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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于文涛受贿、私分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于文涛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从2002年到2018年,在长达16年的受贿历程中,于文涛“五千一万不嫌少,百八十万不嫌多”地一笔笔“笑纳”,逐渐陷入公权与私利的交换游戏中……
从讲坛到政坛,贪欲之门悄然打开
于文涛出生于1961年6月,是土生土长的赤峰人。1988年,于文涛从赤峰市第二中学团委书记的岗位调到共青团赤峰市委员会学少部,任青工农牧部部长,从此,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2002年,于文涛担任赤峰市喀喇沁旗旗长后,便拉开了利用职务便利疯狂敛财的序幕。
在长达16年的时间里,春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节日都是他受贿的时机;办公室、家里、饭店,甚至出差开会到呼和浩特、北京,都是他受贿的地点;孩子结婚、妻子生病、父亲去世,都是他受贿的理由。
尤其是在2005年至2012年,于文涛担任赤峰市财政局局长期间,更是大肆收受贿赂。在这段时间里,无论是其下属旗县区财政局,还是需要财政拨款的单位,都成为其受贿的对象。他不仅收前任的还收现任的,不仅收在职的还收离职的,在当地财政系统的影响非常恶劣。
从2002年至2013年,某下属单位为得到于文涛在项目、拨款方面的支持与帮助,先后30余次在于文涛办公室行贿,共计送给于文涛79万元现金。之后,于文涛在资金拨付与项目争取方面,都给了该单位较大的倾斜。仅2011年一年,该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就专程看望于文涛6次,先后送出现金13万元,平均每两个月就要来“感谢”一下于文涛的照顾。
当时,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企业经营者是主要行贿人,他们的目的无非是希望于文涛在相关项目的税款收缴、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给予关照。
2012年3月,于文涛担任赤峰市副市长,分管教育、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工作,在项目审批、土地规划、施工计划调整上手握大权。权力的增大,也让于文涛在自我毁灭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13年,赤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计划开发赤峰市松山区某工程项目,在向规划局报批时,因为项目遮挡北侧居民采光而未被通过。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给时任赤峰市副市长的于文涛送了10万元现金。在对项目规划进行微调后,上报审批顺利通过。
2013年至2017年间,于文涛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公司在项目规划和开发方面多次提供帮助,并先后3次收受该公司现金共计40万元。
在2014年至2017年间,赤峰某建材化工企业董事长为了让于文涛帮助推进工程项目、尽快获得政府补贴款、重新补办规划手续等事项,先后4次拿着蓝白相间的编织袋来到于文涛家楼下,共计送上100万元现金。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收钱后的于文涛尽心尽力地一项项完成了行贿人的请托事项。
从推辭到伸手,欲望的口子越开越大
无休止的贪欲驱使于文涛陷入利令智昏的怪圈。他从受贿时冠冕堂皇地推辞两句,逐渐演变为向有求于他的企业和单位频频暗示。他把权力当作捞取钱财、积累财富的工具。
2002年春节前,时任喀喇沁旗旗长的于文涛在自己办公室里提点某下属单位负责人说:“快过春节了,为了方便以后好办事,应该去看看市里的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该单位负责人心领神会,马上回单位拿了10万元现金,回到于文涛的办公室,将这10万元放到他的办公桌上。于文涛会意地把钱收下。
2011年,于文涛向某下属单位负责人杨某表示,想在某温泉城给老爷子(于文涛的父亲)买一套房。于是,杨某买下该楼盘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将新房钥匙交给于文涛。
于文涛不仅用权力交换利益,而且滥用权力,侵吞公款。
2005年4月,赤峰市财政局经研究决定建造财政局职工住宅楼。同年4月12日,财政局与赤峰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标的为18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该土地用于职工集资建房。2005年4月30日和5月9日,财政局从国库借用预算外资金,分别向该公司支付1500万元和300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2005年4月30日,于文涛被任命为赤峰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同年5月中旬,于文涛到任后,决定以支付财政局办公楼工程款的形式套取资金,归还财政局用国库预算外资金垫付的1800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于文涛决定,赤峰市财政局向办公楼承建公司转账2262万元,该公司将其中2220万元返还给财政局。财政局将其中的1800万元归还国库,另420万元用于其他公务支出。其后,于文涛让财务人员虚构2220万元职工购房款收入做平账目。
从自己收到全家收,“家族式腐败”愈演愈烈
于文涛认为,给别人办事,别人“感谢”他是应该的,人情礼送一律来者不拒、一概笑纳。于文涛的所作所为也深深地影响了家里人,“家族式腐败”陆续上演。
在于文涛任赤峰市财政局局长期间,他的父亲于某到喀喇沁旗游玩,吃住在喀喇沁旗财政局宾馆,还让喀喇沁旗财政局局长张某给他找个司机,说要练习开车。张某冥思苦想,推断于某不是想练车,而是想要车。张某最终拿出25万元购买了一台本田轿车,并将车过户到于某名下。当然,购车的费用并不是张某兜里的钱,而是喀喇沁旗财政局在经费中虚列的招待费。
于文涛的妻子王某在赤峰学院工作,是一名教授。在利益面前,王某同样没能守住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变得唯利是图。
2009年春节前,郭某为感谢于文涛在工作上对自己和丈夫的支持,专门给于文涛打电话说要去串个门。于文涛当时不在家,让郭某跟妻子王某联系。郭某去时买了一束鲜花,还带上了提前准备好的用报纸包着的10万元现金。
在于文涛家,郭某客气地对王某说:“王教授,过年了,于局长对我和我老公都挺支持的,也不知道你缺啥,你自己买点东西吧。”王某看着手提纸袋明知故问道:“这是啥?”郭某回答说:“我给你们拿的钱。”王某客气了几句,就收下了这些钱。
2006年至2017年间,于文涛先后多次单独收受或伙同妻子王某收受郭某现金共计50万元。
于文涛从一名人民教师逐步走上党政机关领导岗位。他以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一次又一次的学习教育中,他没有警醒与反思,反而越来越深地陷入贪欲的泥淖,本已临近退休的他,只能在监狱中慢慢地吞下自己种的苦果。
(邱宝珊荐自七一网七一客户端/《检察日报》)
从2002年到2018年,在长达16年的受贿历程中,于文涛“五千一万不嫌少,百八十万不嫌多”地一笔笔“笑纳”,逐渐陷入公权与私利的交换游戏中……
从讲坛到政坛,贪欲之门悄然打开
于文涛出生于1961年6月,是土生土长的赤峰人。1988年,于文涛从赤峰市第二中学团委书记的岗位调到共青团赤峰市委员会学少部,任青工农牧部部长,从此,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2002年,于文涛担任赤峰市喀喇沁旗旗长后,便拉开了利用职务便利疯狂敛财的序幕。
在长达16年的时间里,春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节日都是他受贿的时机;办公室、家里、饭店,甚至出差开会到呼和浩特、北京,都是他受贿的地点;孩子结婚、妻子生病、父亲去世,都是他受贿的理由。
尤其是在2005年至2012年,于文涛担任赤峰市财政局局长期间,更是大肆收受贿赂。在这段时间里,无论是其下属旗县区财政局,还是需要财政拨款的单位,都成为其受贿的对象。他不仅收前任的还收现任的,不仅收在职的还收离职的,在当地财政系统的影响非常恶劣。
从2002年至2013年,某下属单位为得到于文涛在项目、拨款方面的支持与帮助,先后30余次在于文涛办公室行贿,共计送给于文涛79万元现金。之后,于文涛在资金拨付与项目争取方面,都给了该单位较大的倾斜。仅2011年一年,该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就专程看望于文涛6次,先后送出现金13万元,平均每两个月就要来“感谢”一下于文涛的照顾。
当时,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企业经营者是主要行贿人,他们的目的无非是希望于文涛在相关项目的税款收缴、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给予关照。
2012年3月,于文涛担任赤峰市副市长,分管教育、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工作,在项目审批、土地规划、施工计划调整上手握大权。权力的增大,也让于文涛在自我毁灭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13年,赤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计划开发赤峰市松山区某工程项目,在向规划局报批时,因为项目遮挡北侧居民采光而未被通过。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给时任赤峰市副市长的于文涛送了10万元现金。在对项目规划进行微调后,上报审批顺利通过。
2013年至2017年间,于文涛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公司在项目规划和开发方面多次提供帮助,并先后3次收受该公司现金共计40万元。
在2014年至2017年间,赤峰某建材化工企业董事长为了让于文涛帮助推进工程项目、尽快获得政府补贴款、重新补办规划手续等事项,先后4次拿着蓝白相间的编织袋来到于文涛家楼下,共计送上100万元现金。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收钱后的于文涛尽心尽力地一项项完成了行贿人的请托事项。
从推辭到伸手,欲望的口子越开越大
无休止的贪欲驱使于文涛陷入利令智昏的怪圈。他从受贿时冠冕堂皇地推辞两句,逐渐演变为向有求于他的企业和单位频频暗示。他把权力当作捞取钱财、积累财富的工具。
2002年春节前,时任喀喇沁旗旗长的于文涛在自己办公室里提点某下属单位负责人说:“快过春节了,为了方便以后好办事,应该去看看市里的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该单位负责人心领神会,马上回单位拿了10万元现金,回到于文涛的办公室,将这10万元放到他的办公桌上。于文涛会意地把钱收下。
2011年,于文涛向某下属单位负责人杨某表示,想在某温泉城给老爷子(于文涛的父亲)买一套房。于是,杨某买下该楼盘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将新房钥匙交给于文涛。
于文涛不仅用权力交换利益,而且滥用权力,侵吞公款。
2005年4月,赤峰市财政局经研究决定建造财政局职工住宅楼。同年4月12日,财政局与赤峰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标的为18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该土地用于职工集资建房。2005年4月30日和5月9日,财政局从国库借用预算外资金,分别向该公司支付1500万元和300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2005年4月30日,于文涛被任命为赤峰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同年5月中旬,于文涛到任后,决定以支付财政局办公楼工程款的形式套取资金,归还财政局用国库预算外资金垫付的1800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于文涛决定,赤峰市财政局向办公楼承建公司转账2262万元,该公司将其中2220万元返还给财政局。财政局将其中的1800万元归还国库,另420万元用于其他公务支出。其后,于文涛让财务人员虚构2220万元职工购房款收入做平账目。
从自己收到全家收,“家族式腐败”愈演愈烈
于文涛认为,给别人办事,别人“感谢”他是应该的,人情礼送一律来者不拒、一概笑纳。于文涛的所作所为也深深地影响了家里人,“家族式腐败”陆续上演。
在于文涛任赤峰市财政局局长期间,他的父亲于某到喀喇沁旗游玩,吃住在喀喇沁旗财政局宾馆,还让喀喇沁旗财政局局长张某给他找个司机,说要练习开车。张某冥思苦想,推断于某不是想练车,而是想要车。张某最终拿出25万元购买了一台本田轿车,并将车过户到于某名下。当然,购车的费用并不是张某兜里的钱,而是喀喇沁旗财政局在经费中虚列的招待费。
于文涛的妻子王某在赤峰学院工作,是一名教授。在利益面前,王某同样没能守住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变得唯利是图。
2009年春节前,郭某为感谢于文涛在工作上对自己和丈夫的支持,专门给于文涛打电话说要去串个门。于文涛当时不在家,让郭某跟妻子王某联系。郭某去时买了一束鲜花,还带上了提前准备好的用报纸包着的10万元现金。
在于文涛家,郭某客气地对王某说:“王教授,过年了,于局长对我和我老公都挺支持的,也不知道你缺啥,你自己买点东西吧。”王某看着手提纸袋明知故问道:“这是啥?”郭某回答说:“我给你们拿的钱。”王某客气了几句,就收下了这些钱。
2006年至2017年间,于文涛先后多次单独收受或伙同妻子王某收受郭某现金共计50万元。
于文涛从一名人民教师逐步走上党政机关领导岗位。他以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一次又一次的学习教育中,他没有警醒与反思,反而越来越深地陷入贪欲的泥淖,本已临近退休的他,只能在监狱中慢慢地吞下自己种的苦果。
(邱宝珊荐自七一网七一客户端/《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