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的困境及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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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在我国,农民的政治参与水平既影响着农村的和谐稳定,又事关中国整个农村政治文化的发展进程。在陕西南部的山区农村,由于农民的参政权利有限,参政渠道单一,参政范围狭窄,参政制度不完备,严重地影响了民主建设进程。大力发展经济,加强民间合作组织和基层民主建设,改善农民政治参与环境,是提高农民政治参与水平,推动整个农村政治文化现代化发展的根本途径。
  关键词:政治参与;山区农民;基层民主建设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4)06-0132-04
  引 言
  政治参与属政治文化的范畴,其水平高低往往决定了一个国家政治民主化的程度。目前,对于政治参与一词受到普遍认可的是美国当代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的阐释:“政治参与是指平民,即普通民众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一系列活动。” [1]很显然,这一解释既包括了制度化政治参与,也涵盖了非制度化政治参与。
  制度化政治参与是指农民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据法律程序参与政治活动,是农民在制度内直接或间接影响政治决策的过程和行为[2]。现阶段我国公民制度内政治参与的形式主要有参加会议、政治投票、竞选、参与监督、投诉以及诉讼等活动。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是相对于制度化参与而言的,是指突破现存制度规范的行为,是社会正常参与渠道以外发生的活动,也称为制度外政治参与。主要表现为聚众、越级上访、围攻、静坐、游行等对抗性活动。一般而言,在参政能力缺乏、制度性政治参与受到排挤的情况下,影响力或效能较弱的政治参与者,如农民,常常会在制度性政治参与之外选择非制度性政治参与。
  从实际来看,我国农民为数众多,人口的绝对和相对数值较大,其政治参与的程度与水平既影响着农村政治民主生活的进程,又关系到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持续发展。而各方面条件都相对滞后的山区农村更是整个农村社会政治民主建设的“重灾区”,提高山区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水平对深化我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加速农村现代化进程更具实质意义。
  一、样本的选择与调查
  我国农村人口分布不均,不同地区的农民由于地域差异、文化差异使得政治参与方式与程度各不相同。因此,如果进行普遍性研究,显然很难准确地反映出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的真实状况。基于此,笔者通过走访的形式,以陕西南部山区为调查对象,对汉中市洋县金水镇的村庄进行了驻点式深度调查,本次调查以金水镇曹洞村为圆点,对相邻3个行政村(村委会)包括9个自然村(村民小组)的农民的政治参与情况做了详细的摸底统计,试图通过对该地村民们政治参与的实际现状的分析,以期得到比较真实与具体的结论。
  调查的这些村庄位于秦岭山脉南麓,距离镇政府较远,村民居住十分分散,交通不便,至今只有一条摩托车勉强通行的便道,逢雨雪天气,只能步行出山。经济十分落后,有效劳动力基本常年外出打工。该镇是陕南移民搬迁重点区,在山区农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于受调查对象文化素质的局限,本次调查主要采用开放性访谈的方式进行,在被调查的对象中,男性占61.2%,女性占38.8%,其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近2%,初中毕业或肄业者占近10%,小学毕业或肄业者为22%,其余都是文盲。通过本次调查发现,经济状况是影响农民政治参与的最主要因素,除此之外,文化程度与其政治参与水平成正比例,农民政治参与的低微效果和基层组织的涣散或不作为是引发农民政治冷漠及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直接动因。
  二、山区农民政治参与的障碍
  毋庸置疑,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农民的传统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从奴性、麻木和依附的阴影中挣脱出来。随着人格的独立,他们对待政治的态度、情感、观念乃至行为参与都开始变得积极理性、自主独立,依法、有序的制度化参与也日益成为农民政治参与的根本途径和主要范式。但在走访调查中发现,由于受自给自足经济方式和文化输入方式匮乏单一及传统思想的影响,山区农民与城市农民或经济条件较好的丘陵平原地区农民相比,他们对待政治的情感更具有墨守成规、冷漠无为、臣民依附的特点,在被调查的村庄,笔者发现,大多数农民的政治参与观念淡漠、方式单一、渠道不畅,其政治参与现状让人吃惊,在此等环境下酝酿出来的上访、暴力对抗以及有组织抗争等非制度性政治参与事件频频发生。这些失范的政治行为,不仅扰乱了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而且严重地影响到农村的政治稳定与和谐发展。
  (一)参政意识淡漠,对自己的参政权利不明确
  山区农村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主流宣传媒介单一、政治文化滞后,村民对国家相关政策了解很少。与交通信息便利的其他农村相比,山区农民对自己的政治权利和民主权利更加漠然或近似无知。调查样本村于1996年通电,2000年左右普及“村村通”电视,这也是村民了解外面世界和国家政策的惟一正式渠道。调查过程中,被问到有没有亲自投票选举过村干部时,将近15%的人表示对此事不关心,所以基本没有参与过,户主代投或委托与自己关系较好的人或其他“精明者”填投的占近32%,其他即使亲自填投过选票的人,也大多受人指使,结果并非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或随机胡乱填写,或根据“关心者”游说情况填写,当问到真实原因时,他们说:“无论谁当选,对老百姓来说都是一个样,即使没有村干部,都照样生活。况且靠我们一两个人又决定不了结果,不会有啥影响”。在亲自填投过选票的农民之中,仅有2%的人表示会选举有本事能带动村民真正干事的能人。
  (二)参政方式单一,参政渠道不畅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获得了一定的自主发展空间,村民自治制度的多年陶冶和实践,基本搭构了农民参与村委会管理的模式和框架,农民参与政治的状况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3]。但是在实地的调查中,笔者发现,尽管存在像人大、政协、信访等这些看似健全的渠道,但是对山区农民真正能够产生实效、能够真正表达农民利益诉求的渠道却非常有限,参政渠道的缺乏导致农民不得不寻求制度外的帮助。在访谈过程中还看到,村民参与政治仅仅只有村委会换届选举和推选镇代表两个时机,惟一的方式也只是在指定的候选人名单上划勾,至于对公共事务决策和对村务进行监督,几乎是天方夜谭般的奢望。而且,村民对如此仅有的参政“机遇”也显示出淡漠和“不屑”的情感。参与政治方式的单调和制度执行下移过程中带来的制度扭曲和变形使得村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受到阻塞,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村民制度化政治参与的程度和水平,也是导致山区农村村委会瞒上欺下、私自卡拿村民补偿款项等腐败问题的主要因素之一。由于村民利益表达渠道遇到拥堵,再加上参与政治的机制瘫痪,使得村民无法真实表达自己的诉求,当其意愿不能实现时,内心积蓄的强烈不满情绪就会以非理性的方式宣泄和排释,“就有可能以难以控制的方式发泄出来”[4]。 这给农村稳定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三)参政动机狭隘,参政范围狭窄
  在所调查的村镇,村民长期受小农经济和臣民依附观念的影响,发展民主政治的环境氛围整体缺失。村委会成员基本上垄断了包括村务管理在内的几乎所有权力。经济上的落后加上交通信息闭塞,村委会长期的权利独揽使得村民由“习惯”觉得“自然”,对自己的民主权利和民主人格缺乏觉悟,意识近乎麻木。村民也非常现实地认识到自己的参政范围仅局限于村组层面,而对乡镇及更高层次的决策则几乎不产生影响,并且内容也只涉及到有关自身的日常事务。如“您对有关农民的政策了解哪些方面”问题的回答,他们的答案主要集中在与自己实际利益关系密切的内容上, 诸如建学校和医疗站、减少计划生育罚款等经济负担、土地补偿费按时全额发放等。对于“村委会的主张或个别村干部损害了村民公共利益时,你咋办”这一问题,50%以上的受访者回答只要不牵扯自己的利益,就得过且过,或忍字当头,不愿惹事,只要其他人过得去,自己也能容忍。在山区农村,村民参与政治的动机非常狭隘,正如美国学者伯恩斯在《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中所说:“当农民决定去参与政治时, 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们判定这种参与将为他们自己或他们的家庭带来利益”[5]。
  三、政策建议
  农民政治参与实际是农民对自己政治民主权利的追求,其道路与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同步,是制度渐变而趋向完善的过程。从我国社会分层的实际来看,农民向来都是弱势群体,而山区农民在经济条件、政治资源、文化素质及信息交流等方面更是处在明显的劣势位置,与资源相对富有的城镇农民相比,他们在政治参与方面愈加“人微言轻”,其政治参与的话语权被蚕食得愈加严重甚至被吞没,政治参与的效能和影响力愈加微弱。笔者认为,要改变这种现状,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大力发展经济,改善交通信息条件,为农民政治参与提供坚实后盾
  美国政治社会学家奥罗姆曾说:制约公民政治参与最主要的客观因素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公民政治参与的程度与水平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6]。农民是最讲实际的一个群体,认为经济是“实实在在”的,离自己“近”,而政治则是“虚头巴脑”的,离自己“远”。就山区农民来说,经济上的落后使他们根本无暇顾及政治,他们只顾埋头于田间耕作,满足温饱,改善经济,没有时间和更多的精力去关心“一点儿都不实惠”的政治活动。在调查样本村,有三个村小组组长空缺,无人愿意干这种“出钱出力费时间”的“倒贴买卖”。“无人给钱,自己贴钱,又占用自己挣钱的机会,还得罪人,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当然没人干”。可见,村民更注重实际, 他们的选择主要集中在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内容上。对于他们来说,经济方面的问题是其最关心的问题。因此,要想提高他们参与政治活动的兴趣,就必须大力发展经济,以经济为中心内容开展活动。也只有大力发展经济, 才能为他们提供政治参与的后盾保障。同时,只有经济发展了,穷困面貌改变了,交通条件改善了, 山区农民才有可能开阔视野,扩大胸襟,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态和政治民主的理性积极参与到各种政治活动中来。
  (二)建立民间组织,提高农民合作化组织程度,拓宽农民参政渠道
  亨廷顿曾说,组织是通往政治权力之路,也是政治稳定的基础,也是政治自由的前提。中共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指出: “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调查发现,能够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政治参与组织在山区农村绝无仅有。特别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来,农户独立耕种、分散经营后,问题便显得愈加突出,山区农民们普遍缺乏协作精神和组织性、纪律性。大部分村民认为单家独户力量微小,“一滴水改变不了大河的流向”,“一个人的声音太微弱”。所以,当村民切身利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就采取偏激行为来制造“动静”。农民加入正规组织,既有利于维护自己经济利益,又能培养维权意识。不仅开辟了参政渠道,还能提高自己的参政能力。确如亨廷顿之言:“如果人们加入某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活动,那么他们参与政治的可能性就会大得多”[1]91。被组织起来的农民就可以借助组织的力量监督村务,表达利益诉求,这不仅有效降低了单个农民政治参与的成本,而且大大提高了政治参与的效能。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农民政治参与水平的高低,所以,要根据山区农村合作化组织普遍缺乏或形同虚设的实际,努力探索适合山区农民的合作化组织建设新途径,积极培育山区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导山区农民政治参与由个人参政转向组织参政,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水平。
  (三)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健全基层政治参与体系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意识明显增强,比以往有了显著进步,但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步伐迟缓,力度微弱。这在山区农村表现尤甚,山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基本没有制度保障,本身也存在较大漏洞,政治行为无人监管,村民的政治参与活动往往受村干部或家族势力的操纵,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缺乏制度保障。
  从表面看,农民确实具有直接投票选举村干部和监管村务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乡镇政府往往会安排或扶持“自己人”当选村干部,或通过暗箱操作,使得每届选举都成了“借村民自己的手来完成‘某些人’的意愿”。村镇干部并不情愿把制约自己权力的权利拱手相让与农民,而是把此当做“管理”村务的手段。
  走访发现,很多山区基层组织涣散无力,名存实亡。以曹洞村为例,该村现有党员9名,除去年老病残者和常年外出打工者,能正常参加村支部活动的仅剩3~5名,十几年来只发展了一名党员,那就是现任支部书记的儿子。村里三年难开两次会,村委会在带动村民致富、组织村务管理方面基本没有作用。李培林认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不够完善,尚未形成健全的政治参与民主运行机制和程序,农民制度化参与效率较低,这是影响和制约农民政治参与的主要问题。”   中共十七大提出,要将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点来加以推进,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政治体制,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有效的途径和渠道。现阶段除了要保障农民参政基本渠道畅通外,重点要在村民自治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方面大做文章,不仅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村民的各项民主权利,还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支持和保障被遗忘的山区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四)重视山区农村政治宣传,培育农民政治文化
  山区农村本来就缺乏外界交流,村民除电视外,了解外界基本靠集市的耳闻目睹或日常的道听途说,或是外出打工者的见闻。信息流通不畅,电视普及较晚,电脑、书刊和报纸等学习媒介更是无从谈起,村委会组织乏力,甚至无所作为,再加上常年留守村民的文化素质十分有限,文盲占有率较高,即便有电视可看,也不会或无力关心政治内容,这都导致他们对政治权利及民主权利麻木迟钝。因此,除了加强山区农村文化建设,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外,发挥村委会的正常作用,健全村委会的各种职能,深入广泛地开展政治民主活动显得尤为必要[7]。同时,乡镇政府应注重对山区农村自上而下的政治意识的灌输与开导,定期向村委会发放党报书籍,由村委会选派专人组织学习,了解形势和时事,启智民心,而不是愚弄于民。在这个过程中,对政府的考核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无疑是关键。
  参考文献:
  [1] 塞缪尔·亨廷顿.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46.
  [2] 高青兰.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的动因与价值分析[J].科学社会主义, 2009(1):7577.
  [3] 周作翰,张英洪.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和参政权[J].政治学研究,2007(2):3844.
  [4] 杨平.西北地区乡村农牧民政治参与特征研究[J].政治学研究,2011(1):110121.
  [5] John P.Burns.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Rural China[M].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8:333.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2.
  [7] 霍军亮.经济利益多元化视角下的农村基层党员队伍思想建设[J].湖湘论坛,2013(3):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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