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虽然严重冲击了证券市场,令诸多投资者遭受无妄之灾,但根据我国法律和法理,光大证券及其员工转换及卖出50ETF、180ETF基金的行为很难构成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和不当披露。证监会对其的处罚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不当之处。此外,该事件如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还存在着内幕交易的时点确定、被动获悉信息的人员和被建议行为的责任、犯罪情节、入罪标准及管辖等方面的疑难问题,值得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