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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域经济政府负债的定义很多,可以归纳为:地方政府为了履行其职能的需要,依据信用原则,有偿、灵活地取得公共收入的一种肜式,或者是地方政府顾于法定程序、政策、担保承诺等必须或者可能在未来付给公众的款项。因此,最终由地方财政承担的款项可以全部为地方政府的负债。由此,地方政府债务不仅仅是指狭义上的合同表明的债务,而且包括了财政支出等所有与木来财政支付有关的广义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