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2012年4月28日证监许可[2012]589号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亿股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