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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下,全面小康是一个发展与公平并举的奋斗目标,公平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小康进程中的重大难题,结果不公平尤其不容忽视。全面小康公平发展的法治浙江探索在顶层设计和实践经验中都为全国贡献了浙江智慧。法治是实现公平最有效的途径之一,不仅因为其作为立法目的指引法律的制定和出台,也作为重要的原则和精神贯穿所有部门法和法学理论。以法的制定、实施和遵守等环节架构起来的法的运行的全过程,应当成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