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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主体功能区形成的过程中,西部大部分国土被划分为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产生了“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生态环境”的内在矛盾。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实现西部地区“不开发的发展”是当前研究的热点。从扩展“区域补偿”这一概念入手,阐述了区域补偿机制,并提出区域补偿政策及保障措施,对完善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分类政策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