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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通过申请,便能够在专门的登记机构将私人不动产的相关内容进行登记,这种行为叫做不动产登记,这种行为也可以看做“物权变动”的结果。不动产登记产生于市场经济又服务于市场经济,登记制度的统一对登记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不动产登记机关责任制仍存在问题,制度的不完善不但有失公平,还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使不动产的相关责任人蒙受损失,登记机关责任制的完善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