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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黄宗羲在明亡之后到博学鸿儒科之前的思想和活动
这一年,黄宗羲三十七岁,正是他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满清政府对中原汉族的血腥镇压,以及坚定的遗民立场,促使黃宗羲对清廷异常敌视。亡国之初,清军南下,攻入杭州,黄宗羲之师刘宗周以死明志,绝食而亡。黄宗羲迅速在当地纠合子弟数百人,建立一支抗清武装,谓之“世忠营”,并追随鲁王。同时联合孙嘉绩的“火攻营”和王正中的兵力,准备渡海西进。不料遭遇清军主力,严重受挫,鲁王政权也迅速崩溃。后又在四明山结寨为营失败,于是东渡日本乞师,未果,所幸找到鲁王政权,被任命为左副都御史,辅佐鲁王政权,继续反清复明大业。顺治六年,因赡养老母之虑,回到家乡,但仍与抗清义军保持联系。黄宗羲曾自述:“自北兵南下,悬书购余者二,名捕者一,守围城者一,以谋反告讦者二三,绝气沙坤者一昼夜,其它,连染逻哨之所及,无岁无之。可谓濒于十死者矣。”其忠烈可见一斑。
二、博学鸿儒科
(一)博学鸿儒科的开设
为了实现入主中原,最终统一中国,清廷从早期的武力镇压到后来进行一系列安抚政策。入关之后,多尔衮摄政,重用降臣,并开科取士。顺治元年十月,世祖即位,明令袭前朝旧制,“会试,定于辰、戌、丑、未年;各直省乡试,定于子、午、卯、酉年”。顺治八年,“临雍释典”典礼隆重举行,世祖勉励太学生笃守“圣人之道”,“讲究服膺,用资治理”。翌年,颁谕礼部,把“崇儒重道”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确定下来。十二年,再颁谕曰:“帝王敷治,文教是先,臣子致君,经术为本。……今天下渐定,联将兴文教,崇经术,以开太平”。顺治十四年,举行了清代历史上第一次经筵盛典。后又以初开日讲祭告孔子于弘德殿。总之,顺治时期已初步奠定“崇儒重道”的基础。康熙十八年三月一日,康熙亲自召试体仁阁,试题为一诗一赋,即《塔矶玉衡赋》和《省耕诗》,录取一等20人,二等30人。这就是堪称“一代伟观”、“旷世大典”的己未博学鸿儒科。
三、博学鸿儒科对明遗民的影响
统治阶级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总是源于特定的因由,基于特定的背景,博学鸿儒科的诏举自不例外。本来,博学鸿儒科是一种迥异于平常之制科的考选形式,故又称为特科。清廷诏举“鸿博”的谕旨颁发于康熙十七年正月,当时正是非常时期,平藩战事正酣,清廷疲于应对。如此严峻、敏感之际,诏以特科,显然意不在 祖做这种以“人心”为焦点的经验反省的,是“三藩之乱”的爆发。清廷纯粹将遗民视为一种象征性资源,也就是说,在三藩乱起的非常之际,清廷利用遗民在民间社会的人格和政治感召力,凭借优容遗民来向汉人社会展示怀柔胸襟,以缓和民族矛盾。孟森先生深悟此意,曾入木三分地指出:博学鸿儒科“纯为圣祖定天下之计”、“驾驭汉人之法”、“处汉人于师友之间使忘其被征服之苦。
鸿博之开,圣祖虽未能事事如愿,但就总体而言,也收到了预期的效果。虽从揽才来说,效果确乎不理想,真正罗致的大多为“二三等人物,稍微好点的,也不过新进后辈”,真正“负重望者一位也网罗不着”。但从揽心的效果看,确然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它的成功首先在于显示了清廷奖掖儒学,格局已定,这不仅为尔后学术文化事业的繁荣做出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而且深契遗民士人的文化关怀,为他们认同清廷提供了文化心理基础;其次,由于对有代表性的汉族知识界中人特别是遗民的成功笼络,其结果不仅消弭了他们的反清意志,而且还在更广阔的意义上对满汉文化的合流产生深远影响。康熙十八年博学鸿儒科之后,被荐之时,虽然表现得强硬而坚决,但他们的内心已经很清楚地知道对个体命运的抗争无法扭转历史前进的车轮,他们最后所能做的,只是对道德原则底限的持守罢了。
四、黄宗羲对博学鸿儒科的态度
鸿波之初,明遗民的态度是复杂的。因为对他们来讲,应诏赴试是对道德底线的冲击。出仕朝意味着抛弃了故国旧君,承认“以夷代夏”的清政权,在道德上是“大节有亏”的。王弘撰云:“鸿博”之征,明遗民中“有自前者,有强之而前者,亦有强之而不前者”。其中“自前者”以毛奇龄、朱彝尊为代表。《明遗民录》皆不以遗民目之。“强之而前者”亦不乏其人。这类遗民本拒不应试,但当局不允,勉强与试后却不接受朝廷授官,而仍以遗民自居。如李因笃和孙枝蔚。“强之而不前者”,以顾炎武、黄宗羲、魏禧、傅山、吕留良、杜越、李颙、万斯同、王弘撰为代表,在遗民中占绝大多数。他们或未荐先辞,或拒不应征,或被迫征荐亦拒不应试。此时的黄宗羲选择坚定。但随着时代环境和社会秩序的变化,原本拒绝仕清、固守气节的明遗民的态度有了明显的松动和变化。其中黄宗羲在由“抗清”转为“附清”的道路上似乎走得更远。
同时,黄宗羲对清朝纂修《明史》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也从某种程度上表现了对清政府的默许或认同。诚然,黄宗羲同意修史主要是为了缅怀故国之思,如梁启超所分析:学者“对于故国文献,十分爱恋,他们别的事情不肯和满洲人合作,这件事不是私众之力所能办到”。遗民学者何以“爱恋”故国文献?一言以蔽之:
“可寄寓遗民式关怀、寄托孤臣孽子之心。”同年,黄宗羲送万斯同入明史馆修史。临行有诗《送万季野贞一北上》(三首)赠与万斯同,并勉励弟子云:“议论可以逞一时之意气,史笔将以立千秋之定评,季野往矣,愿以其所学者与诸老先生斟酌行之,不惟此也。”并叮嘱:“一代是非,能定自吾辈之手,勿使淆乱,白衣从事,亦所以报故国也。”朝廷征聘其子黄百家时,黄宗羲有这样的说话:“昔闻首阳山二老托孙于尚父,遂得三年食薇,颜色不坏。今吾遣子从公,可以置我矣。”此“可以置我矣”的说辞,最为发人深省。他是在吁请当局设法保全自己,也是承认清朝合法性的一种表示,于是对晚辈之为清廷帮衬已不介意。而且黄宗羲本人虽不亲与史馆事,但于馆外却襄助之不遗余力。或将其父所著《大事记》、《三史钞》等呈送史馆供以采择,时人谓:《明史》馆开,人皆倾其所藏,“捆载入都,储于邸舍,互相考索”,从黄宗羲形迹观之,当为纪实之言。由此可见,虽然黄宗羲未亲自入史馆修史,但派弟子前往,并多次与其书信往来,指导修史的行为表明黄宗羲已经成为清朝的“顺民”,对博学鸿儒科也是持支持甚至是赞赏的态度的。
这一年,黄宗羲三十七岁,正是他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满清政府对中原汉族的血腥镇压,以及坚定的遗民立场,促使黃宗羲对清廷异常敌视。亡国之初,清军南下,攻入杭州,黄宗羲之师刘宗周以死明志,绝食而亡。黄宗羲迅速在当地纠合子弟数百人,建立一支抗清武装,谓之“世忠营”,并追随鲁王。同时联合孙嘉绩的“火攻营”和王正中的兵力,准备渡海西进。不料遭遇清军主力,严重受挫,鲁王政权也迅速崩溃。后又在四明山结寨为营失败,于是东渡日本乞师,未果,所幸找到鲁王政权,被任命为左副都御史,辅佐鲁王政权,继续反清复明大业。顺治六年,因赡养老母之虑,回到家乡,但仍与抗清义军保持联系。黄宗羲曾自述:“自北兵南下,悬书购余者二,名捕者一,守围城者一,以谋反告讦者二三,绝气沙坤者一昼夜,其它,连染逻哨之所及,无岁无之。可谓濒于十死者矣。”其忠烈可见一斑。
二、博学鸿儒科
(一)博学鸿儒科的开设
为了实现入主中原,最终统一中国,清廷从早期的武力镇压到后来进行一系列安抚政策。入关之后,多尔衮摄政,重用降臣,并开科取士。顺治元年十月,世祖即位,明令袭前朝旧制,“会试,定于辰、戌、丑、未年;各直省乡试,定于子、午、卯、酉年”。顺治八年,“临雍释典”典礼隆重举行,世祖勉励太学生笃守“圣人之道”,“讲究服膺,用资治理”。翌年,颁谕礼部,把“崇儒重道”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确定下来。十二年,再颁谕曰:“帝王敷治,文教是先,臣子致君,经术为本。……今天下渐定,联将兴文教,崇经术,以开太平”。顺治十四年,举行了清代历史上第一次经筵盛典。后又以初开日讲祭告孔子于弘德殿。总之,顺治时期已初步奠定“崇儒重道”的基础。康熙十八年三月一日,康熙亲自召试体仁阁,试题为一诗一赋,即《塔矶玉衡赋》和《省耕诗》,录取一等20人,二等30人。这就是堪称“一代伟观”、“旷世大典”的己未博学鸿儒科。
三、博学鸿儒科对明遗民的影响
统治阶级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总是源于特定的因由,基于特定的背景,博学鸿儒科的诏举自不例外。本来,博学鸿儒科是一种迥异于平常之制科的考选形式,故又称为特科。清廷诏举“鸿博”的谕旨颁发于康熙十七年正月,当时正是非常时期,平藩战事正酣,清廷疲于应对。如此严峻、敏感之际,诏以特科,显然意不在 祖做这种以“人心”为焦点的经验反省的,是“三藩之乱”的爆发。清廷纯粹将遗民视为一种象征性资源,也就是说,在三藩乱起的非常之际,清廷利用遗民在民间社会的人格和政治感召力,凭借优容遗民来向汉人社会展示怀柔胸襟,以缓和民族矛盾。孟森先生深悟此意,曾入木三分地指出:博学鸿儒科“纯为圣祖定天下之计”、“驾驭汉人之法”、“处汉人于师友之间使忘其被征服之苦。
鸿博之开,圣祖虽未能事事如愿,但就总体而言,也收到了预期的效果。虽从揽才来说,效果确乎不理想,真正罗致的大多为“二三等人物,稍微好点的,也不过新进后辈”,真正“负重望者一位也网罗不着”。但从揽心的效果看,确然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它的成功首先在于显示了清廷奖掖儒学,格局已定,这不仅为尔后学术文化事业的繁荣做出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而且深契遗民士人的文化关怀,为他们认同清廷提供了文化心理基础;其次,由于对有代表性的汉族知识界中人特别是遗民的成功笼络,其结果不仅消弭了他们的反清意志,而且还在更广阔的意义上对满汉文化的合流产生深远影响。康熙十八年博学鸿儒科之后,被荐之时,虽然表现得强硬而坚决,但他们的内心已经很清楚地知道对个体命运的抗争无法扭转历史前进的车轮,他们最后所能做的,只是对道德原则底限的持守罢了。
四、黄宗羲对博学鸿儒科的态度
鸿波之初,明遗民的态度是复杂的。因为对他们来讲,应诏赴试是对道德底线的冲击。出仕朝意味着抛弃了故国旧君,承认“以夷代夏”的清政权,在道德上是“大节有亏”的。王弘撰云:“鸿博”之征,明遗民中“有自前者,有强之而前者,亦有强之而不前者”。其中“自前者”以毛奇龄、朱彝尊为代表。《明遗民录》皆不以遗民目之。“强之而前者”亦不乏其人。这类遗民本拒不应试,但当局不允,勉强与试后却不接受朝廷授官,而仍以遗民自居。如李因笃和孙枝蔚。“强之而不前者”,以顾炎武、黄宗羲、魏禧、傅山、吕留良、杜越、李颙、万斯同、王弘撰为代表,在遗民中占绝大多数。他们或未荐先辞,或拒不应征,或被迫征荐亦拒不应试。此时的黄宗羲选择坚定。但随着时代环境和社会秩序的变化,原本拒绝仕清、固守气节的明遗民的态度有了明显的松动和变化。其中黄宗羲在由“抗清”转为“附清”的道路上似乎走得更远。
同时,黄宗羲对清朝纂修《明史》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也从某种程度上表现了对清政府的默许或认同。诚然,黄宗羲同意修史主要是为了缅怀故国之思,如梁启超所分析:学者“对于故国文献,十分爱恋,他们别的事情不肯和满洲人合作,这件事不是私众之力所能办到”。遗民学者何以“爱恋”故国文献?一言以蔽之:
“可寄寓遗民式关怀、寄托孤臣孽子之心。”同年,黄宗羲送万斯同入明史馆修史。临行有诗《送万季野贞一北上》(三首)赠与万斯同,并勉励弟子云:“议论可以逞一时之意气,史笔将以立千秋之定评,季野往矣,愿以其所学者与诸老先生斟酌行之,不惟此也。”并叮嘱:“一代是非,能定自吾辈之手,勿使淆乱,白衣从事,亦所以报故国也。”朝廷征聘其子黄百家时,黄宗羲有这样的说话:“昔闻首阳山二老托孙于尚父,遂得三年食薇,颜色不坏。今吾遣子从公,可以置我矣。”此“可以置我矣”的说辞,最为发人深省。他是在吁请当局设法保全自己,也是承认清朝合法性的一种表示,于是对晚辈之为清廷帮衬已不介意。而且黄宗羲本人虽不亲与史馆事,但于馆外却襄助之不遗余力。或将其父所著《大事记》、《三史钞》等呈送史馆供以采择,时人谓:《明史》馆开,人皆倾其所藏,“捆载入都,储于邸舍,互相考索”,从黄宗羲形迹观之,当为纪实之言。由此可见,虽然黄宗羲未亲自入史馆修史,但派弟子前往,并多次与其书信往来,指导修史的行为表明黄宗羲已经成为清朝的“顺民”,对博学鸿儒科也是持支持甚至是赞赏的态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