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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家认监委批准筹建的“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认实函[2004]159号)已按要求完成筹建工作并通过了评审和验收。现对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