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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保障环境法治体系良好运行的倒逼机制,政府生态文明建设随着环境立法的不断更新而逐步发展,虽然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研究一直没有中断,但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仍然存在着缺乏龙头法、缺乏公众参与、制度合力若、智库分配不均等问题。为走出当前困境,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应从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治理三个方面进行优化,以此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