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了立法法中关于税收法定的规定,意义重大。如何理解税收法定,近来已经成为中国法律、财税等相关领域人士热议的一个难点问题。税收法定是不是创新?税收法定原则是不是宪法确立的?修改立法法是否说明税收法定原则已经落实?立法法制定、修改以后现行税收行政法规是否依然有效?表述中国税收立法现状应当注意什么问题?现行15个税种的行政法规是否都应当尽快升格为法律?新开征的税种是否都应当由全国人大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后能否取消1985年全国人大授权?诸如此类问题,似乎都有必要澄清和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