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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措施的科学界定具有重要意义,它应体现版权法的利益平衡精神.技术措施不是独立的,它往往和版权作品结合起来,以便对作品的使用、接触需要"版权人许可"或"授权".技术措施受法律保护应满足三个条件:(1)技术措施的有效性,一是技术措施控制版权作品的有效性,二是技术性措施本身的有效性,具有技术上的可行性;(2)为版权人(作者、邻接权人和其他版权持有人)所主动采取;(3)其使用目的之合法性.因此我国在法律上应借鉴而予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