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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作为一种内在力量,始终贯穿新中国的法律理论与实践。新中国的"政法场域"是在多种思想学说的引入、长期革命实践和中国社会发生巨变的背景下逐步生成的,存在司法机构与立法机构及行政机构、政党和政府、革命与反革命等多组权力关系,在多重互动中形成了中国特有的政法传统。我们应立足于中国历史与现实,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律与政治之间的互动关系,探析政党与司法系统之家的关系网络及背后的权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