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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羌族是中华大地上一个古老的民族,在华夏文明发展进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北宋后以,羌族人民在今天的岷江流域松礼茂地区稳定下来,并形成羌族聚居区。“康乾盛世”时期,中央王朝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如:编民入里、折银制推行、设学校兴科举等政策,对羌区的政治稳定和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影响。
关键词:康乾 中央 羌区 统治
清“康乾时期”,羌人已在今天岷江流域的松理茂地区形成比较密集的羌人聚居区。清初主中原,为稳定西南少数民族政治,巩固其对西南地区统治,对羌区采取一系列政治经济教育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对于清代中央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前人已做了充分研究。如:在学术论文上,邓小琳在《清代理县“土屯”制度》中详细介绍了理县的土屯制度发展概况及改土设屯的原因;冉光荣、周锡银等在《羌族地区的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一文中,详谈了土司制度的形成与改土归流的实行,我们通过这些学术论文对羌族改流的过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学术著作上,冉光荣、周锡银等编写的《羌族史》对羌族发展历程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研究,并在清朝羌族这部分着重探索了羌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等措施的施行。但是这些论文及著作并没有全面、系统的涉及清朝“康乾时期”中央对羌区的统治。
鉴于当今社会大好发展形势,中华民族正稳步迈向世界大国行列。在以和谐为背景,以中国梦为主题的发展形势下,做好民族地区稳定工作,对社会的发展是与稳定是极为有利的。因此本文选择以“康乾盛世”为大背景,以羌族为切入点,对“康乾盛世”时期清朝中央对少数民族的统治政策进行分析,以期能起到借鉴作用。
一、康乾时期的羌区
虽然羌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并对中国历史文化产生过重大的影响,但是,在五千年文明的发展进程中,羌族只是在历史文化上传承并发展,在人口上并没有重大突破,通过对《明史·土司传》《明实录》等史料的分析研究中估计羌族在明朝大致为23万人,后来因战争和灾荒死亡的羌族大概有8万人,据雍正《四川通志》记载该时期羌族人口仅为24500人。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以下几种原因。首先,羌人在迁徙过程中一直处在西南西北边远地区,无论气候还是地形都不利于羌人的繁衍发展。第二,羌人在迁徙的过程中,大部分被汉化或者夷化,这也是造成羌人人口数量没有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第三,羌人在历史上一直饱受战争之苦,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少数民族,都对羌人进行剥削统治。古代羌人分布范围较广,各支系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亦大。在唐朝,羌人受吐蕃侵扰,纷纷内迁,在北宋时期,羌人大部分仍集中在岷江上游及杂谷脑河流域两侧,并在此地定居下来,在以后的历朝历代中都没有发生大规模的迁徙,元明清三代在此地区设置行政机构,以便于统治管理。 在清朝康乾时期,羌人的大致集中在今天的松理茂地区(松番、理县、茂县),“康乾时期”集中在松理茂地区的羌人组成了当时的“羌区”。
二、“康乾时期”中央对羌区的统治
1、编民入里
明末,张献忠屠川以后,据《四川通志》记载:“明末兵燹之余,死亡逃徙,丁户稀若晨星”。面对这种情况,为了促进四川地区的经济恢复,清初顺之年间至乾隆年间,清廷在政策上对移民入川进行鼓励,形成了“湖广填四川”的历史现象,在这个过程中,有不少汉族人民迁到羌区,为羌区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大大促进了羌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但是残酷的封建领主制度还是束缚着羌族人民,繁重的劳役和高额的租税,以及土司无止境的横征暴敛都严重阻碍了处于农奴地位的羌族人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发展潮流。清雍正年间,云贵总督鄂尔泰以“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开始主张“改土归流”。而羌区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则是在清高宗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废除杂谷土司之后进行的。然而,清康乾时期对羌区改土归流却异于他地,与其说是“改土归流”倒不如直接称之为“编民入里”。康乾时期在羌区采取的这种有特色的“改土归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由于长期遭受土司横征暴敛,羌民对于改土归流的措施持拥护的态度。明武宗正德二年(公元1507年)“茂州所辖卜南村曲山等寨乞为白人,愿纳粮差。”。清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给以木牌铁刻,镌石州前,永隶茂州,不许土司侵管,羌民悦服。”这些典籍记载都说明羌民愿意成为编户,并受封建王朝统辖,为康乾时期羌区的“编民入里”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第二,这一地区“编民入里”的主要形式是将羌民归州约束、编入里甲,没有派遣流官之举或设立屯守备的举措。可能是由于这些土司对清王朝的忠诚,尤其是一些土司主动请求改土的态度,清廷对他们“许留土职世袭”,其他如静州、陇木、岳西、长宁、水草坪、竹木坎、牟托、实大关、大定等九土司甚至还被允许“属有番民”。这种只改土不设流官的的政策在羌区得到羌族土司与羌民的一致认可,为以后羌区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第三,羌区改土并没有裁撤土司,反将其保留并允许世袭。“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平定青片上下五族番寨……番民大小讼狱归县办理。”这种政策是在大规模对羌区改土归流之前进行的一种过渡措施,对当时羌区稳定起到过积极作用。但是,改土归流为大势所趋,所以,在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羌区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开始走上正轨。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对于杂谷土司所属“下郭罗克地区番人出外劫掠,川陕总督岳钟琪遣平番营守备宋宗璋领兵进剿,招抚下部郭罗克、阿树等一十三寨,归平番营管辖。”掀开削弱、废除杂谷土司的序幕。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三齐三十六寨列为三里。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茂州营属桃花等十八寨,编入汉户为新民里。乾隆五十三年(公元1788年),大定土千户属连环等寨请照新民之例一体纳粮应差,编入汉户,为广民里。
这种以“编户入里”为主的“改土归流”,是康乾时期统治者对羌区采取的一种独特的统治政策,在满足羌民要求基础之上,采取顺应历史潮流的方式对羌区进行稳定统治为后来民国与新中国的少数民族地区管理提供了经验,同时也对羌区近代社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促进了羌区政治稳定与经济发展。 2、羌区“土屯制”及折银制
改土归流后,封建地主经济已是羌区的基本经济形态了。清高宗乾隆年间,废杂谷土司,在其南部建立土屯制度,这种土屯制度是一种“寓兵于农”的制度,屯民平时为农,战时为兵,屯内土地名为国有,禁止买卖,由屯守备分发于屯民,屯民须向屯守备缴纳正粮,这些正粮代替国家发给的饷银。
在这种土屯制度下,政府所发饷银大幅减少,减轻了朝廷在西南地区的军费开支。但是,屯守备的横征暴敛却增加了羌民负担。例如孟董寨守备征收正粮时,“从中舞弊,继续增长,屯民着实苦累”。此外,屯守备还滥用职权,私委屯官,企图独霸一方。这种土屯制度在给清政府带来利益的同时却损害了羌民的利益,但是从客观上来说,这种封建地主经济的生产方式仍然促进了羌区的经济发展进程。
改土归流后,羌民向封建地方政府缴纳赋税,采取将所收农作物折算为白米,再由白米折算为白银的制度。如:小姓青片一寨纳稞粮二十石,向例纳布二十匹,共折银二十四两六钱等等。过去不用纳税的羌寨,现在也开始纳税,数目虽少,但是表现是属封建国家统治下的臣民。除此之外,原来的静州、岳希、陇木三土司区开始重新估计土地数量,实行摊丁入亩的政策。据史料记载:“岳、静、陇三土司各寨认纳征银二十四两三钱六分一丝九忽,例不载丁,于雍正七年(1729年)丈量丁粮合并计算,按种征银”。这些政策的实行使得政府收入少量增加,同时对于羌族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也是富有刺激作用的。
在土屯制及折银制实行以后,羌区开始以事物地租取代劳役地租,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不是采取无偿劳役,而是采取占有农民的剩余产品的方式进行剥削。摆脱人身依附后的农民能够自由自配自己的劳动时间,从而提高了羌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由于自然条件的恶劣,“羌民附山而居,耕田凿井,勤劳艰辛之状,苦不可言”。特别是地主经济的种种盘剥和封建王朝有增无减的粮税差役,使得羌民仍然终年不得温饱,生活极端困苦,为后来羌民群起反抗封建压迫埋下了伏笔。
3、教育先行,文化统治。
改土归流后,羌区与中原地区的交流与融合速度加快。自明以来,在茂汶地区设立州学,文化教育始得开展。雍正八年(1730年),鉴于“茂州羌民久列版图,载粮入册,与齐民无异,应照湖南、贵州之例,准其与汉民一体应试。卷面不必分别汉羌,取额不必增加,一体凭文去取”。这使得羌民中上层分子的学习积极性受到极大鼓舞,至此,汉学思想、汉族文化风俗大量传入羌区。除此之外,明清时期,羌区大量佛教、道教寺院开始兴建,有得佛教或道观在传授宗教信仰的同时也附带着知识和文化的传播,这些佛教、道观对羌民原有的宗教信仰、甚至传统节日活动都产生了新的影响,羌区的汉化色彩越来越浓重。
在汉文化的影响与羌区经济发展的双重刺激下,羌区商业贸易开始发展,剩余商品交换使得羌区出现定期市场,甚至各地区的商人都开始进入羌区并建立诸多会馆。如:陕西馆、江西馆等。与此同时,羌民开始主动走出大山,进入川西平原务工,由于深受汉文化的影响,羌民们甚至自愿改汉姓,可见清政府在文化上对羌区的统治已经根深蒂固了。这种汉羌之间的民族融合,更减少了汉羌之间的文化差异,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进程,对于清朝的统治产生了极为有利的影响。
三、结语
“康乾盛世”时期,清朝经济发展达到很高的水平,这种经济发展速度是以国家的稳定,民族的和谐为前提的,这一时期,清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的政策也较为适合当时清政府的实际情况。在应对西南少数民族内部纷杂复绕的矛盾时,清政府采取了统治与发展相结合的措施,使得羌区在政治稳定的前提下,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文化上也逐渐趋向于汉族,这些先稳定后发展的措施值得我们去探究。从“康乾时期”清政府对羌区的统治措施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从而找到更适合处理民族关系的措施,这正应了“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基金项目: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基金项目(CX2014SP112)
参考文献:
[1]黄成龙,张曦.中国羌族[M].宁夏:宁夏人民出版社,2012:6-7.
[2][清]黄廷桂,雍正.四川通志(卷5《户口》[M].上海:商务印书馆,2005:611.
[3]陈典.论清代“湖广填四川”的政策导向[J].理论月刊,2005(10):67.
[4][清]赵尔巽.清史稿(卷288《鄂尔泰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6:10231.
[5]冉光荣,李绍明等.羌族史[M].四川: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252.
[6]陈东.试论清代岷江上游地区的改土归流[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3):37.
[7] [清]陈梦雷等.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593卷《成都府部)[M].上海:中华书局,1984.
[8] [清]谢鸿恩.茂州乡土志(人类“番户源流本末世系”条)[Z].手抄本(四川大学藏本).
[9] [清]邓存咏等.龙安府志(卷5《土司》)[M].四川:巴蜀书社,1992.
[10] [清]吴羹梅等.理番厅志(卷4《武功》)[M].四川:巴蜀书社,1992.
[11] [清]刘辅廷等.茂州志(卷三《食货志》)[M].四川:巴蜀书社,1992.
[12]冉光荣,李绍明等.羌族史[M].四川: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260.
[13][清]刘辅廷等.茂州志(卷2《学校》)[M].四川:巴蜀书社,1992.
[14]冉光荣,李绍明等.羌族史[M].四川: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263.
关键词:康乾 中央 羌区 统治
清“康乾时期”,羌人已在今天岷江流域的松理茂地区形成比较密集的羌人聚居区。清初主中原,为稳定西南少数民族政治,巩固其对西南地区统治,对羌区采取一系列政治经济教育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对于清代中央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前人已做了充分研究。如:在学术论文上,邓小琳在《清代理县“土屯”制度》中详细介绍了理县的土屯制度发展概况及改土设屯的原因;冉光荣、周锡银等在《羌族地区的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一文中,详谈了土司制度的形成与改土归流的实行,我们通过这些学术论文对羌族改流的过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学术著作上,冉光荣、周锡银等编写的《羌族史》对羌族发展历程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研究,并在清朝羌族这部分着重探索了羌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等措施的施行。但是这些论文及著作并没有全面、系统的涉及清朝“康乾时期”中央对羌区的统治。
鉴于当今社会大好发展形势,中华民族正稳步迈向世界大国行列。在以和谐为背景,以中国梦为主题的发展形势下,做好民族地区稳定工作,对社会的发展是与稳定是极为有利的。因此本文选择以“康乾盛世”为大背景,以羌族为切入点,对“康乾盛世”时期清朝中央对少数民族的统治政策进行分析,以期能起到借鉴作用。
一、康乾时期的羌区
虽然羌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并对中国历史文化产生过重大的影响,但是,在五千年文明的发展进程中,羌族只是在历史文化上传承并发展,在人口上并没有重大突破,通过对《明史·土司传》《明实录》等史料的分析研究中估计羌族在明朝大致为23万人,后来因战争和灾荒死亡的羌族大概有8万人,据雍正《四川通志》记载该时期羌族人口仅为24500人。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以下几种原因。首先,羌人在迁徙过程中一直处在西南西北边远地区,无论气候还是地形都不利于羌人的繁衍发展。第二,羌人在迁徙的过程中,大部分被汉化或者夷化,这也是造成羌人人口数量没有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第三,羌人在历史上一直饱受战争之苦,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少数民族,都对羌人进行剥削统治。古代羌人分布范围较广,各支系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亦大。在唐朝,羌人受吐蕃侵扰,纷纷内迁,在北宋时期,羌人大部分仍集中在岷江上游及杂谷脑河流域两侧,并在此地定居下来,在以后的历朝历代中都没有发生大规模的迁徙,元明清三代在此地区设置行政机构,以便于统治管理。 在清朝康乾时期,羌人的大致集中在今天的松理茂地区(松番、理县、茂县),“康乾时期”集中在松理茂地区的羌人组成了当时的“羌区”。
二、“康乾时期”中央对羌区的统治
1、编民入里
明末,张献忠屠川以后,据《四川通志》记载:“明末兵燹之余,死亡逃徙,丁户稀若晨星”。面对这种情况,为了促进四川地区的经济恢复,清初顺之年间至乾隆年间,清廷在政策上对移民入川进行鼓励,形成了“湖广填四川”的历史现象,在这个过程中,有不少汉族人民迁到羌区,为羌区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大大促进了羌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但是残酷的封建领主制度还是束缚着羌族人民,繁重的劳役和高额的租税,以及土司无止境的横征暴敛都严重阻碍了处于农奴地位的羌族人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发展潮流。清雍正年间,云贵总督鄂尔泰以“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开始主张“改土归流”。而羌区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则是在清高宗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废除杂谷土司之后进行的。然而,清康乾时期对羌区改土归流却异于他地,与其说是“改土归流”倒不如直接称之为“编民入里”。康乾时期在羌区采取的这种有特色的“改土归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由于长期遭受土司横征暴敛,羌民对于改土归流的措施持拥护的态度。明武宗正德二年(公元1507年)“茂州所辖卜南村曲山等寨乞为白人,愿纳粮差。”。清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给以木牌铁刻,镌石州前,永隶茂州,不许土司侵管,羌民悦服。”这些典籍记载都说明羌民愿意成为编户,并受封建王朝统辖,为康乾时期羌区的“编民入里”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第二,这一地区“编民入里”的主要形式是将羌民归州约束、编入里甲,没有派遣流官之举或设立屯守备的举措。可能是由于这些土司对清王朝的忠诚,尤其是一些土司主动请求改土的态度,清廷对他们“许留土职世袭”,其他如静州、陇木、岳西、长宁、水草坪、竹木坎、牟托、实大关、大定等九土司甚至还被允许“属有番民”。这种只改土不设流官的的政策在羌区得到羌族土司与羌民的一致认可,为以后羌区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第三,羌区改土并没有裁撤土司,反将其保留并允许世袭。“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平定青片上下五族番寨……番民大小讼狱归县办理。”这种政策是在大规模对羌区改土归流之前进行的一种过渡措施,对当时羌区稳定起到过积极作用。但是,改土归流为大势所趋,所以,在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羌区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开始走上正轨。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对于杂谷土司所属“下郭罗克地区番人出外劫掠,川陕总督岳钟琪遣平番营守备宋宗璋领兵进剿,招抚下部郭罗克、阿树等一十三寨,归平番营管辖。”掀开削弱、废除杂谷土司的序幕。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三齐三十六寨列为三里。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茂州营属桃花等十八寨,编入汉户为新民里。乾隆五十三年(公元1788年),大定土千户属连环等寨请照新民之例一体纳粮应差,编入汉户,为广民里。
这种以“编户入里”为主的“改土归流”,是康乾时期统治者对羌区采取的一种独特的统治政策,在满足羌民要求基础之上,采取顺应历史潮流的方式对羌区进行稳定统治为后来民国与新中国的少数民族地区管理提供了经验,同时也对羌区近代社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促进了羌区政治稳定与经济发展。 2、羌区“土屯制”及折银制
改土归流后,封建地主经济已是羌区的基本经济形态了。清高宗乾隆年间,废杂谷土司,在其南部建立土屯制度,这种土屯制度是一种“寓兵于农”的制度,屯民平时为农,战时为兵,屯内土地名为国有,禁止买卖,由屯守备分发于屯民,屯民须向屯守备缴纳正粮,这些正粮代替国家发给的饷银。
在这种土屯制度下,政府所发饷银大幅减少,减轻了朝廷在西南地区的军费开支。但是,屯守备的横征暴敛却增加了羌民负担。例如孟董寨守备征收正粮时,“从中舞弊,继续增长,屯民着实苦累”。此外,屯守备还滥用职权,私委屯官,企图独霸一方。这种土屯制度在给清政府带来利益的同时却损害了羌民的利益,但是从客观上来说,这种封建地主经济的生产方式仍然促进了羌区的经济发展进程。
改土归流后,羌民向封建地方政府缴纳赋税,采取将所收农作物折算为白米,再由白米折算为白银的制度。如:小姓青片一寨纳稞粮二十石,向例纳布二十匹,共折银二十四两六钱等等。过去不用纳税的羌寨,现在也开始纳税,数目虽少,但是表现是属封建国家统治下的臣民。除此之外,原来的静州、岳希、陇木三土司区开始重新估计土地数量,实行摊丁入亩的政策。据史料记载:“岳、静、陇三土司各寨认纳征银二十四两三钱六分一丝九忽,例不载丁,于雍正七年(1729年)丈量丁粮合并计算,按种征银”。这些政策的实行使得政府收入少量增加,同时对于羌族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也是富有刺激作用的。
在土屯制及折银制实行以后,羌区开始以事物地租取代劳役地租,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不是采取无偿劳役,而是采取占有农民的剩余产品的方式进行剥削。摆脱人身依附后的农民能够自由自配自己的劳动时间,从而提高了羌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由于自然条件的恶劣,“羌民附山而居,耕田凿井,勤劳艰辛之状,苦不可言”。特别是地主经济的种种盘剥和封建王朝有增无减的粮税差役,使得羌民仍然终年不得温饱,生活极端困苦,为后来羌民群起反抗封建压迫埋下了伏笔。
3、教育先行,文化统治。
改土归流后,羌区与中原地区的交流与融合速度加快。自明以来,在茂汶地区设立州学,文化教育始得开展。雍正八年(1730年),鉴于“茂州羌民久列版图,载粮入册,与齐民无异,应照湖南、贵州之例,准其与汉民一体应试。卷面不必分别汉羌,取额不必增加,一体凭文去取”。这使得羌民中上层分子的学习积极性受到极大鼓舞,至此,汉学思想、汉族文化风俗大量传入羌区。除此之外,明清时期,羌区大量佛教、道教寺院开始兴建,有得佛教或道观在传授宗教信仰的同时也附带着知识和文化的传播,这些佛教、道观对羌民原有的宗教信仰、甚至传统节日活动都产生了新的影响,羌区的汉化色彩越来越浓重。
在汉文化的影响与羌区经济发展的双重刺激下,羌区商业贸易开始发展,剩余商品交换使得羌区出现定期市场,甚至各地区的商人都开始进入羌区并建立诸多会馆。如:陕西馆、江西馆等。与此同时,羌民开始主动走出大山,进入川西平原务工,由于深受汉文化的影响,羌民们甚至自愿改汉姓,可见清政府在文化上对羌区的统治已经根深蒂固了。这种汉羌之间的民族融合,更减少了汉羌之间的文化差异,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进程,对于清朝的统治产生了极为有利的影响。
三、结语
“康乾盛世”时期,清朝经济发展达到很高的水平,这种经济发展速度是以国家的稳定,民族的和谐为前提的,这一时期,清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的政策也较为适合当时清政府的实际情况。在应对西南少数民族内部纷杂复绕的矛盾时,清政府采取了统治与发展相结合的措施,使得羌区在政治稳定的前提下,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文化上也逐渐趋向于汉族,这些先稳定后发展的措施值得我们去探究。从“康乾时期”清政府对羌区的统治措施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从而找到更适合处理民族关系的措施,这正应了“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基金项目: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基金项目(CX2014SP112)
参考文献:
[1]黄成龙,张曦.中国羌族[M].宁夏:宁夏人民出版社,2012:6-7.
[2][清]黄廷桂,雍正.四川通志(卷5《户口》[M].上海:商务印书馆,2005:611.
[3]陈典.论清代“湖广填四川”的政策导向[J].理论月刊,2005(10):67.
[4][清]赵尔巽.清史稿(卷288《鄂尔泰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6:10231.
[5]冉光荣,李绍明等.羌族史[M].四川: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252.
[6]陈东.试论清代岷江上游地区的改土归流[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3):37.
[7] [清]陈梦雷等.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593卷《成都府部)[M].上海:中华书局,1984.
[8] [清]谢鸿恩.茂州乡土志(人类“番户源流本末世系”条)[Z].手抄本(四川大学藏本).
[9] [清]邓存咏等.龙安府志(卷5《土司》)[M].四川:巴蜀书社,1992.
[10] [清]吴羹梅等.理番厅志(卷4《武功》)[M].四川:巴蜀书社,1992.
[11] [清]刘辅廷等.茂州志(卷三《食货志》)[M].四川:巴蜀书社,1992.
[12]冉光荣,李绍明等.羌族史[M].四川: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260.
[13][清]刘辅廷等.茂州志(卷2《学校》)[M].四川:巴蜀书社,1992.
[14]冉光荣,李绍明等.羌族史[M].四川: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