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基督教认为,人是“属灵的人”,又是“社会的人”;而在儒家看来,人是完整的“社会的人”。基督教把人的社会价值的依据归于上帝,否定社会价值的独立性;而儒家直接肯定人的社会价值,并将其看作是个人价值的实现。但这种超越层面的“异”落脚到具体的实践中,二者群己关系论却表现出很大的“同”。首先,二者均怀忧国忧民情怀,力求救国救世;其次,二者均肯定个人的社会价值,重视“兼善天下”;第三,二者均倾向于从个人修养和贡献社会两方面来完成个人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