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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 原告: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新店坪镇水上村二组 被告: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档案局 案由:1998年国家重点工程株洲到六盘水铁路复线施工需要租用1.82亩的坡地,有1万元的土地补偿费.芷江县新店坪镇水上村两个组围绕这笔土地征用费的归属发生了争执.在多次调节未果的情况下,县镇两级政府决定将补偿费暂存镇国土办,待找到可靠证据再作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