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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与教育发达的英国相比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问题有:教学设置“重理论,轻实践”,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差;教学方法单一,学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教学考核方式机械化,考核结果有片面性;教师知识结构单一,忽视法学与其他学科的联系。因此,有必要改革教学内容、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方式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