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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太,男,生于1956年6月4日。重庆立太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中国致公党党员。
周立太出生于重庆市开县五通乡一个农民家庭,仅读过小学二年级;1974年到西藏参军;1979年1月复员回到开县务农;1980年到湖南省安乡县安尤砖瓦厂打工至1983年,在打工期间自学法律;1983年1月份回到开县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986年参加全国律师统考,取得律师资格,一直在重庆四方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1年6月经批准在重庆设立重庆立太律师事务所,任该所主任。
周立太于1996年5月1日前往深圳办理工伤赔偿案件,先后受理了珠江三角洲七百余件工伤赔偿案件,目前已受理了来自于全国的工伤赔偿及劳动争议案件达2000余件。通过一系列的诉讼,创造了中国工伤赔偿假肢更换费的先例,并推进了广东及深圳市的立法。曾代理国内最大工伤赔偿案件刘涛诉深圳金龙毛绒布织造有限公司工伤赔偿案件,获得158万元的赔偿,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受害者的权益。2001年办理的吴雪等56名女工状告深圳市龙岗区坑梓宝洋产业制品厂非法搜身案,使女工获得了赔偿,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周立太多年来所办理的一系列中国弱势群体的案件,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南方周末、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美联社、华新社、路透社、凤凰卫视等国内外200余家新闻媒体作过大量报道,并被国内外多家媒体评为2000年、2001年十大新闻人物及十大风云人物。2008年12月24日入选法律人俱乐部。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及春节临近,大量农民工开始返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要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及时了解本地区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就业状况和返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引导。要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妥善处理倒闭企业、裁员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把解决拖欠工资作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维护民工权益
记者:你最早是什么时候为民工做代理的呢?
周立太:最早是在1996年,那年4月我接受重庆开县南门镇徐克钊的委托,代理他的儿子徐昌文夫妇在深圳大鹏镇某玩具厂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一案,第一次到深圳。经过四个月的艰难诉讼,有关部门对亡者终于确认徐昌文夫妇系因工死亡,赢得交通事故赔偿13万、工伤赔偿20万,计33万赔偿金额。一下子在深圳有了影响,找我来打官司的民工渐渐多了起来。
记者:当时深圳没有律师做这方面的案子吗?
周立太:在我代理民工工伤索赔案件的时候,深圳外来的打工者有129万人,而深圳当时的律师事务所有140多家,但是,几乎没有律师愿意为民工维权打官司。深圳市的第二大工业区龙岗区,除了我之外,仅有两家律师事务所。那里的律师都不愿意代理民工的工伤索赔案件。为什么?一是民工没钱,不好做,一是对应的都是当地的企业或政府,难做。
记者:你不也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吗?
周立太:怎么说呢?还是我对他们有感情吧。了解我经历的人都知道,我也给别人打过工,也和他们一样做过农民工。另外,那么多人找到你,是信任,也是寄托,你舍得哪个?不做哪个?我并不需要拔高自己,事情赶到那里了,就得做,终归有人要做吧。
记者:一个显见的问题是:为什么在特区工伤案件这么多,原因在哪里呢?
周立太:一方面是打工仔在保护自己方面力量太弱,另一方面是一些老板太黑,有的打工仔失去一只手才赔几千元,明显有悖情理,别说法规了。打赢这些官司我心中依然很沉重,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只能对伤残者的心灵稍作安慰,但要从根本上杜绝或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才是我的心愿,不要特区建设好了,而我们内地伤残人员却多了。
造成打工者伤残事故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但我觉得主要原因一是有关部门只顾抓经济效益,忽视了对劳动者必要的岗前培训;二是陈旧的机器设备。
记者:你的一系列维权活动,对当地的影响很大,深圳传媒曾经有过著名的文章《留住周立太》,细数了你对特区的作用和意义,你觉得自己为深圳带来的变化有哪些呢?
周立太:变化很大。我先后600多次将深圳市政府的各级部门告上法庭,起初无一胜诉,到了2000年败诉率已降低到40%—50%,说明诉讼不但维护了民工的权益,也使政府部门的执法水平提高了。从政法的角度讲,以前,外来工解决矛盾的方式是上访和静坐,有的甚至把老板骗出来威胁他,不拿钱就宰了你,关系非常紧张。通过打官司之后,矛盾通过法律来解决,使问题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深圳政府也不回避这一点。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以前哪有那么多“民告官”,法院里的行政诉讼少得可怜,都夹在民事审判里面,现在随着这样的诉讼越来越多,行政审判得到了推进,行政审判的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大量工伤赔偿案件的出现为立法提出了新问题,广东省和深圳市的许多立法内容都是由具体的案例来推动的。
记者:你为告状的民工提供住宿,和他们住在一起,还垫钱为他们打官司,以至于人们把你称作“民工的保护神”“民工律师”“周青天”,所以,在一个比较注重道德评价的国家里,你的形象很高大。
周立太:高大?我可不想什么高大。当时我考虑得也简单,他们找到我打官司,一打就是好长时间,有没地方去,怎么办?我自己也做过民工,受过苦,体会他们的难处,所以,索性就租来房子让他们住下来再说,总不能让他们流落街头吧?
找我打官司的越来越多,收留的人也越来越多了。这样一来,大批伤残民工跟我吃住在一起,有的长达四五年,先后有200多人住在我那里。民工是弱者,已经被社会遗弃了,他们的权益更需要有人来维护!我不过是以所学法律知识及多年来的办案经验,为需要这方面帮助的人提供了法律服务而已。
冲冠一怒告民工
记者:民工对特区或者说社会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是什么促使你对民工的权益如此重视?仅仅是因为“阶级感情”吗?或者说,像别人批评您的那样,为了收益?
周立太:通过实际接触,你就会明白在深圳迅速发展背后农民工所做出的贡献和他们所面临的问题。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多,在这些产业里,民工的付出是巨大的,也是惊人的。我承认因为曾经是他们中的一员,有“阶级感情”,但我更感激他们对社会的贡献。是他们的劳作,如蜜蜂一样艰辛地劳作换来了特区的建设,给社会创造了奇迹,我对他们有敬意。至于说我为了钻营赚钱,这样的说法不值得反驳,倒不是说有多高尚,我从来也没想把自己扮成圣人。
记者:可是,你却一纸将一个叫做刘朝正的民工告上了法庭!一时舆论四起,市井雷动。以前是大公无私,现在是为了一己之私,许多人不理解,怀疑你以前的动机。为什么告刘朝正呢?
周立太:欠费。他拿了那么多赔偿金却不给我代理费,哪有这样的道理?还不只是他,多了!他是第161个,工伤赔偿的跑了161个,追讨工资的跑了238个,都不见了,“人间蒸发”了,总共有500多万的代理费要不回来啊,我现在是青黄不接,揭不开锅啦。工资发不出去,电话接不了,房租没钱交啊。年年拖欠律师费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转。现在还欠着2003年的税款9万多,拖欠工资7万多,银行贷款9万,私人借款近17万。作为一个专为他人维权的机构,自身的权利却遭受极大的侵犯,这是令人无法忍受的!
记者:他们是不是有苦衷?比如太困难了,好不容易得到这么多钱……
周立太:苦衷?什么苦衷?张信国,拿了我替他打官司后得的赔偿,跑回老家了。我去他家一趟,嗬,盖的新房子是全村最好的,律师费呢?没了!还有彭刚中,他那个案子我说是得意之作,一下子给他赔了17万,都创了历史记录了,不但不给钱,还反咬一口,说我拿了他多少多少,得意之作成了我最伤心之作!吴凤春,因工伤一条右腿,和我生活了3年多,我帮他打赢了官司,他领到了16万多元的赔偿款,跑了;陕西的张大云也是获得了25万多元的赔偿后,招呼不打就离开了!往她家里打电话,称她还没回家,再后来,干脆把电话号码给换了。那是快过年了,我本想那个官司完结后,能得到2万多元的代理费,可以解决我和40多名残疾人的生活问题,但是没想到她会作出这样的举动。那天我一个人喝了一瓶白酒,差点醉死在深圳街头。
还有更让人伤心的,青海西宁的米国栋于1988年发生工伤,厂家一直不肯赔偿,他看到中央电视台报道了我为农民工打官司的事后,坐着火车来到四川达县,又到开县,再到深圳,请我去西宁为他打官司。路费倒是给了,可是代理费呢?最终他得到了45万的赔偿。按照风险代理协议,应该给我5万代理费,但当我联系他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后来就变成了空号,再后来连他的住房都换了主人。
记者:不过,有的人说你这样做是有目的的?
周立太:我是律师,我和他们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他们打官司我收钱,合法吧,他们不给,我告他们,不也合法吗?
记者:你把为民工维权当作一个事业来做,可是,真的这样下去,你还能坚持吗?
周立太:怎么说呢?我不能因为某一个人违约就不做了,何况啊,人是感情动物,我和这个群体是有感情的,这么多需要帮助的人,这么熟悉的人群,我不能罢手啊。
当然,另一个方面说,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又不能用感情来衡量,还有法律上的关系,就像我为什么告刘朝正一样,不能总这样拖欠代理费,否则,我靠什么坚持?大话吗?坦率地说,还得走一步看一步,如果确实再不支付律师费就跑,我是没得活了,那我就只有回老家种地了,我还真有这个准备。
记者: 你有勇气也有些孤单,仿佛赤手空拳,单身鏖战,你觉得追讨欠费是不是其他人也有责任?
周立太:是啊,我认为政府和律师协会也应该起一定的作用。
“我会一直做下去”
记者:你有没有想过放弃?
周立太:我会一直做下去的!
不过,我现在的心情也很复杂。对那些伤残的民工,我付出的心血很多。我是真想帮他们啊,可是又不得不将失信的当事人告上法庭,用鲁迅的话说,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的尴尬和无奈谁知道?许多人对我的批评也是置身事外,不明就里,说实话让我很伤心。
但是遇到困难的民工还是不断地来找我,还是拿我当个贴心人。我这个做律师的,有责任也有义务继续帮助他们做下去,不能拒绝,也不能停止。坦诚地说,自己也算有了名气,在社会公信力等方面还是有很多优势。所以,无论如何我不能袖手旁观,无论如何,不能放弃。
记者:是不是太孤独了些?
周立太:的确是这样,保护民工权益,仅凭个把律师在这儿孤军奋战并在正常,政府、工会、企业都有责任,都应该各守其责,为民工创建好的工作环境。真正发挥作用,分担责任,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法律界呢,不能只靠出现一两个律师解决问题,怎样落实法律援助?怎样完善公益诉讼,怎样让像我这样工作的律师有保障,都是应该仔细考虑和认真对待的问题。
记者:问题很多,我不希望在为民工维权的道路上只是个别人的孤军奋战,在希望维护律师权益的时候只见到一个赤手空拳的个体,我希望所有的力量都发挥出来,希望明天会更好。
周立太:明天的路很长,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