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首家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家在A股上市的视频企业,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乐视网”,300104.SZ)官网及年报中称,自己为“拥有70万收费用户”、“拥有70%以上国内热门影视剧的独家网络版权”的“中国第一影视剧视频网站”。
通过调查采访、观测统计以及对比分析,《证券市场周刊》与北京中能兴业投资咨询公司发现,乐视网在广告收入、付费用户数量、影视剧版权数量与其公布的数据严重不符,上述三个方面存在重大疑问甚至涉嫌造假。
幻象一:广告销售收入
大客户数据与信披不符
乐视网于2010年8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
2007-2010年,视频平台广告发布收入是乐视网第二大收入来源。
乐视网招股说明书和年报显示,2007-2010年,北京新锐力广告有限公司(下称“新锐力”)连续4年位居乐视网广告客户TOP5之列。2007年,新锐力更是乐视网唯一的一家广告客户,贡献了公司当年全部的528万元广告收入。
工商年检资料显示,新锐力注册地位于北京六环外的房山区燕山向阳路35号,2009年和2010年,新锐力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45.9万元、762.1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为1429.5万元、741.0万元。
新锐力贡献给乐视网的广告收入,和新锐力的主营业务成本直接相关。由于新锐力可能还向其他媒体公司采购广告位置,还有其他类型的开支(房租、水电、人工等),其主营业务成本应当大于等于其为乐视网贡献的收入。
但乐视网招股书和年报披露的2009年、2010年新锐力为其贡献的广告收入,大大超过甚至数倍于新锐力的主营业务成本(见表2),通过比对分析,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乐视网要么涉嫌虚增收入,要么新锐力涉嫌提供虚假工商年检资料。
第一种可能性:乐视网将其他公司直接支付的广告费用计入新锐力名下。在实际操作中,因种种原因(如更好的折扣、价格等),一部分通过新锐力向乐视网采购广告位的客户,直接和乐视网交易并直接结算,收入却被计入新锐力名下。广告界存在这样的现象,财报上显得单个客户金额更大,看起来更有实力。
但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乐视网将其他公司直接支付的费用计入新锐力名下,显然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第二种可能性:新锐力工商年检数据属实,而乐视网没有将其他直接客户的收入归并到新锐力名下,则乐视网涉嫌虚增广告收入、涉嫌虚假信息披露。
第三种可能性:乐视网披露的广告收入数据属实,新锐力为减少税务开支,少报主营业务成本和收入。此种情况下,乐视网对作为其主要广告客户的新锐力提供少假工商年检资料的行为有失察之嫌,并长达四年之久。
乐视网证券事务代表赵凯先生接受本刊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新锐力与乐视网的合作模式为广告代理。而广告代理的模式,不存在上述第一种可能性。
新锐力的疑点并不止于此。按照其工商年检资料,新锐力的主营业务收入从2007年的638.6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1445.9万元,2010年又降到762.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波动近千万元的同时,净利润却一直稳定在正负2万元之间,4年间分别是-1.6万元、-0.9万元、1.2万元、0.9万元。
新锐力年检资料同时显示,这4年间公司从业人员一直是两名,一直在注册地办公。一般而言,正常运作的广告公司设有总经理、销售、媒体购买、文案、策划、财务等部门。新锐力仅以两名员工发展出上千万元广告业务。
资料显示,新锐力法人代表是一位1948年生、户籍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的女士。
除新锐力外,乐视网的前五大广告客户中还包括北京中视龙圣广告有限公司(下称“中视龙圣”)和北京春秋天成广告有限公司(下称“春秋天成”),两家公司注册资本均为50万元,法人代表是同一人,公司注册地和新锐力一样都位于北京远郊县。一为通州区县镇兴一街564号,一为怀柔区于家园二区甲1号楼4门。
工商年检报表显示,2008年,中视龙圣营业收入为零,净亏损0.45万元,从业人员仅为1名,乐视网招股书披露它在这一年为公司贡献了651万元的广告收入;2009年,中视龙圣营业收入8.5万元,净利润仅为0.23万元,从业人员两名,乐视网招股书披露它在这一年为公司贡献了324.5万元的广告收入(见表3)。
春秋天成的工商年检资料显示,其2009年全年销售收入仅为26.95万元,净亏损0.11万元,乐视网披露它为公司贡献了518.6万元的广告收入;2010年,春秋天成全年的销售收入为960.6万元,而乐视网披露它为公司贡献了1401万元的广告收入,即使春秋天成一整年只购买乐视网的广告资源,毛亏损都至少为440.4万元,而年检报表中显示其净盈利0.62万元(见表4)。
赵凯明确表示上述两家广告公司为直接代理关系而非只做中间业务的经纪公司。
广告收入与带宽支出比异于同行
此外,从乐视网与优酷(YOKU. NYSE)、(TUDO. NASDAQ)的带宽开支对比数据看,乐视网的广告收入亦存在疑问。
通常,互联网广告的价值与网站的流量直接相关,因为流量是用户数量和使用率的直接体现。而同类型网站的流量和带宽支出直接相关。带宽越大,能支持的最大流量越大。
招股书披露,2007年乐视网CDN(内容分发网络,改善视频观看体验)和带宽支出为109.9万元,广告收入528万元,广告收入与宽带支出之比为4.81。同行老大优酷的上市文件披露,其2007年的带宽支出3573万元,广告收入却仅为177.8万元,广告收入与宽带支出之比为0.03。
两家公司带宽开支数据意味着,2007年时的乐视网理论最大流量不到优酷的3%,却创造了3倍于优酷的广告收入。直到2011年,优酷的广告收入与带宽支出之比仅为2.62,仍远远低于2007年时的乐视网。
2007年,视频行业老二土豆网的带宽支出为6130万元,几乎是乐视网的60倍。而广告收入仅为662万元,略高于乐视网(见表5)。而这一年,贡献了乐视网全部的广告收入正是疑点重重的新锐力。
幻象二:付费用户数量
付费收入占收入比远超同行
广告之外,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是乐视网另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这是乐视网起家的业务,其模式为:向用户收取包时长观看或计次点播高清视频的费用。据公司公告,2009年及以前,该业务一直贡献公司总收入的50%以上,直到2010年随着网络视频版权分销业务的快速崛起,才逐步降低了在公司收入中的权重(见表6)。
乐视网高清视频服务优势并不明显,收入却远超同行。
2011年12月,搜狐视频CEO公开表示:付费业务对于整个视频行业来说,处于摸索的阶段,对整个行业的收入贡献还没有规模化。爱奇艺副总裁2011年5月表示,付费业务还处于早期,用户数还非常少。优酷CFO在2011年第二季度财报分析师电话会议中表示,少于1%的收入来自用户付费订阅。土豆网则在2012年3月30日向美国证监会提交的20-F文件中披露,其主要收入模式是通过提供在线广告向广告主收费。
相比之下,据公司财报显示,乐视网的高清视频付费收入在2007年就达到了3158.1万元,之后一路攀升至2011年的1.21亿元,月度活跃付费用户已达70万人次(2009年为30万人次),可谓一枝独秀。
是优酷、搜狐、爱奇艺的内容太差了吸引不到用户吗?我们搜集、调查了主要视频网站的视频内容量级,结果并非如此。
由表7可知,乐视网目前虽然在影视剧方面强过以UGC(用户生成内容)短视频起家的优酷和土豆网,但比起同以正版长视频为主的搜狐视频和爱奇艺,实际的内容丰富程度并不占多少优势。
那么,是其他网站的收费价格太贵了吗?显然不是(见表8)。即使乐视网在2012年3月推出18元的优惠包月,也要高于爱奇艺16.8元和搜狐视频10元的包月费。且4月份已经恢复原价30元,价格上更没有竞争力。此外,乐视网的付费订户观看视频还要观看强制性广告,而搜狐视频、爱奇艺付费用户则无广告,乐视网的用户体验并不占优势。
到底是哪些用户在内容相差并不悬殊的情况下愿意付更多的钱,还要忍受广告的等待时间?
实际付费用户数量监测
公司年报显示,乐视网2011年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收入1.21亿元,月均活跃付费用户超过70万人。有什么办法可以验证呢?
在乐视网的会员页面(网址:http://yuanxian.letv.com/vip/)右下角新增会员列表(下称“列表”)(见图1),有一个小窗口自动刷新显示最近付费的4名会员(包月/季/年用户等,不含点播用户)。
2012年3月至4月,我们持续追踪这个页面,统计出现的所有用户数,实际结果与公司公告存在数量级的根本性差异。
我们的统计方法是:连续24小时,每隔1至2分钟刷新窗口并截图,记录出现的用户名并录入表格。
监测表明,有极少量断点(即,刷新出来的4个用户名是全新的,和上一次记录的无衔接)存在,但总体很有规律。
我们以3月优惠期间和4月恢复正常价格各选一天监测,即3月29日9:00至3月30日9:00的监测结果,以及4月4日0:00至24:00为例,说明乐视网的活跃付费用户情况(详见附文《付费用户数据监测方法》)。
观测收入与披露数据相差悬殊
为了更好地计算高清视频服务整体收入,我们首先估算点播用户数和包时长用户数之间的比例。
按照乐视网2011年年报披露的月均活跃付费用户超过70万人、全年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收入1.21亿元的数据保守计算,公司年消费总人次为70×12=840万人,折算每用户月平均消费为1.21亿元/840万=14.4元。
据乐视网会员付费页面显示,会员消费方式分为包月、包季、包半年、包三年和点播等几类。2012年3月优惠期间,包月、包季、包半年、包年、包三年收费分别为18元、70元、120元、200元、360元。2012年4月,包月费用恢复为原价30元,其他不变。
根据实际情况,乐视网按月付费的用户占各类型包时长付费用户的80%-90%,因此,我们按照“折算包月用户”的方法,将包季、包年用户折算为3个、12个包月用户,采用这种估算方法偏移量较小。
网站上热门电影点播单次收费2-5元,估算时取高值5元计算(利于乐视网)。折算包月用户每月消费我们也按利于乐视网的方式,取单个月份包月的费用,不考虑包季、包年的折扣。
假定月均70万活跃付费用户中,折算包月用户占比为X%,点播用户占比为(100-X)%。
1. 当包月费用为18元时,汇总两类用户收入之和,即, [18×70×X%+5×70×(1-X%)]×12=12121.6(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总收入:万元),解方程可知,X=72.5时,月均活跃付费用户,总收入,每用户平均消费互相吻合。
2. 当包月费用为30元时,汇总两类用户收入之和,即,[30×70×X%+5×70×(1-X%)]×12=12121.6(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总收入:万元),解方程可知,X=37.7的时候,月均活跃付费用户,总收入,每用户平均消费互相吻合。
2012年3月29日9:00至3月30日9:00,我们观察到的记录为:63次包月付费,9次包年付费,1次包季付费(包季70元比包月18元×3更贵,所以选择用户较少)。当日出现三次断点。
3次断点按乐观的估算记为3个包年付费,按“折算包月用户”的方法将包季和包年付费折算成包月,则折算包月活跃付费用户每天为63+(9+3) ×12+1×3=210人次,点播用户数按上述计算比例为(1-72.5%)×(210/72.5%)=79.6取整80,两者合计290人次,折算到每月不过9020人次。与公司宣称70万人次相差约70倍。
收入方面,3月29日当天乐视网在高清视频包时长(月/季/年等)服务上获得的收入为63×18+1×70+12×200=3604元,加上点播用户贡献收入80×5=400元,两者合计收入4004元,折算月收入为12.41万元,折算至全年,公司高清视频服务收入仅为148.9万元,与公司披露的2011年数字1.21亿元相差巨大。
再来看一下乐视网包月无优惠期付费用户的情况。
我们在2012年4月4日0:00-24:00对乐视网付费用户的监测结果显示:包月付费42次,包季付费3次,包年付费7次,包三年付费1次。所有付费记录均连续衔接无断点。因乐视网4月份后包月优惠取消,恢复为30元每月,付费次数少于3月29日符合逻辑。
折算包月用户每天为42+3×3+7×12+1×36=171人次,点播用户数按上述推算比例为(1-37.7%)×(171/37.7%)=282.6,取整283次,两者合计454人次,折算到每月不过1.4万次,与公司宣称的2011年70万人次相差巨大。
4月4日当天乐视网在高清视频包时长服务上获得的收入为42×30+3×70+7×200+360=3230元,在点播服务上的收入为283×5=1415元,合计4645元,折算月收入14.4万元,折算全年收入不过172.8万元。同样远没达到乐视网2011年年报披露的收入数字。
由此,无论是否优惠,乐视网由观测结果推算的高清视频服务收入均严重低于其年报披露的数字,相差悬殊。
乐视网还有其他的付费方式吗?我们的观测已如实反映了一个潜在用户在乐视网可能通过的全部方式支付的全部类型的包时长(月/季/年等)付费用户数量。
收入法测算用户数差异
按乐视网公布的数字推算,当包月费用为18元时,折算月均包月用户占总付费用户数72.5%,当包月费用为30元时,折算月均包月用户占总付费用户数37.7%。
如果月均包月用户为70×72.5%=50.75万人,则每天为1.64万人,每分钟为1.64万/(24×60)=11.4人。
那么,在右下角新增会员的刷新速度将非常惊人。而我们在过去两个月经常察看的结果完全不同,往往是一二十分钟才有一个新增会员。
考虑到有包年用户,按最极端的情况,即使全部的新增会员均为包年用户,则也就是月均有50.61万人/12=4.22万个包年用户,则每天为1361人(以有利于乐视的31天/月计算),每分钟为0.95人。那么,在右下角应当差不多每分钟新增一个包年用户,再考虑一天内深夜和凌晨付费的情况较少,则在白天,应当一分钟至少新增一个包年用户。而我们在过去一个多月经常察看的结果完全不同:新增包年用户往往发生在晚上,且几十分钟才增加一个。
前面计算视频点播用户付费人次按和折算包月用户27.5:72.5的比例计算,这个比例符合常理,因为一般点播四五次就足以支付促销时的包月费用。
即使按激进的算法,按视频点播用户数是包月用户的10倍,则按3月29日观测结果,这部分点播用户收入贡献为210×10×5=10500元,全年贡献收入为10500×365=3832500元,即383.3万元,算上包时长用户,合计网络高清视频服务年总收入为524.7万元,虽有增加,相比公司披露的1.21亿元依旧相差悬殊。
而且照此计算出的全局APRU(每月单个用户付费金额)和根据公司披露数据计算出来的结果不相符。按月均70万人活跃付费用户,1.21亿元年收入计算出全局APRU为14.4元。如果视频点播用户数是包月用户的10倍,则全局APRU在优惠期仅为(18+10×5)/11=6.2元。
如果按30元的包月费用计算,也一样完全不符合我们观测到的情况。此时月均包月用户为70×37.7%=26.39万人,每天8513人。而4月4日实际观测到折算包月用户不过171人次。
神秘的点卡合作销售伙伴
除了网银,移动联通话费等支付通道,乐视网还通过点卡销售高清视频包月服务。
乐视网在招股说明书中对这部分业务有如下描述:“乐视网将点卡账号、密码以电子邮件发送给合作方,合作方负责对外销售;用户在合作方营业网点或其推广网站在线付款购买点卡;从点卡上获取用户名和密码信息;在公司网站激活卡号后登录,于激活卡号后的30日内享受包月视频服务。”
乐视网招股说明书披露,这种方式的主要两家合作公司为Awesome Dragon Limited(下称“Awesome Dragon”)和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达科技”)。宏达科技在2007年是乐视网的第四大客户,贡献了526.2万元收入;Awesome Dragon在2009年是乐视网的第五大客户,贡献了999.7万元收入。
我们多方查询这两家公司,Awesome Dragon找不到任何相关信息,名称里包含宏达科技集团的公司只有一家山东的大型压力容器配套企业,《证券市场周刊》电话采访了这家公司,对方表示从未经营过点卡销售业务。
对此,赵凯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宏达科技及Awesome Dragon均为在海外注册的BVI公司,为乐视网的海外用户代理销售点卡业务。
当记者表示无法搜到上述公司,问及这些公司是否存在时,赵凯表示,乐视网上市前经过证监会的审核批准,上述两公司不可能不存在。至于2011年这两家公司是否还在为乐视网贡献收入,赵凯表示尚不知更为具体的信息。
然而,乐视网在招股说明书中称,“用户在合作方营业网点或推广网站在线付款购买点卡,从点卡上获取用户名和密码信息;在公司网站激活卡号后登陆”。
上述两家无论是BVI公司还是本土公司,为了开展业务,营业网点和推广网站总应该有,不可能一点信息也不存在。而且如果我们刻意在Baidu、Google、Yahoo搜索引擎上都找不到这两家公司的蛛丝马迹,用户又怎么去发现他们的“推广网站”然后购买点卡的?
对此,赵凯解释称公司名称和网站名称并不一致。
乐视网市场部经与证券部核实后给的回复是,由于上述两家公司是乐视网的客户兼合作伙伴,所以不能提供其域名和网站信息。
幻象三:影视剧版权数量
电影数量不足公告一半
乐视网在2011年报及多份公告中宣称,公司拥有4000部以上电影,拥有2011年热门影视剧超过70%的网络独家版权。这与我们实际统计的结果相差巨大。
我们在乐视网上统计了所有电影数量仅为1857部,不到宣传数量的一半。计算方法是统计一共有多少页,每页有多少部电影,再根据最后一页电影数量汇总。乐视网可以观看的全部电影数量为123×15+12=1857部。
这个数字还不到公告的一半。这么大差异的原因是乐视网有些电影没人看,太老没放到网站上吗?
对此,赵凯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中表示,乐视网会有极少数影视作品未放上网站。比如打包购买一批版权,其中一些很少或没有人看的,就会基于节约服务器资源的考虑,并不上线。他认为,总体上95%的影视作品已经上架。
事实上我们发现了很多文物级的老电影,这些老电影既非《罗马假日》等传世经典,题材也缺乏观众基础。仅在倒数第二页,就有1905年的美国黑白片《危机》,1933年的日本黑白片《非常线之女》等国外电影。
需要强调的是,乐视网拥有4000部以上电影的说法并非出自广告宣传,而是出自公司的正式公告。如果乐视网真正拥有的电影不足4000部,则涉嫌披露虚假信息。
影视剧独家版权数存疑
乐视网拥有的热门影视剧网络独家版权数量可能也远没其公告的多。我们的调查方法是首先列出权威的收视率排行榜,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查证这些作品的网络独家版权;另一方面我们直接致电乐视网公关部,让其“认领”这些热门影视剧的网络独家版权。结果表明,乐视网并未拥有2011年70%的热门影视剧独家网络版权。
针对电视剧独家版权,根据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有限公司的调查数据排名,2011年全年,19:30-24:00时间段中收视率排名前40名的电视剧中,我们自己查证,以及乐视网公关部“认领”,乐视网拥有独家版权的仅有9部,而排名前10的仅《宫》1部(见表12)。如此计算,乐视网拥有的2011年央视索福瑞榜收视率前40名的电视剧独家网络版权不到25%。
而在上述40部电视剧中,能通过公开途径证实优酷、搜狐视频、土豆网、迅雷、PPTV、盛世骄阳、CNTV合计拥有其中20部的网络独家版权,即使不算另外无法查证的11部,这几家已经合计拥有2011年央视索福瑞榜收视率前40名的电视剧独家网络版权的50%。
针对电影独家版权,中国电影报的2011年中国电影票房排行榜(2010.12.06—2011.12.04)前30名的影片中,我们自己查证,以及乐视网公关部确认,乐视网拥有网络独家版权的仅有3部,排名前10的仅《失恋33天》1部(见表13),算下来乐视网仅拥有中国电影报的2011年中国电影票房排行榜前30部热门电影10%的网络独家版权。
而这30部影片中,仅爱奇艺、激动网、电影网、迅雷、PPTV、盛世骄阳就合计拥有其中14部影片的独家网络版权,即使不算另外无法查证的13部影片,这几家已经拥有中国电影报的2011年中国电影票房排行榜前30部热门电影近50%的网络独家版权。
汇总电视剧和电影的独家版权分布情况,都与乐视网宣称的“拥有70%的2011年热门影视剧网络独家版权”相差甚远。赵凯表示,乐视网的“热门”概念是指能上卫视黄金档。
但实际上,每年上卫视黄金档的电视剧有很多,不一定每部都能“热”起来。 真正是否“热门”,按“收视率”指标更加客观。
通过调查采访、观测统计以及对比分析,《证券市场周刊》与北京中能兴业投资咨询公司发现,乐视网在广告收入、付费用户数量、影视剧版权数量与其公布的数据严重不符,上述三个方面存在重大疑问甚至涉嫌造假。
幻象一:广告销售收入
大客户数据与信披不符
乐视网于2010年8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
2007-2010年,视频平台广告发布收入是乐视网第二大收入来源。
乐视网招股说明书和年报显示,2007-2010年,北京新锐力广告有限公司(下称“新锐力”)连续4年位居乐视网广告客户TOP5之列。2007年,新锐力更是乐视网唯一的一家广告客户,贡献了公司当年全部的528万元广告收入。
工商年检资料显示,新锐力注册地位于北京六环外的房山区燕山向阳路35号,2009年和2010年,新锐力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45.9万元、762.1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为1429.5万元、741.0万元。
新锐力贡献给乐视网的广告收入,和新锐力的主营业务成本直接相关。由于新锐力可能还向其他媒体公司采购广告位置,还有其他类型的开支(房租、水电、人工等),其主营业务成本应当大于等于其为乐视网贡献的收入。
但乐视网招股书和年报披露的2009年、2010年新锐力为其贡献的广告收入,大大超过甚至数倍于新锐力的主营业务成本(见表2),通过比对分析,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乐视网要么涉嫌虚增收入,要么新锐力涉嫌提供虚假工商年检资料。
第一种可能性:乐视网将其他公司直接支付的广告费用计入新锐力名下。在实际操作中,因种种原因(如更好的折扣、价格等),一部分通过新锐力向乐视网采购广告位的客户,直接和乐视网交易并直接结算,收入却被计入新锐力名下。广告界存在这样的现象,财报上显得单个客户金额更大,看起来更有实力。
但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乐视网将其他公司直接支付的费用计入新锐力名下,显然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第二种可能性:新锐力工商年检数据属实,而乐视网没有将其他直接客户的收入归并到新锐力名下,则乐视网涉嫌虚增广告收入、涉嫌虚假信息披露。
第三种可能性:乐视网披露的广告收入数据属实,新锐力为减少税务开支,少报主营业务成本和收入。此种情况下,乐视网对作为其主要广告客户的新锐力提供少假工商年检资料的行为有失察之嫌,并长达四年之久。
乐视网证券事务代表赵凯先生接受本刊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新锐力与乐视网的合作模式为广告代理。而广告代理的模式,不存在上述第一种可能性。
新锐力的疑点并不止于此。按照其工商年检资料,新锐力的主营业务收入从2007年的638.6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1445.9万元,2010年又降到762.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波动近千万元的同时,净利润却一直稳定在正负2万元之间,4年间分别是-1.6万元、-0.9万元、1.2万元、0.9万元。
新锐力年检资料同时显示,这4年间公司从业人员一直是两名,一直在注册地办公。一般而言,正常运作的广告公司设有总经理、销售、媒体购买、文案、策划、财务等部门。新锐力仅以两名员工发展出上千万元广告业务。
资料显示,新锐力法人代表是一位1948年生、户籍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的女士。
除新锐力外,乐视网的前五大广告客户中还包括北京中视龙圣广告有限公司(下称“中视龙圣”)和北京春秋天成广告有限公司(下称“春秋天成”),两家公司注册资本均为50万元,法人代表是同一人,公司注册地和新锐力一样都位于北京远郊县。一为通州区县镇兴一街564号,一为怀柔区于家园二区甲1号楼4门。
工商年检报表显示,2008年,中视龙圣营业收入为零,净亏损0.45万元,从业人员仅为1名,乐视网招股书披露它在这一年为公司贡献了651万元的广告收入;2009年,中视龙圣营业收入8.5万元,净利润仅为0.23万元,从业人员两名,乐视网招股书披露它在这一年为公司贡献了324.5万元的广告收入(见表3)。
春秋天成的工商年检资料显示,其2009年全年销售收入仅为26.95万元,净亏损0.11万元,乐视网披露它为公司贡献了518.6万元的广告收入;2010年,春秋天成全年的销售收入为960.6万元,而乐视网披露它为公司贡献了1401万元的广告收入,即使春秋天成一整年只购买乐视网的广告资源,毛亏损都至少为440.4万元,而年检报表中显示其净盈利0.62万元(见表4)。
赵凯明确表示上述两家广告公司为直接代理关系而非只做中间业务的经纪公司。
广告收入与带宽支出比异于同行
此外,从乐视网与优酷(YOKU. NYSE)、(TUDO. NASDAQ)的带宽开支对比数据看,乐视网的广告收入亦存在疑问。
通常,互联网广告的价值与网站的流量直接相关,因为流量是用户数量和使用率的直接体现。而同类型网站的流量和带宽支出直接相关。带宽越大,能支持的最大流量越大。
招股书披露,2007年乐视网CDN(内容分发网络,改善视频观看体验)和带宽支出为109.9万元,广告收入528万元,广告收入与宽带支出之比为4.81。同行老大优酷的上市文件披露,其2007年的带宽支出3573万元,广告收入却仅为177.8万元,广告收入与宽带支出之比为0.03。
两家公司带宽开支数据意味着,2007年时的乐视网理论最大流量不到优酷的3%,却创造了3倍于优酷的广告收入。直到2011年,优酷的广告收入与带宽支出之比仅为2.62,仍远远低于2007年时的乐视网。
2007年,视频行业老二土豆网的带宽支出为6130万元,几乎是乐视网的60倍。而广告收入仅为662万元,略高于乐视网(见表5)。而这一年,贡献了乐视网全部的广告收入正是疑点重重的新锐力。
幻象二:付费用户数量
付费收入占收入比远超同行
广告之外,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是乐视网另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这是乐视网起家的业务,其模式为:向用户收取包时长观看或计次点播高清视频的费用。据公司公告,2009年及以前,该业务一直贡献公司总收入的50%以上,直到2010年随着网络视频版权分销业务的快速崛起,才逐步降低了在公司收入中的权重(见表6)。
乐视网高清视频服务优势并不明显,收入却远超同行。
2011年12月,搜狐视频CEO公开表示:付费业务对于整个视频行业来说,处于摸索的阶段,对整个行业的收入贡献还没有规模化。爱奇艺副总裁2011年5月表示,付费业务还处于早期,用户数还非常少。优酷CFO在2011年第二季度财报分析师电话会议中表示,少于1%的收入来自用户付费订阅。土豆网则在2012年3月30日向美国证监会提交的20-F文件中披露,其主要收入模式是通过提供在线广告向广告主收费。
相比之下,据公司财报显示,乐视网的高清视频付费收入在2007年就达到了3158.1万元,之后一路攀升至2011年的1.21亿元,月度活跃付费用户已达70万人次(2009年为30万人次),可谓一枝独秀。
是优酷、搜狐、爱奇艺的内容太差了吸引不到用户吗?我们搜集、调查了主要视频网站的视频内容量级,结果并非如此。
由表7可知,乐视网目前虽然在影视剧方面强过以UGC(用户生成内容)短视频起家的优酷和土豆网,但比起同以正版长视频为主的搜狐视频和爱奇艺,实际的内容丰富程度并不占多少优势。
那么,是其他网站的收费价格太贵了吗?显然不是(见表8)。即使乐视网在2012年3月推出18元的优惠包月,也要高于爱奇艺16.8元和搜狐视频10元的包月费。且4月份已经恢复原价30元,价格上更没有竞争力。此外,乐视网的付费订户观看视频还要观看强制性广告,而搜狐视频、爱奇艺付费用户则无广告,乐视网的用户体验并不占优势。
到底是哪些用户在内容相差并不悬殊的情况下愿意付更多的钱,还要忍受广告的等待时间?
实际付费用户数量监测
公司年报显示,乐视网2011年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收入1.21亿元,月均活跃付费用户超过70万人。有什么办法可以验证呢?
在乐视网的会员页面(网址:http://yuanxian.letv.com/vip/)右下角新增会员列表(下称“列表”)(见图1),有一个小窗口自动刷新显示最近付费的4名会员(包月/季/年用户等,不含点播用户)。
2012年3月至4月,我们持续追踪这个页面,统计出现的所有用户数,实际结果与公司公告存在数量级的根本性差异。
我们的统计方法是:连续24小时,每隔1至2分钟刷新窗口并截图,记录出现的用户名并录入表格。
监测表明,有极少量断点(即,刷新出来的4个用户名是全新的,和上一次记录的无衔接)存在,但总体很有规律。
我们以3月优惠期间和4月恢复正常价格各选一天监测,即3月29日9:00至3月30日9:00的监测结果,以及4月4日0:00至24:00为例,说明乐视网的活跃付费用户情况(详见附文《付费用户数据监测方法》)。
观测收入与披露数据相差悬殊
为了更好地计算高清视频服务整体收入,我们首先估算点播用户数和包时长用户数之间的比例。
按照乐视网2011年年报披露的月均活跃付费用户超过70万人、全年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收入1.21亿元的数据保守计算,公司年消费总人次为70×12=840万人,折算每用户月平均消费为1.21亿元/840万=14.4元。
据乐视网会员付费页面显示,会员消费方式分为包月、包季、包半年、包三年和点播等几类。2012年3月优惠期间,包月、包季、包半年、包年、包三年收费分别为18元、70元、120元、200元、360元。2012年4月,包月费用恢复为原价30元,其他不变。
根据实际情况,乐视网按月付费的用户占各类型包时长付费用户的80%-90%,因此,我们按照“折算包月用户”的方法,将包季、包年用户折算为3个、12个包月用户,采用这种估算方法偏移量较小。
网站上热门电影点播单次收费2-5元,估算时取高值5元计算(利于乐视网)。折算包月用户每月消费我们也按利于乐视网的方式,取单个月份包月的费用,不考虑包季、包年的折扣。
假定月均70万活跃付费用户中,折算包月用户占比为X%,点播用户占比为(100-X)%。
1. 当包月费用为18元时,汇总两类用户收入之和,即, [18×70×X%+5×70×(1-X%)]×12=12121.6(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总收入:万元),解方程可知,X=72.5时,月均活跃付费用户,总收入,每用户平均消费互相吻合。
2. 当包月费用为30元时,汇总两类用户收入之和,即,[30×70×X%+5×70×(1-X%)]×12=12121.6(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总收入:万元),解方程可知,X=37.7的时候,月均活跃付费用户,总收入,每用户平均消费互相吻合。
2012年3月29日9:00至3月30日9:00,我们观察到的记录为:63次包月付费,9次包年付费,1次包季付费(包季70元比包月18元×3更贵,所以选择用户较少)。当日出现三次断点。
3次断点按乐观的估算记为3个包年付费,按“折算包月用户”的方法将包季和包年付费折算成包月,则折算包月活跃付费用户每天为63+(9+3) ×12+1×3=210人次,点播用户数按上述计算比例为(1-72.5%)×(210/72.5%)=79.6取整80,两者合计290人次,折算到每月不过9020人次。与公司宣称70万人次相差约70倍。
收入方面,3月29日当天乐视网在高清视频包时长(月/季/年等)服务上获得的收入为63×18+1×70+12×200=3604元,加上点播用户贡献收入80×5=400元,两者合计收入4004元,折算月收入为12.41万元,折算至全年,公司高清视频服务收入仅为148.9万元,与公司披露的2011年数字1.21亿元相差巨大。
再来看一下乐视网包月无优惠期付费用户的情况。
我们在2012年4月4日0:00-24:00对乐视网付费用户的监测结果显示:包月付费42次,包季付费3次,包年付费7次,包三年付费1次。所有付费记录均连续衔接无断点。因乐视网4月份后包月优惠取消,恢复为30元每月,付费次数少于3月29日符合逻辑。
折算包月用户每天为42+3×3+7×12+1×36=171人次,点播用户数按上述推算比例为(1-37.7%)×(171/37.7%)=282.6,取整283次,两者合计454人次,折算到每月不过1.4万次,与公司宣称的2011年70万人次相差巨大。
4月4日当天乐视网在高清视频包时长服务上获得的收入为42×30+3×70+7×200+360=3230元,在点播服务上的收入为283×5=1415元,合计4645元,折算月收入14.4万元,折算全年收入不过172.8万元。同样远没达到乐视网2011年年报披露的收入数字。
由此,无论是否优惠,乐视网由观测结果推算的高清视频服务收入均严重低于其年报披露的数字,相差悬殊。
乐视网还有其他的付费方式吗?我们的观测已如实反映了一个潜在用户在乐视网可能通过的全部方式支付的全部类型的包时长(月/季/年等)付费用户数量。
收入法测算用户数差异
按乐视网公布的数字推算,当包月费用为18元时,折算月均包月用户占总付费用户数72.5%,当包月费用为30元时,折算月均包月用户占总付费用户数37.7%。
如果月均包月用户为70×72.5%=50.75万人,则每天为1.64万人,每分钟为1.64万/(24×60)=11.4人。
那么,在右下角新增会员的刷新速度将非常惊人。而我们在过去两个月经常察看的结果完全不同,往往是一二十分钟才有一个新增会员。
考虑到有包年用户,按最极端的情况,即使全部的新增会员均为包年用户,则也就是月均有50.61万人/12=4.22万个包年用户,则每天为1361人(以有利于乐视的31天/月计算),每分钟为0.95人。那么,在右下角应当差不多每分钟新增一个包年用户,再考虑一天内深夜和凌晨付费的情况较少,则在白天,应当一分钟至少新增一个包年用户。而我们在过去一个多月经常察看的结果完全不同:新增包年用户往往发生在晚上,且几十分钟才增加一个。
前面计算视频点播用户付费人次按和折算包月用户27.5:72.5的比例计算,这个比例符合常理,因为一般点播四五次就足以支付促销时的包月费用。
即使按激进的算法,按视频点播用户数是包月用户的10倍,则按3月29日观测结果,这部分点播用户收入贡献为210×10×5=10500元,全年贡献收入为10500×365=3832500元,即383.3万元,算上包时长用户,合计网络高清视频服务年总收入为524.7万元,虽有增加,相比公司披露的1.21亿元依旧相差悬殊。
而且照此计算出的全局APRU(每月单个用户付费金额)和根据公司披露数据计算出来的结果不相符。按月均70万人活跃付费用户,1.21亿元年收入计算出全局APRU为14.4元。如果视频点播用户数是包月用户的10倍,则全局APRU在优惠期仅为(18+10×5)/11=6.2元。
如果按30元的包月费用计算,也一样完全不符合我们观测到的情况。此时月均包月用户为70×37.7%=26.39万人,每天8513人。而4月4日实际观测到折算包月用户不过171人次。
神秘的点卡合作销售伙伴
除了网银,移动联通话费等支付通道,乐视网还通过点卡销售高清视频包月服务。
乐视网在招股说明书中对这部分业务有如下描述:“乐视网将点卡账号、密码以电子邮件发送给合作方,合作方负责对外销售;用户在合作方营业网点或其推广网站在线付款购买点卡;从点卡上获取用户名和密码信息;在公司网站激活卡号后登录,于激活卡号后的30日内享受包月视频服务。”
乐视网招股说明书披露,这种方式的主要两家合作公司为Awesome Dragon Limited(下称“Awesome Dragon”)和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达科技”)。宏达科技在2007年是乐视网的第四大客户,贡献了526.2万元收入;Awesome Dragon在2009年是乐视网的第五大客户,贡献了999.7万元收入。
我们多方查询这两家公司,Awesome Dragon找不到任何相关信息,名称里包含宏达科技集团的公司只有一家山东的大型压力容器配套企业,《证券市场周刊》电话采访了这家公司,对方表示从未经营过点卡销售业务。
对此,赵凯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宏达科技及Awesome Dragon均为在海外注册的BVI公司,为乐视网的海外用户代理销售点卡业务。
当记者表示无法搜到上述公司,问及这些公司是否存在时,赵凯表示,乐视网上市前经过证监会的审核批准,上述两公司不可能不存在。至于2011年这两家公司是否还在为乐视网贡献收入,赵凯表示尚不知更为具体的信息。
然而,乐视网在招股说明书中称,“用户在合作方营业网点或推广网站在线付款购买点卡,从点卡上获取用户名和密码信息;在公司网站激活卡号后登陆”。
上述两家无论是BVI公司还是本土公司,为了开展业务,营业网点和推广网站总应该有,不可能一点信息也不存在。而且如果我们刻意在Baidu、Google、Yahoo搜索引擎上都找不到这两家公司的蛛丝马迹,用户又怎么去发现他们的“推广网站”然后购买点卡的?
对此,赵凯解释称公司名称和网站名称并不一致。
乐视网市场部经与证券部核实后给的回复是,由于上述两家公司是乐视网的客户兼合作伙伴,所以不能提供其域名和网站信息。
幻象三:影视剧版权数量
电影数量不足公告一半
乐视网在2011年报及多份公告中宣称,公司拥有4000部以上电影,拥有2011年热门影视剧超过70%的网络独家版权。这与我们实际统计的结果相差巨大。
我们在乐视网上统计了所有电影数量仅为1857部,不到宣传数量的一半。计算方法是统计一共有多少页,每页有多少部电影,再根据最后一页电影数量汇总。乐视网可以观看的全部电影数量为123×15+12=1857部。
这个数字还不到公告的一半。这么大差异的原因是乐视网有些电影没人看,太老没放到网站上吗?
对此,赵凯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中表示,乐视网会有极少数影视作品未放上网站。比如打包购买一批版权,其中一些很少或没有人看的,就会基于节约服务器资源的考虑,并不上线。他认为,总体上95%的影视作品已经上架。
事实上我们发现了很多文物级的老电影,这些老电影既非《罗马假日》等传世经典,题材也缺乏观众基础。仅在倒数第二页,就有1905年的美国黑白片《危机》,1933年的日本黑白片《非常线之女》等国外电影。
需要强调的是,乐视网拥有4000部以上电影的说法并非出自广告宣传,而是出自公司的正式公告。如果乐视网真正拥有的电影不足4000部,则涉嫌披露虚假信息。
影视剧独家版权数存疑
乐视网拥有的热门影视剧网络独家版权数量可能也远没其公告的多。我们的调查方法是首先列出权威的收视率排行榜,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查证这些作品的网络独家版权;另一方面我们直接致电乐视网公关部,让其“认领”这些热门影视剧的网络独家版权。结果表明,乐视网并未拥有2011年70%的热门影视剧独家网络版权。
针对电视剧独家版权,根据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有限公司的调查数据排名,2011年全年,19:30-24:00时间段中收视率排名前40名的电视剧中,我们自己查证,以及乐视网公关部“认领”,乐视网拥有独家版权的仅有9部,而排名前10的仅《宫》1部(见表12)。如此计算,乐视网拥有的2011年央视索福瑞榜收视率前40名的电视剧独家网络版权不到25%。
而在上述40部电视剧中,能通过公开途径证实优酷、搜狐视频、土豆网、迅雷、PPTV、盛世骄阳、CNTV合计拥有其中20部的网络独家版权,即使不算另外无法查证的11部,这几家已经合计拥有2011年央视索福瑞榜收视率前40名的电视剧独家网络版权的50%。
针对电影独家版权,中国电影报的2011年中国电影票房排行榜(2010.12.06—2011.12.04)前30名的影片中,我们自己查证,以及乐视网公关部确认,乐视网拥有网络独家版权的仅有3部,排名前10的仅《失恋33天》1部(见表13),算下来乐视网仅拥有中国电影报的2011年中国电影票房排行榜前30部热门电影10%的网络独家版权。
而这30部影片中,仅爱奇艺、激动网、电影网、迅雷、PPTV、盛世骄阳就合计拥有其中14部影片的独家网络版权,即使不算另外无法查证的13部影片,这几家已经拥有中国电影报的2011年中国电影票房排行榜前30部热门电影近50%的网络独家版权。
汇总电视剧和电影的独家版权分布情况,都与乐视网宣称的“拥有70%的2011年热门影视剧网络独家版权”相差甚远。赵凯表示,乐视网的“热门”概念是指能上卫视黄金档。
但实际上,每年上卫视黄金档的电视剧有很多,不一定每部都能“热”起来。 真正是否“热门”,按“收视率”指标更加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