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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民科技教育问题与农民、农村、农业息息相关,是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因此一直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界的广泛关注,众多学者也对农民科技教育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而对国内外农民科技教育问题研究进展状况的了解是深入研究和探讨我国农民科技教育问题的基础。基于此,该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几个国家以及国内的相关发展状况作简要介绍。
关键词: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农业
中图分类号 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18-03-02
1 国外农民科技教育的理论研究及实践经验
1.1 国外有关农民科技教育的理论研究 西方教育史上第一位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付诸实践的教育家裴斯泰洛齐开创了将目光投向农村和农民之先河。他提出将教育、农业科学、产业结合起来,使之一体化,以实现农村的经济繁荣和文化的提高。前苏联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应该在农村社会生活中贯穿知识的发展和加深,只有在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农村文化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才能吸引和激励学生,使他们对知识有追求、对农业劳动以及农业劳动者有热爱之情。1965年在法国巴黎召开了联合国教科文成人教育会议,法国的郎格朗对终身教育的必要性作了最初的阐述并且明确提出了终身教育这一理念。所谓终身教育是指完全意义上的教育,包括了一个人从生命诞生那一刻起直至生命结束的不间断发展,包括教育过程中不同发展阶段之间的有机联系。该终身教育理念一经提出,极大地促进了世界各国农民教育的发展[1]。1974年出版的世界教育年鉴《教育与农村发展》的其中一位主编福斯特认为农业教育的对象是农民而不是学生,而且要关注农民求知的积极性。因此向农民推广有关农业生产方面的新知识、新技术以及市场信息应是农民职业教育主要任务。
1.2 国外有关农民科技教育的实践经验
1.2.1 关于农民科技的教育理念 (1)教育思想方面注重实践性。农民科技教育和其它教育的最大区别在于理论与实践结合很紧密。农民科技教育目的是满足农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需要,且必须要通过教育推广到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实践中去,接受实践检验。倘若出现了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则要再开展新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从而形成农民科技教育的良性循环。因此,关于农民教育,国外农业发达国家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教育培训都很重视实践部分,这也成为农民科技教育鲜明的办学特色。(2)教育内容方面注重实用性。国外农业发达国家的教育内容针对性和实用性比较强,不仅包括系统的知识技能教育,还包括对农民进行农林牧渔生产技术、农业政策、经营管理、农产品加工、贮藏以及销售知识等各个方面的传授,并且注重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的有机结合。而且,随着农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上各个国家的农民教育不但开设与农业生产知识相关的课程,而且也根据各地的实际状况、农业特点以及当地的农业发展规划、农村经济结构来设置需要开设的课程,课程呈现实用性、科学性和灵活性,教育的内容也越来越多样化。(3)教育手段方面注重多样性。现代科技的发展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日益完善的手段,也促使农民科技教育手段的多样化发展。国外农民科技教育通过报刊、杂志、录像带、广播电视、因特网等新闻媒介和计算机网络构建农民教育立体网络。教育方式方法也注重与当地的实际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教育的实时化和按需供给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科技教育的效率和质量。
1.2.2 关于农民科技教育体制 (1)政府投入为主。农民科技教育属于公共产品属性,这就决定在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农业科技服务中政府应处于重要地位。有些发达国家的政府在经费投入以及政策方面向农民科技教育倾斜,以确保农民科技教育的优先发展。例如美国,每年都会拨出大批研究经费来推动农民科技教育,因为2002年颁布了新农业法,所以在2002-2007年的6a里,新增了农业补贴519亿美元,总计达到1 185亿美元。(2)教育立法保障。用法律的手段来明确政府的农业科技服务的责任是世界各国或地区普遍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美国在1862年颁布的《莫雷尔法》(Morrill Act)确立了农业教育方针;在1877年通过的《哈奇法案》(Hatch Act)确立农业研究方针,促进了农业科研与教学的结合;在1911年通过的《史密斯.利弗法》(Smith-Lever Act)规定联邦政府和州,县拨款资助农民教育应用农业科学技术。欧洲各国也纷纷通过立法来保障农民科技教育健康发展,普遍实行了农民资格考试制度,规定只有完成一定的农业职业教育(一般是2a或2a以上),并经考试合格获取了“绿色证书”之后,才有资格当农民。
1.2.3 关于农民科技教育体系 (1)教育机构形式多样。国外的农民科技教育一般都是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领导。英国由农渔食品部农业培训局负责;美国由农业部推广局负责;法国则由农业部主管。此外,国外还有很多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如农民培训学校、农业函授学校、农民培训中心、农业广播学校,农村青年俱乐部等。这些农民科技教育机构和组织形成了形式多样、层次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对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教育质量可监督操作。为保证教育质量,很多国家的农民科技教育都会进行严格的考试和认证,并且还根据不同的入学程度、学制以及培养目标,颁发不同类型的证书。例如英国是把所有的职业资格归入11类别5个资格等级之中;而法国要通过严格的考试才可以授予农业职业能力证书、农业职业教育证书、农业技术员证书和农业高级技术员证书。
2 国内农民科技教育理论研究及相关政策
2.1 国内有关农民科技教育的理论研究 20世纪20年代在中国兴起的乡村教育运动旨在从教育农民着手以改进乡村生活和推进乡村建设。乡村建设理论为农民科技教育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历史经验,乡村教育家们明确提出将科学引入农村,在农业生产技术实验课上提倡科学种田,试办园艺场、农林场,推广使用养殖场式农具,推廣小麦、水稻、棉花等良种,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教农民养鱼等实际知识和技能。晏阳初先生20世纪20年代在河北定县推行平民教育活动,从农民的切身需求出发,着眼于小处,指导农民修建井盖与围圈,为村民引入优良棉花和蛋鸡品种等,注重培训农民接受最低程度的现代农业知识与技术,组织创办实验学校,推行农业科学之表证训练制度。陶行知先生认为教育“要教农民自立、自治、自卫”,实行“教、科、劳”相结合,使教学活动、科技活动和生产劳动有机结合,进行“科学下嫁”,使村政成为“村民自有、自治、自享的活动”[2]。 2.2 国内农民科技教育相关的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和政府也在政策方针方面竭力地促进农民自身素质的提升。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极大提高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科技水平的任务”,农业部为此专门印发了“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民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通知”。同年,在天津由教育部、农业部、共青团中央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农民教育工作会议中提出: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继续扫除文盲,大力实施业余初等教育,积极举办业余初中,广泛进行农业科学技术教育[3]。1983年9月由原农牧渔业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教材征订准备工作的通知》,这是第一次由原农牧渔业部和教育部共同组织编写的“全国统编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教材”。1986年5月原农牧渔业部下发的《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通知》指出,“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我國农村进入有史以来对科学技术要求最迫切最普遍的时期”。1989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农业科技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关键在于能否及时把先进技术送到亿万农民手中”。1990年,农业部颁布了《关于开展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至此我国对农民开展教育培训的工作进入到探索制度化、规范化阶段。1991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要求大力实施和完善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制度。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农业部《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意见》,其中就对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步骤和目标任务作了明确规定。1997年农业部颁发了涉及蔬菜、良种繁育等8个农(渔)民技术岗位规范以及《绿色证书制度管理办法》。1999年农业部、共青团中央、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实施了“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主要是针对初、高中学历的青年农民进行的生产技术、政策法规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2004年农业部联合了财政部启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在全国大面积展开农民转产、转岗就业培训。2006年农业部、财政部两部门共同启动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对务农农民展开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培训。2006年依托农广校系统,农业部启动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计划在10a内为农村培养100万名左右具备中专学历的各类实用人才。2007年农业部、中国科协联合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了农民科学素质行动,这是一项主要针对农民开展的科技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活动,旨在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2007年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意见提出了计划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经过近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的农民科技教育初步形成了以农业教育、科研、推广等部门为骨干,多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4]。
参考文献
[1]保尔.郎格朗.终身教育引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5
[2]陶行知.中国乡村教育之根本改造[A]//陶行知全集第一卷[C].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
[3]路明.中国农业教育50年回顾与展望[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9.
[4]杨雄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回顾与展望[J].北京:高等农业教育,2009.
(责编:徐焕斗)
关键词: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农业
中图分类号 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18-03-02
1 国外农民科技教育的理论研究及实践经验
1.1 国外有关农民科技教育的理论研究 西方教育史上第一位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付诸实践的教育家裴斯泰洛齐开创了将目光投向农村和农民之先河。他提出将教育、农业科学、产业结合起来,使之一体化,以实现农村的经济繁荣和文化的提高。前苏联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应该在农村社会生活中贯穿知识的发展和加深,只有在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农村文化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才能吸引和激励学生,使他们对知识有追求、对农业劳动以及农业劳动者有热爱之情。1965年在法国巴黎召开了联合国教科文成人教育会议,法国的郎格朗对终身教育的必要性作了最初的阐述并且明确提出了终身教育这一理念。所谓终身教育是指完全意义上的教育,包括了一个人从生命诞生那一刻起直至生命结束的不间断发展,包括教育过程中不同发展阶段之间的有机联系。该终身教育理念一经提出,极大地促进了世界各国农民教育的发展[1]。1974年出版的世界教育年鉴《教育与农村发展》的其中一位主编福斯特认为农业教育的对象是农民而不是学生,而且要关注农民求知的积极性。因此向农民推广有关农业生产方面的新知识、新技术以及市场信息应是农民职业教育主要任务。
1.2 国外有关农民科技教育的实践经验
1.2.1 关于农民科技的教育理念 (1)教育思想方面注重实践性。农民科技教育和其它教育的最大区别在于理论与实践结合很紧密。农民科技教育目的是满足农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需要,且必须要通过教育推广到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实践中去,接受实践检验。倘若出现了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则要再开展新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从而形成农民科技教育的良性循环。因此,关于农民教育,国外农业发达国家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教育培训都很重视实践部分,这也成为农民科技教育鲜明的办学特色。(2)教育内容方面注重实用性。国外农业发达国家的教育内容针对性和实用性比较强,不仅包括系统的知识技能教育,还包括对农民进行农林牧渔生产技术、农业政策、经营管理、农产品加工、贮藏以及销售知识等各个方面的传授,并且注重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的有机结合。而且,随着农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上各个国家的农民教育不但开设与农业生产知识相关的课程,而且也根据各地的实际状况、农业特点以及当地的农业发展规划、农村经济结构来设置需要开设的课程,课程呈现实用性、科学性和灵活性,教育的内容也越来越多样化。(3)教育手段方面注重多样性。现代科技的发展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日益完善的手段,也促使农民科技教育手段的多样化发展。国外农民科技教育通过报刊、杂志、录像带、广播电视、因特网等新闻媒介和计算机网络构建农民教育立体网络。教育方式方法也注重与当地的实际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教育的实时化和按需供给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科技教育的效率和质量。
1.2.2 关于农民科技教育体制 (1)政府投入为主。农民科技教育属于公共产品属性,这就决定在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农业科技服务中政府应处于重要地位。有些发达国家的政府在经费投入以及政策方面向农民科技教育倾斜,以确保农民科技教育的优先发展。例如美国,每年都会拨出大批研究经费来推动农民科技教育,因为2002年颁布了新农业法,所以在2002-2007年的6a里,新增了农业补贴519亿美元,总计达到1 185亿美元。(2)教育立法保障。用法律的手段来明确政府的农业科技服务的责任是世界各国或地区普遍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美国在1862年颁布的《莫雷尔法》(Morrill Act)确立了农业教育方针;在1877年通过的《哈奇法案》(Hatch Act)确立农业研究方针,促进了农业科研与教学的结合;在1911年通过的《史密斯.利弗法》(Smith-Lever Act)规定联邦政府和州,县拨款资助农民教育应用农业科学技术。欧洲各国也纷纷通过立法来保障农民科技教育健康发展,普遍实行了农民资格考试制度,规定只有完成一定的农业职业教育(一般是2a或2a以上),并经考试合格获取了“绿色证书”之后,才有资格当农民。
1.2.3 关于农民科技教育体系 (1)教育机构形式多样。国外的农民科技教育一般都是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领导。英国由农渔食品部农业培训局负责;美国由农业部推广局负责;法国则由农业部主管。此外,国外还有很多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如农民培训学校、农业函授学校、农民培训中心、农业广播学校,农村青年俱乐部等。这些农民科技教育机构和组织形成了形式多样、层次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对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教育质量可监督操作。为保证教育质量,很多国家的农民科技教育都会进行严格的考试和认证,并且还根据不同的入学程度、学制以及培养目标,颁发不同类型的证书。例如英国是把所有的职业资格归入11类别5个资格等级之中;而法国要通过严格的考试才可以授予农业职业能力证书、农业职业教育证书、农业技术员证书和农业高级技术员证书。
2 国内农民科技教育理论研究及相关政策
2.1 国内有关农民科技教育的理论研究 20世纪20年代在中国兴起的乡村教育运动旨在从教育农民着手以改进乡村生活和推进乡村建设。乡村建设理论为农民科技教育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历史经验,乡村教育家们明确提出将科学引入农村,在农业生产技术实验课上提倡科学种田,试办园艺场、农林场,推广使用养殖场式农具,推廣小麦、水稻、棉花等良种,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教农民养鱼等实际知识和技能。晏阳初先生20世纪20年代在河北定县推行平民教育活动,从农民的切身需求出发,着眼于小处,指导农民修建井盖与围圈,为村民引入优良棉花和蛋鸡品种等,注重培训农民接受最低程度的现代农业知识与技术,组织创办实验学校,推行农业科学之表证训练制度。陶行知先生认为教育“要教农民自立、自治、自卫”,实行“教、科、劳”相结合,使教学活动、科技活动和生产劳动有机结合,进行“科学下嫁”,使村政成为“村民自有、自治、自享的活动”[2]。 2.2 国内农民科技教育相关的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和政府也在政策方针方面竭力地促进农民自身素质的提升。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极大提高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科技水平的任务”,农业部为此专门印发了“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民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通知”。同年,在天津由教育部、农业部、共青团中央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农民教育工作会议中提出: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继续扫除文盲,大力实施业余初等教育,积极举办业余初中,广泛进行农业科学技术教育[3]。1983年9月由原农牧渔业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教材征订准备工作的通知》,这是第一次由原农牧渔业部和教育部共同组织编写的“全国统编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教材”。1986年5月原农牧渔业部下发的《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通知》指出,“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我國农村进入有史以来对科学技术要求最迫切最普遍的时期”。1989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农业科技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关键在于能否及时把先进技术送到亿万农民手中”。1990年,农业部颁布了《关于开展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至此我国对农民开展教育培训的工作进入到探索制度化、规范化阶段。1991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要求大力实施和完善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制度。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农业部《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意见》,其中就对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步骤和目标任务作了明确规定。1997年农业部颁发了涉及蔬菜、良种繁育等8个农(渔)民技术岗位规范以及《绿色证书制度管理办法》。1999年农业部、共青团中央、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实施了“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主要是针对初、高中学历的青年农民进行的生产技术、政策法规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2004年农业部联合了财政部启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在全国大面积展开农民转产、转岗就业培训。2006年农业部、财政部两部门共同启动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对务农农民展开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培训。2006年依托农广校系统,农业部启动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计划在10a内为农村培养100万名左右具备中专学历的各类实用人才。2007年农业部、中国科协联合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了农民科学素质行动,这是一项主要针对农民开展的科技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活动,旨在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2007年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意见提出了计划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经过近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的农民科技教育初步形成了以农业教育、科研、推广等部门为骨干,多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4]。
参考文献
[1]保尔.郎格朗.终身教育引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5
[2]陶行知.中国乡村教育之根本改造[A]//陶行知全集第一卷[C].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
[3]路明.中国农业教育50年回顾与展望[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9.
[4]杨雄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回顾与展望[J].北京:高等农业教育,2009.
(责编:徐焕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