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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是理论与实践二元有机结合、以“实践”为核心,关注教育现实问题、旨在培养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的教育,但是在实际践行中还存在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实践取向;教师教育;反思的实践者
随着素质教育和新课改的推行,“技术理性”取向的教师教育已经不符合现代教育的价值诉求。教师教育要坚持实践取向,强调关注教育现实问题,真实情境下的教育实践能力和实践智慧成为衡量教师综合素质的新要素。
一、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的内涵
(一)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是理论与实践的二元有机结合
以往“技术理性”取向的教师教育过于重视理论的作用而轻视实践。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弥补了“技术理性”的不足,重视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关注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也没有抛弃理论。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依托理论进行实践,又在实践中升华和构建新理论,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相互影响。
(二)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以“实践”为核心,关注教育现实问题
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人才的培养必须经过实践,教师教育必须以“实践”为核心。认识来源于实践,在实践中展现出来的问题才是真问题,教师教育的内容应该来自于教育实施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将实践性知识的学习融于教育实践问题的解决之中。
(三)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旨在培养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
教师教育不能只追求实践而不要求反思,只有在实践中进行反思才能真正促进教师教育的发展。要成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要注意两点。首先,教师对教育教学的反思绝不仅仅是理论层面的,更重要的是对实践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其次,反思不仅是针对教育教学活动过程,更是针对自身能力的反思,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使反思更加有效。
综上,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是融通理论与实践、以“实践”为核心,关注教育实践问题,并致力于培养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的教育。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是从实践出发、为了实践、到实践中去的教师教育。
二、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的困境
我国正处在“技术理性”向“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的过渡期,发展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缺乏相关政策文件,法律保障低、大学与中小学协作不畅、评价有效性低,流于形式等。
(一)缺乏相关政策文件,法律保障低
虽然我国大力倡导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但是其发展仍处在过渡时期,尚未成熟,缺乏具体阐释教师教育培养目标的相关政策文件。现有文件只是做了方向性的引导,对于具体的培养目标、方法、流程、和评价没有做出具体阐释。相关政策文件不足,使得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缺乏法律保障,只能谨慎试探,步履维艰。
(二)大学与中小学协作不畅
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需要相应的实践场所,对于师范类高校来说,处理好与作为教师实践基地的中小学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教育部强调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大学共通遴选合适的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并为师范生实习和教师培训提供资金支持,但是在实际的运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分配方式不合理;实习方式单一;监督机制不健全,容易导致实习教师“双向失踪”等三个方面。
(三)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的评价有效性低,流于形式
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在评价环节也存在许多问题。首先,侧重实践能力评价,忽视实践性知识测评。由于过度重视实践和缺乏反思性意识导致在评价环节也不重视实践性知识的检测,使得评价成为单纯的技艺测评,不利于实践智慧的形成。其次,评价形式单一,灵活性低。现在的教育中对教学实践的测评方式主要是试课,创新性低,灵活性差。最后,重视终结性评价,忽视形成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所占的比重小或者忽视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使得教师在学习过程中的进步无法具体展现,会影响评价有效性。
三、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困境的解决对策
针对我国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的困境,我们可以从制定和颁布相关政策文件,增强政府法律保障、加强协作,创新校内外协同育人机制、改革考核评价标准等方面入手。
(一)制定和颁布相关政策文件,增强政府法律保障
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完善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法律保障机制。政策文件的制定要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为教师教育提供切实可行的保障,让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相关部门配合好高校进行教师教育,为实践教学提供充足的资源支持。
(二)加强协作,创新高校中小学协同育人机制
中小学是进行教师教育的主阵地,只有进入到教学一线才能真正形成实践智慧。师范类高校要与中小学加强协作。首先,合理分配实习场所,集中分配,区域管理。高校可以采取师范生和中小学双选制,既结合师范生实际又符合中小学需求。其次,丰富实习形式。可以定期组织师范生到中小学听课,撰寫听课记录和感想,自己编写教案;邀请一线教师到学校举办主题讲座,发挥示范作用。最后,健全监督机制。高校应该对进入到中小学实习的教师集中管理,每个校区设置负责人,在实习期间对实习生实施监督和指导,避免实习流于形式。
(三)改革考核评价标准
解决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在评价环节存在的问题,要做到:首先,增加对实践性知识的测评,在考核实践能力的同时注重知识理论的检测,将实践问题理论化,考核实践智慧,笔试考核和面试测评相结合。其次,考核形式多样化,灵活测评。将单一的讲课能力测评丰富化,可以设置口语表达能力测评、板书测评、教学课件设计测评等。最后,综合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结果,实习中的优秀表现,例如对教学突发事件的解决、关爱学生等都可以作为加分项,不以一次测试决定教师教育的效果。
四、总结
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是当前教师教育改革的方向之一。为解决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发展中的问题,我们要做到借助政府的力量,制定和颁布相关政策文件,为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提供法律保障;大学要和中小学加强协作,创新高校中小学协同育人机制;改革考核评价标准,增强评价有效性,形成政府扶持—高校引领—中小学协作的教育模式,促进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冯永刚,高斐.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困境及突围[J].中国教育学刊,2017(11):7-12.
[2]吕立杰.教师教育课程的实践取向探讨——以东北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为例[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03):155-160.
[3]魏敏敏.美国实践取向的教师培养模式及启示[J].学周刊,2018(36):183-184.
[4]蒋茵.实践取向的职前教师教育课程践行之思考[J].台州学院学报,2019,41(05):51-55.
作者简介:付卫艳,女,出生年月:1996.01,民族:汉,籍贯:山东省临沂市,学历:研究生,研究方向:德育理论与实践。
关键词:实践取向;教师教育;反思的实践者
随着素质教育和新课改的推行,“技术理性”取向的教师教育已经不符合现代教育的价值诉求。教师教育要坚持实践取向,强调关注教育现实问题,真实情境下的教育实践能力和实践智慧成为衡量教师综合素质的新要素。
一、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的内涵
(一)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是理论与实践的二元有机结合
以往“技术理性”取向的教师教育过于重视理论的作用而轻视实践。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弥补了“技术理性”的不足,重视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关注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也没有抛弃理论。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依托理论进行实践,又在实践中升华和构建新理论,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相互影响。
(二)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以“实践”为核心,关注教育现实问题
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人才的培养必须经过实践,教师教育必须以“实践”为核心。认识来源于实践,在实践中展现出来的问题才是真问题,教师教育的内容应该来自于教育实施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将实践性知识的学习融于教育实践问题的解决之中。
(三)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旨在培养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
教师教育不能只追求实践而不要求反思,只有在实践中进行反思才能真正促进教师教育的发展。要成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要注意两点。首先,教师对教育教学的反思绝不仅仅是理论层面的,更重要的是对实践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其次,反思不仅是针对教育教学活动过程,更是针对自身能力的反思,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使反思更加有效。
综上,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是融通理论与实践、以“实践”为核心,关注教育实践问题,并致力于培养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的教育。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是从实践出发、为了实践、到实践中去的教师教育。
二、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的困境
我国正处在“技术理性”向“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的过渡期,发展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缺乏相关政策文件,法律保障低、大学与中小学协作不畅、评价有效性低,流于形式等。
(一)缺乏相关政策文件,法律保障低
虽然我国大力倡导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但是其发展仍处在过渡时期,尚未成熟,缺乏具体阐释教师教育培养目标的相关政策文件。现有文件只是做了方向性的引导,对于具体的培养目标、方法、流程、和评价没有做出具体阐释。相关政策文件不足,使得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缺乏法律保障,只能谨慎试探,步履维艰。
(二)大学与中小学协作不畅
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需要相应的实践场所,对于师范类高校来说,处理好与作为教师实践基地的中小学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教育部强调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大学共通遴选合适的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并为师范生实习和教师培训提供资金支持,但是在实际的运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分配方式不合理;实习方式单一;监督机制不健全,容易导致实习教师“双向失踪”等三个方面。
(三)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的评价有效性低,流于形式
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在评价环节也存在许多问题。首先,侧重实践能力评价,忽视实践性知识测评。由于过度重视实践和缺乏反思性意识导致在评价环节也不重视实践性知识的检测,使得评价成为单纯的技艺测评,不利于实践智慧的形成。其次,评价形式单一,灵活性低。现在的教育中对教学实践的测评方式主要是试课,创新性低,灵活性差。最后,重视终结性评价,忽视形成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所占的比重小或者忽视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使得教师在学习过程中的进步无法具体展现,会影响评价有效性。
三、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困境的解决对策
针对我国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的困境,我们可以从制定和颁布相关政策文件,增强政府法律保障、加强协作,创新校内外协同育人机制、改革考核评价标准等方面入手。
(一)制定和颁布相关政策文件,增强政府法律保障
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完善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法律保障机制。政策文件的制定要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为教师教育提供切实可行的保障,让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相关部门配合好高校进行教师教育,为实践教学提供充足的资源支持。
(二)加强协作,创新高校中小学协同育人机制
中小学是进行教师教育的主阵地,只有进入到教学一线才能真正形成实践智慧。师范类高校要与中小学加强协作。首先,合理分配实习场所,集中分配,区域管理。高校可以采取师范生和中小学双选制,既结合师范生实际又符合中小学需求。其次,丰富实习形式。可以定期组织师范生到中小学听课,撰寫听课记录和感想,自己编写教案;邀请一线教师到学校举办主题讲座,发挥示范作用。最后,健全监督机制。高校应该对进入到中小学实习的教师集中管理,每个校区设置负责人,在实习期间对实习生实施监督和指导,避免实习流于形式。
(三)改革考核评价标准
解决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在评价环节存在的问题,要做到:首先,增加对实践性知识的测评,在考核实践能力的同时注重知识理论的检测,将实践问题理论化,考核实践智慧,笔试考核和面试测评相结合。其次,考核形式多样化,灵活测评。将单一的讲课能力测评丰富化,可以设置口语表达能力测评、板书测评、教学课件设计测评等。最后,综合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结果,实习中的优秀表现,例如对教学突发事件的解决、关爱学生等都可以作为加分项,不以一次测试决定教师教育的效果。
四、总结
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是当前教师教育改革的方向之一。为解决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发展中的问题,我们要做到借助政府的力量,制定和颁布相关政策文件,为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提供法律保障;大学要和中小学加强协作,创新高校中小学协同育人机制;改革考核评价标准,增强评价有效性,形成政府扶持—高校引领—中小学协作的教育模式,促进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冯永刚,高斐.实践取向的教师教育困境及突围[J].中国教育学刊,2017(11):7-12.
[2]吕立杰.教师教育课程的实践取向探讨——以东北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为例[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03):155-160.
[3]魏敏敏.美国实践取向的教师培养模式及启示[J].学周刊,2018(36):183-184.
[4]蒋茵.实践取向的职前教师教育课程践行之思考[J].台州学院学报,2019,41(05):51-55.
作者简介:付卫艳,女,出生年月:1996.01,民族:汉,籍贯:山东省临沂市,学历:研究生,研究方向:德育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