强说愁”之感,而其在年轻时已产生的对黎民的深情厚谊却毫不打折扣。值得一提的是,他的深厚情感不拘于对乡亲贫苦生活的怜悯,而是扩展到对人的处境的同情。
  (一)村庄与城市
  近年来城市经济发展迅猛,与农村的差距逐渐拉大,一些乡村文化被生活在城市中的人无情丢掉。城乡的生产模式、消费方式、审美习惯都在逐渐被拉开鸿沟。然而,这种割裂式的发展一方面让新形态的文化无根可寻,另一方面让传统的文化丧失活力甚至走向消亡,最终将无益于城市与乡村的进步和转型。
  吴军敏锐地觉察到这一点,在其诗歌中高呼“不要把城市和乡村的脐带剪断”。农村作为一个相对于城市的存在,可以为城市生活提供参照和反思,而一味求快的乡村城镇化建设却让乡村的面貌发生巨变,乡村特有的生产生活气息因落后的“原罪”被抛弃,村庄不过成为一个个城市的拙劣的翻版。乡村景象日渐凋敝,“庄稼越来越少/一生侍弄田地的老牛被拴在屋檐下……老家的人心口喊痛”,这种痛不仅附着在农家生活的人身上,也附着在如吴军这样离开乡村却心系乡村的有识之士身上。他们对社会变迁保持着高度敏感,先于大众意识到第一产业的地位逐渐降低,农村也渐渐失去了其最初的功能,大量的人口迁出,让农村的劳动力发展也日渐不均衡起来。的确,这一被打破的经济结构尚未得到调和,隐患重重,对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都极为不利,于是,重视乡村问题已成为近年来政策制定的倾向和民心所向。
  (二)自然与现代
  家乡的概念总是受到广泛的讨论,民俗学、人类学界的“乡愁”往往被认为是“家园文化与离散现实的冲突……所触发的带有悲剧意味的情思与感触”,它“是时空距离导致的人的怀旧伤感情绪”。“家乡可以只是一个寄托着我们的某种理念的想象中的载体,只是意味着我们的前辈和亲人曾经生活过以及我自己的心因之而向往的地方。”可见,家乡的界定并不单以在该地生活过、或是祖先在该地生活过为由,而更应关注心灵的寄托。事实上,在生活中,我们也难以凭借实在的具体时空来界定家乡。家乡不只是行政划定的空间,更是文化层面的认同。
  我们之所以会需要这样那样的心灵寄托所或灵魂栖息处,正是因为现代生活环境下的人无法从高频率、快节奏的生活中获得内心的安宁。正如吴军在诗中写到“媚笑的钱币捆住了我的归期”。当下的生活被现代性吞噬,而这样“异化”的生活模式还在不自知地影响着我们的未来——将孩子也教育和塑造成最适合现代性的模样:“远离村庄的童年/鲜活在城市的高楼大厦里/你常被人修剪或扭曲成/一种讨人喜爱的姿态”。这样的诗句让我们心痛万分的同时又另我们倍感庆幸,因我辈能够感到切肤之痛的前提是我们根本无法对这种畸形的状态予以认同。遗憾的是,我们不能逃避科学的进步和社会的转型。返回原生态的生活模式既不可能,也不明智。穷则思变,我们可以跟随诗人的脚步,认清现代生活的不合理之处,即便不回到乡村,也一样可以凭借乡村的自然淳朴气质,树立新的家乡的文化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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