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公共行政领域,透明性是强调政府事务的信息可以自由流通且为公众所获得,是城市政府治理实现善治的一个最基本要素,会促进城市政府治理实现善治。但是,透明性不是彻底的透明,透明有"度"。在城市政府治理过程中,政府对于透明性既不能过分控制与干预,也不能舍弃对透明性的领导权,而应该使透明性服务于政府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