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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南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已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余远辉利用擔任广西梧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梧州市委书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中共南宁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