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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上海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十三五”期间,上海新农村建设要与新型城镇化双轨驱动,互促共进,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城乡发展一体化道路,实现由“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迈进。目标是建设生态宜人的江南水乡,弘扬海派农村元素和文化传统,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近期,人大可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改善“水”的品质。实施以“洁水、畅水、活水”为重点的河道水系整治工程,全面疏浚农村河道,清河岸、清河面、清河障,打通“断头浜”,畅通河网水系,修复水生态,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加强对工业、农业畜禽、小作坊、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头整治。实施畜禽养殖减量提质工程,确保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封堵小作坊等非法污水排污口,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巩固水系环境整治成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因地制宜,分类处理,能纳管处理尽量纳管,不具备纳管条件的,采用就地收集后生态化处理,到2020年全市区域内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水源保护区要实施严格污水排放标准,将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外来人口集聚区、生活污水治理矛盾突出地区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重点区域,切实加大治理力度,早日实现水清岸洁、水质不断改善工作目标。
二、打造“林”的生态。优化林业建设布局,按照“十三五”生态建设规划,着力实施片林、通道林、防护林、经济林建设,推广农村复合用地模式,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美化农村生态环境。结合实施“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农田林网和“四旁林”建设力度,使农田成方、绿树成荫。结合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环境整治区域周边防护林和生态廊道建设;结合村庄改造,开展村庄用地、道路与河道两侧林地、宅前屋后与庭院绿化等林地建设。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在确保生态功能前提下,利用现有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种植食用菌、药材等复合经营,提升林地综合服务功能,打造一批环境宜人的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湿地公园,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融合自然、享受自然生态空间和休憩场所,增加市民林地感受度和获得感。
三、重塑“房”的形态。促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以村庄布点规划为指导,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聚焦“三高”(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高压输电路)沿线、生态敏感区域、规划控制区域,以及纯农业地区农民住宅在10幢以下自然村落等区域,建立政府、集体、农民共同参与多元筹资渠道,编制农民集中居住专项规划,推进农村居民向新城新市镇集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这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已出台专门文件支持农民居住相对集中,政策含金量很高,即在原来农民宅基地置换政策上又加了“几块”。如,节余土地出让金达不到400万元/亩的,由市财政按400万元/亩扶持;对开展工作的区按户数进行专项补贴,崇明、金山、奉贤区为每户20万元,其他区为每户12万元等。原来准备按农民宅基地置换,由于资金不能平衡而放弃的乡镇,可按新政策重新测算,如能平衡要用好新政策。切实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保护建设。保护好历史建筑、古街古巷、传统布局,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源地村落,要深入挖掘弘扬沪郊传统乡土文化,留得住人文、记得住乡愁。对目前尚需保留村庄,继续实施以村庄改造为载体美丽乡村建设,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结合“农村水”联动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动员村民参加村庄改造,引导有条件的村参加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从根上改变脏乱差面貌,使其成为宜居宜业宜游宜人新农村。
四、提升“地”的效能。提升耕地保护水平。严守耕地红线,坚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建设占用耕地审批和用途管制,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好基本农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管理,推进粮食功能区和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与蔬菜标准园建设,提高土地产出效能。加大土地整治复垦力度,开展以田、水、路、林、村整治为主的土地综合整治。建立健全耕地质量评价制度和监测体系,强化日常管理,提高补充耕地质量。推进农村地区“198”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工作,复垦后土地利用坚持宜林则林、宜农则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大力推广秋播时两麦播种、绿肥种植、深耕晒垡“三三制”茬口模式,实施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生产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在常年种植蔬菜地区,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实施绿叶菜绿色防控技术综合运用“双绿工程”,实行菜田水旱轮作,治理土壤盐渍化,改善蔬菜生产土壤环境,为市民提供优质安全农产品。
(作者系上海市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
一、改善“水”的品质。实施以“洁水、畅水、活水”为重点的河道水系整治工程,全面疏浚农村河道,清河岸、清河面、清河障,打通“断头浜”,畅通河网水系,修复水生态,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加强对工业、农业畜禽、小作坊、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头整治。实施畜禽养殖减量提质工程,确保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封堵小作坊等非法污水排污口,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巩固水系环境整治成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因地制宜,分类处理,能纳管处理尽量纳管,不具备纳管条件的,采用就地收集后生态化处理,到2020年全市区域内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水源保护区要实施严格污水排放标准,将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外来人口集聚区、生活污水治理矛盾突出地区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重点区域,切实加大治理力度,早日实现水清岸洁、水质不断改善工作目标。
二、打造“林”的生态。优化林业建设布局,按照“十三五”生态建设规划,着力实施片林、通道林、防护林、经济林建设,推广农村复合用地模式,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美化农村生态环境。结合实施“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农田林网和“四旁林”建设力度,使农田成方、绿树成荫。结合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环境整治区域周边防护林和生态廊道建设;结合村庄改造,开展村庄用地、道路与河道两侧林地、宅前屋后与庭院绿化等林地建设。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在确保生态功能前提下,利用现有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种植食用菌、药材等复合经营,提升林地综合服务功能,打造一批环境宜人的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湿地公园,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融合自然、享受自然生态空间和休憩场所,增加市民林地感受度和获得感。
三、重塑“房”的形态。促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以村庄布点规划为指导,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聚焦“三高”(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高压输电路)沿线、生态敏感区域、规划控制区域,以及纯农业地区农民住宅在10幢以下自然村落等区域,建立政府、集体、农民共同参与多元筹资渠道,编制农民集中居住专项规划,推进农村居民向新城新市镇集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这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已出台专门文件支持农民居住相对集中,政策含金量很高,即在原来农民宅基地置换政策上又加了“几块”。如,节余土地出让金达不到400万元/亩的,由市财政按400万元/亩扶持;对开展工作的区按户数进行专项补贴,崇明、金山、奉贤区为每户20万元,其他区为每户12万元等。原来准备按农民宅基地置换,由于资金不能平衡而放弃的乡镇,可按新政策重新测算,如能平衡要用好新政策。切实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保护建设。保护好历史建筑、古街古巷、传统布局,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源地村落,要深入挖掘弘扬沪郊传统乡土文化,留得住人文、记得住乡愁。对目前尚需保留村庄,继续实施以村庄改造为载体美丽乡村建设,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结合“农村水”联动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动员村民参加村庄改造,引导有条件的村参加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从根上改变脏乱差面貌,使其成为宜居宜业宜游宜人新农村。
四、提升“地”的效能。提升耕地保护水平。严守耕地红线,坚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建设占用耕地审批和用途管制,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好基本农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管理,推进粮食功能区和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与蔬菜标准园建设,提高土地产出效能。加大土地整治复垦力度,开展以田、水、路、林、村整治为主的土地综合整治。建立健全耕地质量评价制度和监测体系,强化日常管理,提高补充耕地质量。推进农村地区“198”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工作,复垦后土地利用坚持宜林则林、宜农则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大力推广秋播时两麦播种、绿肥种植、深耕晒垡“三三制”茬口模式,实施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生产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在常年种植蔬菜地区,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实施绿叶菜绿色防控技术综合运用“双绿工程”,实行菜田水旱轮作,治理土壤盐渍化,改善蔬菜生产土壤环境,为市民提供优质安全农产品。
(作者系上海市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