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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自启用以来,发挥着“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财政作用,是行政事业单位对财务工作进行审核的重要凭证。但就现状而言,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专用收据时,很多方面并不规范,有很多问题需要注意。本文对行政单位对专用收据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几点完善措施,以期望工会工作及其他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开展。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27.041
2018年,为推进专用收据电子化管理改革,使工会经费收入和专用收据的监管效率及水平全面提高,新版《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机打票)在各级工会得以正式启用,全面取消使用手工票据,全总财务部推行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软件”已在各级工会广泛应用,推动了专用收据的信息化管理,提高了专用收据的准确性和效率。
1 《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意义和作用
新版《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自启用以来,发挥着“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财政作用,解决了过去《工会经费拨交款专用收据》用途单一的问题,能够为《工会会计制度》所确认的5项工会经费收入来源开具合法有效的财政收据,使得工会会计工作更为规范,财务管理更为合理,审计基础更为强化。同时,有效确认收入,能堵住工会收入管理易产生的漏洞,防止截留经费、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全总财务部推行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软件”已在各级工会广泛应用,推动了专用收据的信息化管理,提高了专用收据的准确性和效率。
2 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专用收据时应注意的问题
(1)拨缴经费收入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时,应按单位行政实际拨付金额全额。根据工会会计制度和现行的工会分成体制,各级工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按实际划分经费进行核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按全额开具,收据内容填写应按“XX年X月拨缴经费(含应付上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在向上级工会上解经费时,上级工会不应再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这是因为工会系统的上、下级工会之间依法建立了经费上缴下拨的预算管理关系。
(2)“会费收入”和“拨缴经费收入”应分别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实际工作中,单位行政财务统一代扣会费的部分单位工会,也会把拨缴的经费一起拨付给工会,这时也应当分别开具收据,因为会费收入缴款主体是“XX单位工会会员”,即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他们是按《中国工会章程》向工会缴纳的会费,单位行政不承担这部分费用,不以《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作为支出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可以在公示栏公开专用收据。而拨缴经费收入属于单位行政的成本,根据工会法,单位行政定期向工会拨缴经费,按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2%,单位行政可以在税前依据《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列支。
(3)“上级补助收入”不应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上级补助收入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从上级工会取得的非财政性收入,用以补助正常业务资金,实际上是工会经费内部流转行为,属于“调剂收入”,上级工会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会收缴工会经费收入时,无需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同时,上级工会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划拨补助款时,行政事业单位也无需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4)“行政补助收入”可以按单位行政划拨的全额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工会经费的合法收入来源包括了政府和单位行政对工会的补助,《工会会计制度》也明确了应把行政补助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的一项合法收入加以规定,并且单独设置了会计科目——“行政补助收入”进行核算。当工会经费不足时,行政按照自愿原则给予工会补助,工会入账时计入“行政补助收入”,同样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5)“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开票要注意区分性质。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将工会资产参与投资入股,与被投资方共同承担风险,接收利润分配,从股票销售业务以外的股权转让收入或被投资方收取的税后股份红利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类投资人可以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属于财政票据);但是,如果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与被投资单位或附属单位非出资和被投资的关系,是资产租赁行为,因为只是约定按一定额度收取对方税前的固定收益,此时应该开具税务发票,而不应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行政事业单位工会收取房屋租金或者其他经营服务性收入时,则应当开具税务票据;但是,获得例如银行存款利息、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等“其他收入”时,可以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6)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一般不产生社会捐赠行为,不能使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开具“捐赠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对依法成立的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和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无偿且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可以申请认定税前扣除资格: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二是縣级以上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三是单独核算接受捐赠的收入以及用捐赠收入进行的支出,且申请前连续3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例不低于70%。因此,在目前相关政策下,只有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地方工会才有可能具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条件,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作为基层工会是不具备条件的,即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在单位内部可以开展定向募捐活动,但是不允许面向社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公益性捐赠。当然,各级地方工会向财政和税务部门申请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应该向财政部门申领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也不能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捐赠收入”。 3 行政事业单位专用收据使用的完善措施
3.1 加强教育与人员管理力度
通过教育及人员管理的方式加强基层对工会经费收据的具体应用。
首先,通过教育力度的加强,扩大社会对工会收费细则的认识。由于社会对工会经费的收取还存在很多误区,因此在工会经费具体的收取过程中会存在很多不必要的问题,另外,随着利益方的对相关权益的意识的加强,所以进行宣传十分必要。通过定期、集中的方式,培训事业单位基层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细则,通过学习《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对工会具体的税务申请及专用收据使用进行具体的讲解,使行政单位基层人员能够理解税务工作收据使用的具体要求,同时保障基层行政单位的工作,确保基层行政单位的收入法律要求,从根本上加强对基层单位各项工作的管理。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使行政单位领导及个人认识到缴纳工会经费是应尽的义务与应该履行的责任,同时也是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另外,结合工会部门与监察部门,通过相关培训讲座、培训班的形式来对基层负责人、工会相关人员进行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相关培训工作,通过这种方式加强宣传,大范围的让基层人员进行学习。
其次,加强工会的账户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工会内部针对税务工作应该设立相应的审查员,对工会经费进行审查、监督工作。通过设立审查员,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提出相应监管,并在一些不恰当的经费支出项目上进行一定的指正工作,同时通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结合,对经费进行统筹监管,实现最大程度的应用。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工会组织在对经费的储存与管理都是基于独立原则实行的,所以工会经费会开设专门的账户进行相应的资金操作,具体的税务及资金工作的人员则是由财务部门进行。在实际核算及相应资金处理过程中,财务对具体的资金使用情况难以做到一一核查,就导致各种问题的出现。基于这种现状,建立审查员对工会经费收支进行核查工作十分必要,能够确保对工会工作的监督,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的透明度,确保行政单位依法廉洁工作。
3.2 完善工会经费管理体系
从根本上建立工会经费收入工作体系,通过一整套完善的体系来约束工会的具体工作流程,实现对相关收据的规范使用。
首先,工会部门确保经费的收入,防止漏收、少收情况的出现。对经费专用收据使用的前提是合理的收取经费。从相关法律要求来看,《工会法》中规定了: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应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计提并拨付工会经费,从而保证工会开展工作、组织工会活动的必要开支。这是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要求。这也是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同时还有其他相关会费的收取与补贴等。就近来的现状来说,在社会发展之下,因开展变革和实施政策,工资的发放项目的增多导致基本工资数额的减少,这样也就大大地减少了工会经费。因此,为确保工会经费的来源,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经费收取:一是严格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收取工会经费,根據不同的工资构成提取合理的工会经费比例,为确保工会经费的收取要对工资基数进行核查。二是相关领导要积极同行政部门负责人及时沟通,依法行使部门权利,通过行政部门领导的支持来确保工会经费的收取,避免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三是及时收取行政部门相应的工会经费,确保《工会经费专用收据》开具的数额与收款的数额相等,收据开具时间要真实,不得延后或提前。
其次,建立健全工会经费政策体系。一是各部门要加强监督工会经费的收取工作,从相应经费的数额收取到票据开具,都要做到真实有效、监督落实。通过工会内部财务部门到上级单位财务部门的定期审查,对工会经费的收取数额进行审核,确保经费及时且完整的收取工作。二是在确保经费的收取,对相应工会专用收据的管理要实现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依照不同票据类型,实现专人管理制度,将票据进行归类,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管理人员要依法依规妥善管理票据。同时,完善工会票据的领用体系,通过建立票据使用登录表,由管理人员记录,实现对专用票据领用的登记,从管理员到领用者做到详细明确。三是建立健全信誉档案制度。审查人员通过审核不同类型票据的具体使用情况对管理人员及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对每个月拨缴情况、票面金额进行核对,对情况不明者进行记录,实现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同时表彰管理优秀者,实现对工会经费管理奖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是行政事业单位对财务工作进行审核的重要凭证,也是工会、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实施过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完善工会经费收取工作和专用收据开具工作十分重要,只有确保工会经费的管理才能确保工会工作及其他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开展。
参考文献
[1]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启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通知[J].中国工会财会,2010,(06).
[2]张西昶.启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J].中国工会财会,2010,(09).
[3]冶金.关于规范使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思考[J].中国工会财会,2012,(03).
[4]孔巧灵.对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管理的几点看法[J].中国工会财会,2012,(06).
[5]言实.“工会专用”不等于“工会通用”——关于基层工会合法使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释疑[J].中国工会财会,2013,(05).
[6]谷文峰.走出对工会经费认识的误区[J].中国工会财会,2016,(12).
[7]何芮,张露.关于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的建议[J].中国工会财会,2020,(05).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27.041
2018年,为推进专用收据电子化管理改革,使工会经费收入和专用收据的监管效率及水平全面提高,新版《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机打票)在各级工会得以正式启用,全面取消使用手工票据,全总财务部推行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软件”已在各级工会广泛应用,推动了专用收据的信息化管理,提高了专用收据的准确性和效率。
1 《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意义和作用
新版《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自启用以来,发挥着“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财政作用,解决了过去《工会经费拨交款专用收据》用途单一的问题,能够为《工会会计制度》所确认的5项工会经费收入来源开具合法有效的财政收据,使得工会会计工作更为规范,财务管理更为合理,审计基础更为强化。同时,有效确认收入,能堵住工会收入管理易产生的漏洞,防止截留经费、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全总财务部推行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软件”已在各级工会广泛应用,推动了专用收据的信息化管理,提高了专用收据的准确性和效率。
2 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专用收据时应注意的问题
(1)拨缴经费收入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时,应按单位行政实际拨付金额全额。根据工会会计制度和现行的工会分成体制,各级工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按实际划分经费进行核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按全额开具,收据内容填写应按“XX年X月拨缴经费(含应付上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在向上级工会上解经费时,上级工会不应再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这是因为工会系统的上、下级工会之间依法建立了经费上缴下拨的预算管理关系。
(2)“会费收入”和“拨缴经费收入”应分别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实际工作中,单位行政财务统一代扣会费的部分单位工会,也会把拨缴的经费一起拨付给工会,这时也应当分别开具收据,因为会费收入缴款主体是“XX单位工会会员”,即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他们是按《中国工会章程》向工会缴纳的会费,单位行政不承担这部分费用,不以《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作为支出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可以在公示栏公开专用收据。而拨缴经费收入属于单位行政的成本,根据工会法,单位行政定期向工会拨缴经费,按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2%,单位行政可以在税前依据《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列支。
(3)“上级补助收入”不应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上级补助收入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从上级工会取得的非财政性收入,用以补助正常业务资金,实际上是工会经费内部流转行为,属于“调剂收入”,上级工会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会收缴工会经费收入时,无需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同时,上级工会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划拨补助款时,行政事业单位也无需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4)“行政补助收入”可以按单位行政划拨的全额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工会经费的合法收入来源包括了政府和单位行政对工会的补助,《工会会计制度》也明确了应把行政补助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的一项合法收入加以规定,并且单独设置了会计科目——“行政补助收入”进行核算。当工会经费不足时,行政按照自愿原则给予工会补助,工会入账时计入“行政补助收入”,同样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5)“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开票要注意区分性质。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将工会资产参与投资入股,与被投资方共同承担风险,接收利润分配,从股票销售业务以外的股权转让收入或被投资方收取的税后股份红利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类投资人可以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属于财政票据);但是,如果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与被投资单位或附属单位非出资和被投资的关系,是资产租赁行为,因为只是约定按一定额度收取对方税前的固定收益,此时应该开具税务发票,而不应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行政事业单位工会收取房屋租金或者其他经营服务性收入时,则应当开具税务票据;但是,获得例如银行存款利息、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等“其他收入”时,可以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6)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一般不产生社会捐赠行为,不能使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开具“捐赠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对依法成立的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和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无偿且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可以申请认定税前扣除资格: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二是縣级以上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三是单独核算接受捐赠的收入以及用捐赠收入进行的支出,且申请前连续3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例不低于70%。因此,在目前相关政策下,只有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地方工会才有可能具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条件,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作为基层工会是不具备条件的,即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在单位内部可以开展定向募捐活动,但是不允许面向社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公益性捐赠。当然,各级地方工会向财政和税务部门申请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应该向财政部门申领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也不能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捐赠收入”。 3 行政事业单位专用收据使用的完善措施
3.1 加强教育与人员管理力度
通过教育及人员管理的方式加强基层对工会经费收据的具体应用。
首先,通过教育力度的加强,扩大社会对工会收费细则的认识。由于社会对工会经费的收取还存在很多误区,因此在工会经费具体的收取过程中会存在很多不必要的问题,另外,随着利益方的对相关权益的意识的加强,所以进行宣传十分必要。通过定期、集中的方式,培训事业单位基层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细则,通过学习《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对工会具体的税务申请及专用收据使用进行具体的讲解,使行政单位基层人员能够理解税务工作收据使用的具体要求,同时保障基层行政单位的工作,确保基层行政单位的收入法律要求,从根本上加强对基层单位各项工作的管理。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使行政单位领导及个人认识到缴纳工会经费是应尽的义务与应该履行的责任,同时也是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另外,结合工会部门与监察部门,通过相关培训讲座、培训班的形式来对基层负责人、工会相关人员进行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相关培训工作,通过这种方式加强宣传,大范围的让基层人员进行学习。
其次,加强工会的账户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工会内部针对税务工作应该设立相应的审查员,对工会经费进行审查、监督工作。通过设立审查员,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提出相应监管,并在一些不恰当的经费支出项目上进行一定的指正工作,同时通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结合,对经费进行统筹监管,实现最大程度的应用。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工会组织在对经费的储存与管理都是基于独立原则实行的,所以工会经费会开设专门的账户进行相应的资金操作,具体的税务及资金工作的人员则是由财务部门进行。在实际核算及相应资金处理过程中,财务对具体的资金使用情况难以做到一一核查,就导致各种问题的出现。基于这种现状,建立审查员对工会经费收支进行核查工作十分必要,能够确保对工会工作的监督,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的透明度,确保行政单位依法廉洁工作。
3.2 完善工会经费管理体系
从根本上建立工会经费收入工作体系,通过一整套完善的体系来约束工会的具体工作流程,实现对相关收据的规范使用。
首先,工会部门确保经费的收入,防止漏收、少收情况的出现。对经费专用收据使用的前提是合理的收取经费。从相关法律要求来看,《工会法》中规定了: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应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计提并拨付工会经费,从而保证工会开展工作、组织工会活动的必要开支。这是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要求。这也是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同时还有其他相关会费的收取与补贴等。就近来的现状来说,在社会发展之下,因开展变革和实施政策,工资的发放项目的增多导致基本工资数额的减少,这样也就大大地减少了工会经费。因此,为确保工会经费的来源,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经费收取:一是严格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收取工会经费,根據不同的工资构成提取合理的工会经费比例,为确保工会经费的收取要对工资基数进行核查。二是相关领导要积极同行政部门负责人及时沟通,依法行使部门权利,通过行政部门领导的支持来确保工会经费的收取,避免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三是及时收取行政部门相应的工会经费,确保《工会经费专用收据》开具的数额与收款的数额相等,收据开具时间要真实,不得延后或提前。
其次,建立健全工会经费政策体系。一是各部门要加强监督工会经费的收取工作,从相应经费的数额收取到票据开具,都要做到真实有效、监督落实。通过工会内部财务部门到上级单位财务部门的定期审查,对工会经费的收取数额进行审核,确保经费及时且完整的收取工作。二是在确保经费的收取,对相应工会专用收据的管理要实现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依照不同票据类型,实现专人管理制度,将票据进行归类,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管理人员要依法依规妥善管理票据。同时,完善工会票据的领用体系,通过建立票据使用登录表,由管理人员记录,实现对专用票据领用的登记,从管理员到领用者做到详细明确。三是建立健全信誉档案制度。审查人员通过审核不同类型票据的具体使用情况对管理人员及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对每个月拨缴情况、票面金额进行核对,对情况不明者进行记录,实现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同时表彰管理优秀者,实现对工会经费管理奖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是行政事业单位对财务工作进行审核的重要凭证,也是工会、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实施过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完善工会经费收取工作和专用收据开具工作十分重要,只有确保工会经费的管理才能确保工会工作及其他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开展。
参考文献
[1]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启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通知[J].中国工会财会,2010,(06).
[2]张西昶.启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J].中国工会财会,2010,(09).
[3]冶金.关于规范使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思考[J].中国工会财会,2012,(03).
[4]孔巧灵.对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管理的几点看法[J].中国工会财会,2012,(06).
[5]言实.“工会专用”不等于“工会通用”——关于基层工会合法使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释疑[J].中国工会财会,2013,(05).
[6]谷文峰.走出对工会经费认识的误区[J].中国工会财会,2016,(12).
[7]何芮,张露.关于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的建议[J].中国工会财会,2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