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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被政府官员和人民群众共同称之为"三乱"."三乱"泛滥,加重了群众和企业的负担,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早在1987年,国务院就发出治理"三乱"的通知.从1987年至今,已整整过去14个年头,全国经过四次从上而下大规模的整顿治理,"三乱"已有所收敛,但在一些地方却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和部门还相当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