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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求,积极推动以“放管服”为中心的各项改革,大力创新服务机制,务实提升各项涉房工作效能,不断把服务型房管机关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一、推动重心下移,大胆简政放权
一是放到底。按照“放为原则,不放为特列”的要求,坚决把基层能办的事交给基层、企业能办的事交给企业,我局在全省率先将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和管理委托权下放到各县(市、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备案、招标中标备案也下移至各区住建局。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权限下放到各区,减少了流程,实现在全省办理时间最短。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由过去的市房产局直接整治下放到各区负责,市局只负责考核验收和“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市区住房保障管理体制实行重心下移,住房保障的材料初审、公示、准入退出审核、政策咨询、资金发放等事务性职能下放到各区。全力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顺利地将原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人员及工作责能一次性并入市国土部门。同时,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审批和保障房房源分配、保障对象管理等工作也已下放到各区。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委托给16家监管银行组织实施,提升了监管质量,受到企业和基层好评。把业主满意度作为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的主要依据和标准。通过改革,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基层和企业办事,解决了过去房产局机关人手少、基层矛盾多、事务协调难的局面,极大地调动了基层的积极性,不少矛盾问题迎刃而解,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二是管到边。简政放权不等于简单的权力转移。在做好审批权力下放的同时,我局一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管理缺位;另一方面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我局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市、县(区)两级管理职责的同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监管方式。目前涉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22个管理事项在完成了清单标准化和服务指南上网入库工作的基础上“两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已正常运作,确保了下放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是简到位。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方式,实行“不见面”审批,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对房产政务服务窗口充分授权,物业用房审核、商品房预售方案审查、楼盘表建立、预售许可审批等审批事项,一律在窗口直接办理,改多头、分散管理为“一个窗口受理、一体化服务”。创新商品房登记办证程序,简化办事流程,商品房登记等10项业务“一小时办结”,在全省率先实现了 “立等可取”。商品房预售许可也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中标备案均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二、坚持群众满意,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突出群众满意,再造服务流程。为了进一步让广大群众好办事、快办事,提升广大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我局着力构建“大房产、大合作、大服务”的新格局,推进房产政务服务由“分散到集中、粗放到精细、传统到现代、经验到科学、管理到服务”的全面转型。协调多个涉房部门,将14家涉房服务单位、51个服务项目集中到市房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设立了103个服务窗口,实行房产政务服务、房产热线服务、商品房服务、财务结算服务四个“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结”,群众“只进一个门,各事全办成”,打造了全省“时间最短、流程最简、收费最低、服务最优”的房产服务品牌。创新整合投诉咨询渠道,设立房产服务热线,实行“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限时办结”。房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共受理各类服务办件65.68万件,办结率100%;服务对象现场评价满意率99.85%;第三方电话随机抽查回访1.33万件,满意率99.8%;收到服务对象锦旗、表扬信75件。先后获得江苏省住建系统窗口单位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盐城市“诚信服务示范窗口”、盐城市级机关“十大创新服务举措”提名奖等荣誉称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连续12年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二是坚持民生至上,创新政策体系。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入手,以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站在群众立场上谋划改革,构建民生至上的住房保障体系。拓展了市区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在全省率先将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了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大胆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路子,创立了“限房价、竞地价、市场化运作”,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模式,破解了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足、房源建设进度不快的难题。联合多个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着力改善民生安居的意见。去年,结合盐城实际完善了经适房政策,不再新建经适房和公租房,在消化现有房源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经适房货币补贴和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对安置房源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力推行征收(拆迁)货币化安置。2016年,全市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21%,提前实现了江苏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十二五”末达到20%的目标。
三是前移办事窗口,高效服务企业。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企业、服务产业、服务基层工作,为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提供延伸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在盐城环保产业园设立了房屋登记分中心,在盐城经济开发区设立了白蚁防治服务窗口,在城南新区设立了房产分局,靠前、就近为园区、企业提供服务。为环保产业园、金融城、国际创投中心、串场河景观带建设等重点园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努力压减涉企收费,对工业企业新建厂房测绘费、各类市场大单体房屋分户登记费减半收取。对工业项目白蚁防治实行零利润服务,对招商引资和产业园区非工业项目在省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压降10%。开展“百名干部下基层、服务企业家家到”活动,将100余名干部职工分成22个服务小组,对市区512家定报企业进行“家家到”集中上门服务,常年不間断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受到企业和基层的广泛好评。
三、完善改革配套,实现有序有效
一是思想上适应改革新常态。改革涉及观念的转变、职能的变化、权力的转移、利益的调整,容易带来认识上的误区,引发矛盾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进改革,最重要的是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站在全局高度认识改革、对待改革、投身改革。我们只有做到认识深一层、适应快一步、引领高一招、决心强一筹,才能凝心聚力推进改革。不能认为自身权力被削减、职能被削弱,就失去积极性而被动应付。只有跳出部门利益的小圈子,顾大体,识大局,一切出以公心,才能有更大的勇气和动力推动改革。
二是工作上实现流程再造。改革必然会带来工作规则、服务标准、办事流程上的一系列变化,必须结合实际,深入思考,精心谋划,拿出成熟、可靠的配套改革方案。比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改革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但如果操作不好,就会影响为群众服务。通过调研论证,提出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建设解决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管理分设的问题;通过办事大厅服务“一体化”来解决登记与交易分属两个部门的问题;通过制定新的交易规则和工作流程解决新旧交易平台实现平稳衔接的问题,等等。避免改革出现“真空”,尽量减少改革的震动,保证各项服务不断档、群众办事不影响。
三是在职能上创立新机制。针对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实际情况,完善组织架构,整合机构人员,重新明确职能定位,重新明确工作职责,重新明确机构和内部分工,按照改革的要求建立新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实现改革成效的最大化。对各项权力下放,及时完善监管机制,注重政策体系的配套完善,使这项改革真正落地生根,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效能。
一、推动重心下移,大胆简政放权
一是放到底。按照“放为原则,不放为特列”的要求,坚决把基层能办的事交给基层、企业能办的事交给企业,我局在全省率先将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和管理委托权下放到各县(市、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备案、招标中标备案也下移至各区住建局。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权限下放到各区,减少了流程,实现在全省办理时间最短。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由过去的市房产局直接整治下放到各区负责,市局只负责考核验收和“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市区住房保障管理体制实行重心下移,住房保障的材料初审、公示、准入退出审核、政策咨询、资金发放等事务性职能下放到各区。全力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顺利地将原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人员及工作责能一次性并入市国土部门。同时,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审批和保障房房源分配、保障对象管理等工作也已下放到各区。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委托给16家监管银行组织实施,提升了监管质量,受到企业和基层好评。把业主满意度作为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的主要依据和标准。通过改革,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基层和企业办事,解决了过去房产局机关人手少、基层矛盾多、事务协调难的局面,极大地调动了基层的积极性,不少矛盾问题迎刃而解,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二是管到边。简政放权不等于简单的权力转移。在做好审批权力下放的同时,我局一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管理缺位;另一方面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我局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市、县(区)两级管理职责的同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监管方式。目前涉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22个管理事项在完成了清单标准化和服务指南上网入库工作的基础上“两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已正常运作,确保了下放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是简到位。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方式,实行“不见面”审批,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对房产政务服务窗口充分授权,物业用房审核、商品房预售方案审查、楼盘表建立、预售许可审批等审批事项,一律在窗口直接办理,改多头、分散管理为“一个窗口受理、一体化服务”。创新商品房登记办证程序,简化办事流程,商品房登记等10项业务“一小时办结”,在全省率先实现了 “立等可取”。商品房预售许可也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中标备案均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二、坚持群众满意,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突出群众满意,再造服务流程。为了进一步让广大群众好办事、快办事,提升广大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我局着力构建“大房产、大合作、大服务”的新格局,推进房产政务服务由“分散到集中、粗放到精细、传统到现代、经验到科学、管理到服务”的全面转型。协调多个涉房部门,将14家涉房服务单位、51个服务项目集中到市房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设立了103个服务窗口,实行房产政务服务、房产热线服务、商品房服务、财务结算服务四个“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结”,群众“只进一个门,各事全办成”,打造了全省“时间最短、流程最简、收费最低、服务最优”的房产服务品牌。创新整合投诉咨询渠道,设立房产服务热线,实行“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限时办结”。房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共受理各类服务办件65.68万件,办结率100%;服务对象现场评价满意率99.85%;第三方电话随机抽查回访1.33万件,满意率99.8%;收到服务对象锦旗、表扬信75件。先后获得江苏省住建系统窗口单位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盐城市“诚信服务示范窗口”、盐城市级机关“十大创新服务举措”提名奖等荣誉称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连续12年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二是坚持民生至上,创新政策体系。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入手,以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站在群众立场上谋划改革,构建民生至上的住房保障体系。拓展了市区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在全省率先将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了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大胆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路子,创立了“限房价、竞地价、市场化运作”,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模式,破解了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足、房源建设进度不快的难题。联合多个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着力改善民生安居的意见。去年,结合盐城实际完善了经适房政策,不再新建经适房和公租房,在消化现有房源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经适房货币补贴和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对安置房源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力推行征收(拆迁)货币化安置。2016年,全市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21%,提前实现了江苏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十二五”末达到20%的目标。
三是前移办事窗口,高效服务企业。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企业、服务产业、服务基层工作,为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提供延伸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在盐城环保产业园设立了房屋登记分中心,在盐城经济开发区设立了白蚁防治服务窗口,在城南新区设立了房产分局,靠前、就近为园区、企业提供服务。为环保产业园、金融城、国际创投中心、串场河景观带建设等重点园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努力压减涉企收费,对工业企业新建厂房测绘费、各类市场大单体房屋分户登记费减半收取。对工业项目白蚁防治实行零利润服务,对招商引资和产业园区非工业项目在省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压降10%。开展“百名干部下基层、服务企业家家到”活动,将100余名干部职工分成22个服务小组,对市区512家定报企业进行“家家到”集中上门服务,常年不間断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受到企业和基层的广泛好评。
三、完善改革配套,实现有序有效
一是思想上适应改革新常态。改革涉及观念的转变、职能的变化、权力的转移、利益的调整,容易带来认识上的误区,引发矛盾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进改革,最重要的是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站在全局高度认识改革、对待改革、投身改革。我们只有做到认识深一层、适应快一步、引领高一招、决心强一筹,才能凝心聚力推进改革。不能认为自身权力被削减、职能被削弱,就失去积极性而被动应付。只有跳出部门利益的小圈子,顾大体,识大局,一切出以公心,才能有更大的勇气和动力推动改革。
二是工作上实现流程再造。改革必然会带来工作规则、服务标准、办事流程上的一系列变化,必须结合实际,深入思考,精心谋划,拿出成熟、可靠的配套改革方案。比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改革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但如果操作不好,就会影响为群众服务。通过调研论证,提出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建设解决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管理分设的问题;通过办事大厅服务“一体化”来解决登记与交易分属两个部门的问题;通过制定新的交易规则和工作流程解决新旧交易平台实现平稳衔接的问题,等等。避免改革出现“真空”,尽量减少改革的震动,保证各项服务不断档、群众办事不影响。
三是在职能上创立新机制。针对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实际情况,完善组织架构,整合机构人员,重新明确职能定位,重新明确工作职责,重新明确机构和内部分工,按照改革的要求建立新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实现改革成效的最大化。对各项权力下放,及时完善监管机制,注重政策体系的配套完善,使这项改革真正落地生根,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