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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的《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投诉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科室三级投诉管理机制,各部门、各科室应指定至少1名负责人配合做好投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