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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民生问题的优先位置,围绕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展水利,改善民生,形成了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利发展格局,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为民造福的过程,从而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水利水务发展成果。根据中央关于要加强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饮用水工程的建设要求,我认为,苏州水利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做好防汛抗旱防台为重点,在防灾减灾中重视民生。防汛抗洪事关人民的生命安危,是最大的民生。洪涝灾害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尽管近年来未发生较大规模的受淹事件,但是我们的预测和预警能力依然受到很多方面的限制,应对突发性洪涝灾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依旧存在着薄弱环节。对于可能出现的恶劣气候,我们切不能麻痹大意,必须树立防汛工作“事关大局稳定,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提高警惕,充分准备,扎实做好防汛防旱及防台风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促进流域防洪标准的提高,加快区域治理,整治通江河道,加快实施以中心城区为重点的防洪排涝体系建设。要依法加强河湖工程和水域管理,对一些地方非法围垦河湖滩地、填河填塘造地、严重影响河湖行蓄洪能力的行为进行查处整改。要加强统一调度指令,保证汛期防汛信息及时高效传输。
二是以加快农村水利建设为重点,在服务三农上突出民生。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和农村环境建设总体部署,加快冬春水利建设。要因地制宜研究和完善联圩建设和管理的投入机制,逐步将圩区的建设、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完善圩区管理制度。要狠抓水系规划工作的实施,做好河道轮浚,建立健全河道轮浚档案。要做到基本清除各类违建围堰、坝等挡、阻水建筑,实现水体畅流。要根据省厅小型泵站更新改造规划,认真推动更新改造计划的实施。继续推进河道长效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不断提高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水平。
三是以加快镇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在破解难题上关注民生。截污治污,事关人民生活环境的改善。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日益增大,这给城乡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带来极大挑战。因此,加快治理镇村生活污水是保护城乡水资源、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要全面启动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们要做到“两个落实”和“三个到位”——就是要落实组织机构,落实投入资金;要确保规划到位,督促管理考核到位和指导技术保障到位,力争全面完成镇村生活污水治理阶段性目标任务,切实提高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改善城乡水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以维护河湖生态健康为重点,在依法管水中保障民生。苏州河湖众多,水资源丰富,部分地区污水未经处理过量排放、随意填埋河道湖泊、破坏防洪工程等违规现象还时有发生,造成河湖水域减少、河道淤积、水系受阻,调蓄能力和引排功能受到威胁。因此,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建设引排顺畅、生态健康的河湖水系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加强依法管水的力度。要加快完成湖泊保护规划,按照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湖泊管理体制。我们还要打造一支机制合理、作风过硬、技能精湛、保障有力的水政监察队伍,统一行政处罚权、规费征收权和行政审批权,坚持一支队伍对外,按照“占一补一、谁占用谁补偿”的原则,将水政执法覆盖到所有水事活动。要建立河湖水域的有效管理和保护措施,创制河湖有偿使用政策,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洪保安、长江非法采砂、水利工程设施保护、规费征收等方面发挥水政执法工作的职能。同时,要加大城区河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是加大对违法乱停乱靠船只的查处。
五是以推进乡镇水利站改革为重点,在水利改革中服务民生。水利体制改革,事关水利事业的生存和发展。要加大改革的步伐,理顺关系、明确职能,落实政策、稳步发展,按照事企分开、人员分流,机构精简、定员定编的原则,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富有生机和活力的乡镇水利服务体系新机制和新体制,做到经费有保障、人员有素质、执法有手段、管理有规章。要从实际出发,抓住乡镇水系规划实施的契机,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乡镇水利站改革具体方案,对改革后人员编制、单位性质、财政经费、资产处理等问题要一步到位,并要加强改革后基层水利站工作制度和办法的研究,提高基层工作者的积极性,保证全市水利队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袁文
一是以做好防汛抗旱防台为重点,在防灾减灾中重视民生。防汛抗洪事关人民的生命安危,是最大的民生。洪涝灾害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尽管近年来未发生较大规模的受淹事件,但是我们的预测和预警能力依然受到很多方面的限制,应对突发性洪涝灾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依旧存在着薄弱环节。对于可能出现的恶劣气候,我们切不能麻痹大意,必须树立防汛工作“事关大局稳定,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提高警惕,充分准备,扎实做好防汛防旱及防台风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促进流域防洪标准的提高,加快区域治理,整治通江河道,加快实施以中心城区为重点的防洪排涝体系建设。要依法加强河湖工程和水域管理,对一些地方非法围垦河湖滩地、填河填塘造地、严重影响河湖行蓄洪能力的行为进行查处整改。要加强统一调度指令,保证汛期防汛信息及时高效传输。
二是以加快农村水利建设为重点,在服务三农上突出民生。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和农村环境建设总体部署,加快冬春水利建设。要因地制宜研究和完善联圩建设和管理的投入机制,逐步将圩区的建设、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完善圩区管理制度。要狠抓水系规划工作的实施,做好河道轮浚,建立健全河道轮浚档案。要做到基本清除各类违建围堰、坝等挡、阻水建筑,实现水体畅流。要根据省厅小型泵站更新改造规划,认真推动更新改造计划的实施。继续推进河道长效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不断提高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水平。
三是以加快镇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在破解难题上关注民生。截污治污,事关人民生活环境的改善。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日益增大,这给城乡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带来极大挑战。因此,加快治理镇村生活污水是保护城乡水资源、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要全面启动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们要做到“两个落实”和“三个到位”——就是要落实组织机构,落实投入资金;要确保规划到位,督促管理考核到位和指导技术保障到位,力争全面完成镇村生活污水治理阶段性目标任务,切实提高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改善城乡水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以维护河湖生态健康为重点,在依法管水中保障民生。苏州河湖众多,水资源丰富,部分地区污水未经处理过量排放、随意填埋河道湖泊、破坏防洪工程等违规现象还时有发生,造成河湖水域减少、河道淤积、水系受阻,调蓄能力和引排功能受到威胁。因此,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建设引排顺畅、生态健康的河湖水系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加强依法管水的力度。要加快完成湖泊保护规划,按照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湖泊管理体制。我们还要打造一支机制合理、作风过硬、技能精湛、保障有力的水政监察队伍,统一行政处罚权、规费征收权和行政审批权,坚持一支队伍对外,按照“占一补一、谁占用谁补偿”的原则,将水政执法覆盖到所有水事活动。要建立河湖水域的有效管理和保护措施,创制河湖有偿使用政策,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洪保安、长江非法采砂、水利工程设施保护、规费征收等方面发挥水政执法工作的职能。同时,要加大城区河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是加大对违法乱停乱靠船只的查处。
五是以推进乡镇水利站改革为重点,在水利改革中服务民生。水利体制改革,事关水利事业的生存和发展。要加大改革的步伐,理顺关系、明确职能,落实政策、稳步发展,按照事企分开、人员分流,机构精简、定员定编的原则,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富有生机和活力的乡镇水利服务体系新机制和新体制,做到经费有保障、人员有素质、执法有手段、管理有规章。要从实际出发,抓住乡镇水系规划实施的契机,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乡镇水利站改革具体方案,对改革后人员编制、单位性质、财政经费、资产处理等问题要一步到位,并要加强改革后基层水利站工作制度和办法的研究,提高基层工作者的积极性,保证全市水利队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