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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监事会在企业发展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能够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积极效应,进一步强化公司监事会职能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各公司进行结构优化,加强纪律监督,实现公司治理的重要途径。科技金融作为新兴产业,探索研究其公司监事会职能的实践现状并思考如何充分发掘和运用好公司监事会职能以弥补企业治理和运营发展经验相对缺乏的短板对于企业长远发展极具现实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科技金融集团公司;监事会;职能;实践;对策
一、监事会在科技金融行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合理规范的监事会是企业资产的监管卫士,是企业合理合法、有效经营的一道坚固牢靠的防护墙。强化监事会职能,实行有效的内部监督,既是企业现代化运营管理的改革方向也是必由之路。科技金融一直以来备受国家政策、经济、技术等支持,企业前景广阔,未来可期。但是现阶段科技金融工作存在认识不清、投入不够、管理不顺、人才不足、创新不活等问题,这也说明科技金融作为新兴产业在公司治理结构设计和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相对薄弱。加强监事会对企业内部监督管理的作用是科技金融企业突破运营现状,走健康持续发展之路的一项重要举措,借助监事会职能的良好实践,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之策,有利于进一步加快科技金融企业的良好发展。
二、科技金融公司监事会职能实践现状分析
1.部分公司监事会未能正常履职
目前,在我国多数企业的机构设置现状形式上是董事会和监事会二元管理机制。实质上在监事会人员的选用上,部份监事会成员由董事会在公司成员中提名;监事会成员的报酬及晋升机制实质由董事会决定,监事会办公室实质为董事会下设的一个部门,受董事会控制。由此导致董事会占主导,监事会则充当“花瓶”作用,监事会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某些科技金融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因业务能力有限、精力不足或受制于信息来源不畅,对公司调研不够深刻,找不准关键问题,很难有效发挥监事会监督检查、发现分析重大风险、参与决策的作用。企业设立监事会的初衷是基于权力制衡,防止公司决策失当和经营管理不当,但由于监事会缺乏独立性,过分依附于董事会,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或者并未正常履职,违背了监事会设立的目的。例如有些科技金融公司监事会未定期开会决议或递交履职报告,监事会成员在年度董事会现场会议中缺席率偏高,甚至存在较多的委托出席或缺席行为。如此监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尚且不论,单在能否落实尽职尽责这一基本要求方面就已引人质疑。监事会对于公司董事、董事会、总经理及公司管理经营层面的监督制衡力量是斐然的,监事会未正常履职导致公司内部监督环节缺失,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运营风险。
2.监事会建设有待完善,协同机制相对薄弱
现阶段部份科技金融公司监事会职能未能有效发挥的根本原因是监事会机构设置及制度建设不完善,且缺乏相应的协同机制。一部分科技金融公司的监事会机构建设方面尚且存在人员配置不足,职权划分不明,监事会与董事会叠床架屋等基础性问题,这说明一些科技金融公司基础治理工作依然有待加强。同时公司监事会制度建设不完善,由于没有针对监事建立激励约束的刚性机制,而监事會的业绩主要与自身主业完成情况挂钩,与监事会工作并无太大关联,导致监事会成员对监事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被动应付,甚至出现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情况。可见,完善监事会成员的激励机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现代化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是系统化工程,独木难支,孤掌难鸣,仅仅完善监事会制度建设是不够的,必须同时加强其协同机制的建设,例如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内部管理,提高制度机制之间的协调性、可操作性是值得企业管理者关注和探讨的问题。
3.专业管理人才相对不足,监事会成员任选有待规范化
对于新兴行业——科技金融企业来说专业人才缺乏是在所难免的。现阶段很多科技金融公司都陷入了专业人才缺乏、创新不足的困境之中,监事会专业管理人才不足主要表现在现有人才缺乏与职能相匹配的专业技能,如财务、法律、会计及管理知识;此外具备相关知识的人才缺乏实践经验,导致即使企业监事会已经成为一个具备先进性、模范性的机构,其实际履行监督管理企业经营的能力仍然薄弱,难以满足监督工作的需求。另一方面企业监事会成员的任选有待规范化,根据《公司法》第11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成员包括股东代表和不低于三分之一比例的职工代表,其具体比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虽然《公司法》规定了监事会成员的人数及产生方法要求,但在具体的人员配备条件及要求方面并未作详细阐述。因此有部分科技金融公司在经营治理过程中对监事会机构的人员配置方面比较疑惑,出现了配备不足、比例不当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监事会机构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加强科技金融公司监事会职能的对策思考
1.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提高监事会履职积极性
科技金融公司为了优化企业管理,实现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监督、三环节之间的平衡,必须适当提升监事会的地位,明确监事会的职能及权利范围,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促进监事会正常履职,为监事会充分发挥其作用和职能奠定基础。科技金融公司要将监事会作为独立机构并设立专门的监事会办公室,并搭建分层分类的监事会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和监督规则,明晰监事会主席、监事会、监事会办公室和监事的职责;对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义务、监事会会议召开与议事范围、监事会会议记录等方面进行制定详细的规则予以说明;对监事会定期、日常、专题三类会议类型进行明确并纳入监事会工作制度细则当中,形成明文规定,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破除监事会对董事会的过度依赖行为,探索监事会成员的人事管理及报酬支付由股东单位负责,以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设计多向沟通机制。例如加强监事会与董事会、经营层的沟通,监事会主席与董事长、总经理间可针对监事会在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个别、针对性沟通;要加强监事会与董事的沟通,通过不定期的交流,及时更新和拓展公司关于重大决策、经营管理等相关的信息来源,确保监事会能够在关键环节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也要加强监事会办公室与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之间的沟通,形成定期交流的习惯,特别是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监督检查报告的起草、信息披露及处理等具体事宜。总之从细节出发,推动监事会正常积极履职,有利于降低科技金融公司的经营风险。 2.加快完善监事会建设,建立有效的协同监督机制
科技金融企业经营具有高投入、高增长、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这“四高”的特点要求科技金融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必须环环相扣、紧密相连,将各个环节各个机构的职能及作用充分发挥,形成体系化管理,才能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筑牢一道防线。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的有效性是一项系统工程,完善监事会的机构设置及制度建设和协同机制建设都是促进金融公司监事会职能有效发挥的重要举措。在保障公司监事会独立性的基础上,要及时针对监事会成员制定相应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利用制度的刚性要求提高监事会发挥职能的积极性;也可以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或者将监事会工作情况纳入监事成员的日常绩效考核当中,刺激监事会成员的工作效率。要建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协同监督机制,例如通过加强监事会成员与公司工会、审计、纪检监察、法务、财务等职能部门的联动协调,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方便集中研讨突出问题,从而形成监管合力;联合公司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顧问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企业监督评价,最大化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和职能,助力企业稳健可持续运营发展。
3.强化监事会成员业务能力,规范监事会的运行机制
科技金融公司对高级人才的需求和要求更高、更为迫切,因此要从源头入手,全面扩充人才储备,提高人才质量。就监事会建设而言,要强化监事会成员的业务能力,例如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等关于发展科技金融的配套文件,深入研究科技金融公司的管理范围、内容、方式和治理流程等业务,了解掌握控股有限公司、集团企业的整体公司监事会的监督特点和职能,对监事会工作形成深刻的认识和明确的方向。要规范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事会办公室要积极号召、组织监事会成员不断丰富企业经营管理、金融财务、审计法律、会计或宏观经济等业务知识,为实践工作奠定充分的理论基础,促进监事会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使监事会不断提升监督水平、增强履职能力,早日实现监事会职能的有效运用,在企业发展运营中发挥良好的监督作用。
四、充分发掘监事会职能,为企业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科技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优化了科技发展的进程,是科技改变世界的一大催化器,科技金融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于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科技金融公司应该及时捕捉强化监事会职能这一企业内部治理的主流思想,及时优化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充分发掘应用好监事会职能,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令监事会成为公司运行最正面的支援力量,真正为企业稳健与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秦永强.发挥监事会职能的路径探析[J].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35-38+70.
[2]任慧英.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20:105-106.
[3]邢海鹰.如何发挥企业监事会作用[J].上海商业,2017.7:51-52.
【关键词】科技金融集团公司;监事会;职能;实践;对策
一、监事会在科技金融行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合理规范的监事会是企业资产的监管卫士,是企业合理合法、有效经营的一道坚固牢靠的防护墙。强化监事会职能,实行有效的内部监督,既是企业现代化运营管理的改革方向也是必由之路。科技金融一直以来备受国家政策、经济、技术等支持,企业前景广阔,未来可期。但是现阶段科技金融工作存在认识不清、投入不够、管理不顺、人才不足、创新不活等问题,这也说明科技金融作为新兴产业在公司治理结构设计和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相对薄弱。加强监事会对企业内部监督管理的作用是科技金融企业突破运营现状,走健康持续发展之路的一项重要举措,借助监事会职能的良好实践,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之策,有利于进一步加快科技金融企业的良好发展。
二、科技金融公司监事会职能实践现状分析
1.部分公司监事会未能正常履职
目前,在我国多数企业的机构设置现状形式上是董事会和监事会二元管理机制。实质上在监事会人员的选用上,部份监事会成员由董事会在公司成员中提名;监事会成员的报酬及晋升机制实质由董事会决定,监事会办公室实质为董事会下设的一个部门,受董事会控制。由此导致董事会占主导,监事会则充当“花瓶”作用,监事会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某些科技金融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因业务能力有限、精力不足或受制于信息来源不畅,对公司调研不够深刻,找不准关键问题,很难有效发挥监事会监督检查、发现分析重大风险、参与决策的作用。企业设立监事会的初衷是基于权力制衡,防止公司决策失当和经营管理不当,但由于监事会缺乏独立性,过分依附于董事会,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或者并未正常履职,违背了监事会设立的目的。例如有些科技金融公司监事会未定期开会决议或递交履职报告,监事会成员在年度董事会现场会议中缺席率偏高,甚至存在较多的委托出席或缺席行为。如此监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尚且不论,单在能否落实尽职尽责这一基本要求方面就已引人质疑。监事会对于公司董事、董事会、总经理及公司管理经营层面的监督制衡力量是斐然的,监事会未正常履职导致公司内部监督环节缺失,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运营风险。
2.监事会建设有待完善,协同机制相对薄弱
现阶段部份科技金融公司监事会职能未能有效发挥的根本原因是监事会机构设置及制度建设不完善,且缺乏相应的协同机制。一部分科技金融公司的监事会机构建设方面尚且存在人员配置不足,职权划分不明,监事会与董事会叠床架屋等基础性问题,这说明一些科技金融公司基础治理工作依然有待加强。同时公司监事会制度建设不完善,由于没有针对监事建立激励约束的刚性机制,而监事會的业绩主要与自身主业完成情况挂钩,与监事会工作并无太大关联,导致监事会成员对监事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被动应付,甚至出现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情况。可见,完善监事会成员的激励机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现代化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是系统化工程,独木难支,孤掌难鸣,仅仅完善监事会制度建设是不够的,必须同时加强其协同机制的建设,例如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内部管理,提高制度机制之间的协调性、可操作性是值得企业管理者关注和探讨的问题。
3.专业管理人才相对不足,监事会成员任选有待规范化
对于新兴行业——科技金融企业来说专业人才缺乏是在所难免的。现阶段很多科技金融公司都陷入了专业人才缺乏、创新不足的困境之中,监事会专业管理人才不足主要表现在现有人才缺乏与职能相匹配的专业技能,如财务、法律、会计及管理知识;此外具备相关知识的人才缺乏实践经验,导致即使企业监事会已经成为一个具备先进性、模范性的机构,其实际履行监督管理企业经营的能力仍然薄弱,难以满足监督工作的需求。另一方面企业监事会成员的任选有待规范化,根据《公司法》第11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成员包括股东代表和不低于三分之一比例的职工代表,其具体比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虽然《公司法》规定了监事会成员的人数及产生方法要求,但在具体的人员配备条件及要求方面并未作详细阐述。因此有部分科技金融公司在经营治理过程中对监事会机构的人员配置方面比较疑惑,出现了配备不足、比例不当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监事会机构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加强科技金融公司监事会职能的对策思考
1.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提高监事会履职积极性
科技金融公司为了优化企业管理,实现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监督、三环节之间的平衡,必须适当提升监事会的地位,明确监事会的职能及权利范围,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促进监事会正常履职,为监事会充分发挥其作用和职能奠定基础。科技金融公司要将监事会作为独立机构并设立专门的监事会办公室,并搭建分层分类的监事会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和监督规则,明晰监事会主席、监事会、监事会办公室和监事的职责;对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义务、监事会会议召开与议事范围、监事会会议记录等方面进行制定详细的规则予以说明;对监事会定期、日常、专题三类会议类型进行明确并纳入监事会工作制度细则当中,形成明文规定,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破除监事会对董事会的过度依赖行为,探索监事会成员的人事管理及报酬支付由股东单位负责,以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设计多向沟通机制。例如加强监事会与董事会、经营层的沟通,监事会主席与董事长、总经理间可针对监事会在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个别、针对性沟通;要加强监事会与董事的沟通,通过不定期的交流,及时更新和拓展公司关于重大决策、经营管理等相关的信息来源,确保监事会能够在关键环节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也要加强监事会办公室与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之间的沟通,形成定期交流的习惯,特别是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监督检查报告的起草、信息披露及处理等具体事宜。总之从细节出发,推动监事会正常积极履职,有利于降低科技金融公司的经营风险。 2.加快完善监事会建设,建立有效的协同监督机制
科技金融企业经营具有高投入、高增长、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这“四高”的特点要求科技金融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必须环环相扣、紧密相连,将各个环节各个机构的职能及作用充分发挥,形成体系化管理,才能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筑牢一道防线。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的有效性是一项系统工程,完善监事会的机构设置及制度建设和协同机制建设都是促进金融公司监事会职能有效发挥的重要举措。在保障公司监事会独立性的基础上,要及时针对监事会成员制定相应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利用制度的刚性要求提高监事会发挥职能的积极性;也可以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或者将监事会工作情况纳入监事成员的日常绩效考核当中,刺激监事会成员的工作效率。要建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协同监督机制,例如通过加强监事会成员与公司工会、审计、纪检监察、法务、财务等职能部门的联动协调,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方便集中研讨突出问题,从而形成监管合力;联合公司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顧问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企业监督评价,最大化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和职能,助力企业稳健可持续运营发展。
3.强化监事会成员业务能力,规范监事会的运行机制
科技金融公司对高级人才的需求和要求更高、更为迫切,因此要从源头入手,全面扩充人才储备,提高人才质量。就监事会建设而言,要强化监事会成员的业务能力,例如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等关于发展科技金融的配套文件,深入研究科技金融公司的管理范围、内容、方式和治理流程等业务,了解掌握控股有限公司、集团企业的整体公司监事会的监督特点和职能,对监事会工作形成深刻的认识和明确的方向。要规范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事会办公室要积极号召、组织监事会成员不断丰富企业经营管理、金融财务、审计法律、会计或宏观经济等业务知识,为实践工作奠定充分的理论基础,促进监事会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使监事会不断提升监督水平、增强履职能力,早日实现监事会职能的有效运用,在企业发展运营中发挥良好的监督作用。
四、充分发掘监事会职能,为企业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科技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优化了科技发展的进程,是科技改变世界的一大催化器,科技金融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于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科技金融公司应该及时捕捉强化监事会职能这一企业内部治理的主流思想,及时优化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充分发掘应用好监事会职能,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令监事会成为公司运行最正面的支援力量,真正为企业稳健与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秦永强.发挥监事会职能的路径探析[J].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35-38+70.
[2]任慧英.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20:105-106.
[3]邢海鹰.如何发挥企业监事会作用[J].上海商业,2017.7: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