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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不满40岁的黎元江出任广州日报社社长,之后10年内,该报发展成为拥有163万份的发行量、40亿元总资产的巨型报业集团,广告收入为全国之最。不久,他被提拔为广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黎元江在职期间,多次受贿共计人民币33万元、美金3万元、港币1万元。2004年9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现在,在监狱服刑的黎元江负责监狱报纸的采编工作,他每个月在狱中的发稿量关系到他的积分与减刑。他是狱报的优秀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