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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金融监管体系的调整往往具有“危机指向”的历史特征。面对愈益复杂的金融风险,各国均对其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改革与调整。制度的形成与功能的发挥依赖其产生和发展的环境。我国金融监管体系长期以来的唯“美”主义倾向并未消除监管的漏洞。反思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的缺憾,结合我国特有的金融生态,顺应世界金融监管发展的潮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体系,成为后危机时代保障我国金融稳定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金融创新;有效监管;监管模式;全球监管
每一次金融危机的发生,都会引发人们的反思,并带来金融格局和监管体制的深刻变迁。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逐渐演变成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一场全球性金融危机。这次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导火索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宣告了市场万能论的彻底破产,金融自由化以及过度的金融工具创新,加上监管的不到位,缺失使得金融风险向全球各个国家扩散,转移。中国没有追随市场万能论,也还没有走到开放资本账户这一步,同时采取了非常谨慎的金融货币政策,因而在这场危机中幸免一劫。虽然中国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并未受太大影响,但这次金融危机也给我们很好的上了一课,尤其不能迷信,更不能盲目的引进国外金融模式。
一、辩证看待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关系
国际金融危机引发了全球性的经济衰退,也引发了人们的深刻思考。此次金融危机的产生,既有其偶然性,又有其必然性。它的导火索本身是偶然性的,而金融危机的结果却是经济运行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面对金融危机的事实,要求我们必须用辩证思维去看待这次金融危机,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我们切可把次贷危机完全归咎于金融创新,视金融创新如洪水猛兽。对于金融创新,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可因噎废食,要在积极稳妥创新中加强监管以达到保持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
1.金融危机不能否认金融创新的作用
创新永远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立于世界的根本金融创新是使有限的金融资源实现优化配置的必要手段,是推动金融业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这是提升金融业竞争实力的需要,也是发挥会融业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虽然这次金融危机重刨了美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也给我国经济带来了很大影响,但我们不能否认金融创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2.防止过度创新,加强有效监管
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正是由于美国金融体系的创新能力,造就了华尔街的辉煌,同时次贷危机的爆发也暴露出,由于金融自由化和近乎疯狂的金融创新,由于管制的放松,由于法律的不到位、缺位或者刻意被规避,银行的抵押贷款给了一群没有信用的人。信用标准的降低,次级债款越来越多,使银行的信贷资金过度流人到了房地产市场,制造出了一个巨大的资产泡沫。
一般而言金融创新是能够分散风险的,然而,伴随衍生产品越来越多,金融创新和衍生工具的初衷不再是真正地为了防范风险和分散风险,而是演变成了一个投资性乃至投机性的产品。美国政府一直相信“最少的监管就是最好的监管”,相信市场主体的理性,可是,正如经济学中的合成谬误,集体行动的结果往往却是非理性。就拿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化来说,一家金融机构将抵押贷款证券化,可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但如果全市场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在创造这种资产证券化衍生,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持有,最后,整体的市场由于繁多的创新衍生产品,变成一个全球性的系统风险和市场风险。所以在鼓励金融创新,强调金融激励机制的同时也要加强金融约束机制的建设,随着金融技术创新的飞速发展,金融监管也要跟上创新的步伐,不断进行自我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二、依据国情逐步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金融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实行金融分业监管,这是与当时中国国情相符的,对化解金融风险和促进金融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国经济与金融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金融业经历了一系列重大变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越来越丰富,银行、证券和保险行业之间开始相互渗透,并且已经形成了一些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等,都要求对金融监管理念、方式、手段、评价标准等进行改革和创新。
1.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转变
现存分业监管模式的问题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在金融业务交叉过程中,牵涉到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区域往往是不同监管部门监管的薄弱环节。
一方面,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之间业务的混合削弱了分业监管的业务基础。不同种类金融机构提供具有替代性的金融产品,扩大了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之间混业经营的基础。另一方面。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业之间资金和业务往来的日益密切增加了分业监管的难度。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资金渠道。客观上使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资金往来、资产负债的相互制约更加明显,使得现行以机构性监管为特征的分业监管体制面临较大困难。
1.2监管成本较高
就成本分析而言,不同的组织架构意味着不同的监管成本。由于监管呈现出规模效益(economy of scale)和范畴效益(economy of scope),所以监管者数目愈小(甚至只有一个)优点便愈多,这样的监管机构费用类成本和监管协调成本就较低。我国在难免出现监管目标交叉、模糊,混淆不同行业的风险控制技术和文化差异的同时可能会增加道德风险,从而增大效率损失类和寻租类成本。
1.3不利于金融创新与金融业的规模集中
在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被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影响到证券机构的运作及策略,证券市场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同时,分业监管制度,也不利于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影响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于证券、保险的严格限制、融资及投资渠道的缺乏、传统单调的业务品种,加剧了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使证券、保险行业竞争力下降。
1.4统一监管是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发展的方向
实行统一监管则负责对系统风险、审慎监管和金融机构行为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管顺应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有利于监管的国际协调;增强市场敏感度,避免监管真空;产生规模和范围经济效应,降低监管成本;并且混业经营后的全能银行或金融控股公司减少金融机构数量,便于政府集中精力对几家大银行进行监管。故而,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关系更加密切,两者协调配合,较大地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2.机构型监管向功能型监管转变
相对于机构监管而言,功能监管有着明显的优势。首先功能监管关注的是金融产品的基本功能,以此为依据制定的监管原则,能有效解决混业经营下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归属问题,有效避免了“监管真空”和多重监管造成的成本浪费。其次,功能监管强调跨产品、跨机构、跨行业的监管,使得监管机构不只局限于各自监管行业内部风险,还能够关注到同一金融机构或金融集团从事不同业务的整体风险。再次,功能监管能降低金融企业的被监管成本,被监管公司只根据产品业务类型需要选择与一家监管机构打交道就可以,提交一份审批程序、服从一套规则、接受一轮监察,大大降低了行政开支。
三、金融全球化下,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
这次危机的爆发清晰表明,单靠一个国家的行动不足以管理和监管跨国金融机构、市场和工具行为。因此,如果没有全球各个国家间的紧密协调,针对这些行为的举措就不能发挥功效。金融危机期间,国际社会表现出非凡的团结。如2008年,二十国集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稳定论坛等国际组织关于加强市场和机构恢复能力的报告,商讨关于银行资本和流动性风险管理、估值和透明度标准以及信用评级的作用和运用,尤其是在结构化金融工具信用评级方面的具体措施。这次论坛就是各国共同努力的重大结果,为此后危机的救援行动奠定了很好基础。
四、结语
银行业越开放,就越要加强监管。美国的次贷危机对全世界都是一个重要的警示。必须加强银行业的监管以避免对宏观经济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严格而高效的银行监管关系到世界的经济安全。今天的世界金融市场是全球化的金融市场。全球化的市场必须有全球化的监管办法。我们必须有一套完善的金融监管制度来高效管理我国的国际金融资产,保护银行信贷安全,保护我国海外投资的安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中国融入世界金融体系时间不长,监管体系尚不完备,需要在积极参与全球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完善自己的金融监管体系,以保障我国国际经济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
参考文献:
[1]苗彦春.从次贷危机审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J].财经视野,2010,02
[2]王蔚.辩证地看待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J].管理与财富,2010,03
[3]李东卫.后危机时代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合作的问题研究[J].投资研究,2010,03
[4]张佳雯.关于金融管理模式的选择[J].商场现代化,2010,02
[5]李沛霖.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J].北方经济,2008,04
(作者通讯地址: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关键词:金融创新;有效监管;监管模式;全球监管
每一次金融危机的发生,都会引发人们的反思,并带来金融格局和监管体制的深刻变迁。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逐渐演变成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一场全球性金融危机。这次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导火索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宣告了市场万能论的彻底破产,金融自由化以及过度的金融工具创新,加上监管的不到位,缺失使得金融风险向全球各个国家扩散,转移。中国没有追随市场万能论,也还没有走到开放资本账户这一步,同时采取了非常谨慎的金融货币政策,因而在这场危机中幸免一劫。虽然中国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并未受太大影响,但这次金融危机也给我们很好的上了一课,尤其不能迷信,更不能盲目的引进国外金融模式。
一、辩证看待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关系
国际金融危机引发了全球性的经济衰退,也引发了人们的深刻思考。此次金融危机的产生,既有其偶然性,又有其必然性。它的导火索本身是偶然性的,而金融危机的结果却是经济运行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面对金融危机的事实,要求我们必须用辩证思维去看待这次金融危机,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我们切可把次贷危机完全归咎于金融创新,视金融创新如洪水猛兽。对于金融创新,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可因噎废食,要在积极稳妥创新中加强监管以达到保持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
1.金融危机不能否认金融创新的作用
创新永远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立于世界的根本金融创新是使有限的金融资源实现优化配置的必要手段,是推动金融业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这是提升金融业竞争实力的需要,也是发挥会融业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虽然这次金融危机重刨了美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也给我国经济带来了很大影响,但我们不能否认金融创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2.防止过度创新,加强有效监管
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正是由于美国金融体系的创新能力,造就了华尔街的辉煌,同时次贷危机的爆发也暴露出,由于金融自由化和近乎疯狂的金融创新,由于管制的放松,由于法律的不到位、缺位或者刻意被规避,银行的抵押贷款给了一群没有信用的人。信用标准的降低,次级债款越来越多,使银行的信贷资金过度流人到了房地产市场,制造出了一个巨大的资产泡沫。
一般而言金融创新是能够分散风险的,然而,伴随衍生产品越来越多,金融创新和衍生工具的初衷不再是真正地为了防范风险和分散风险,而是演变成了一个投资性乃至投机性的产品。美国政府一直相信“最少的监管就是最好的监管”,相信市场主体的理性,可是,正如经济学中的合成谬误,集体行动的结果往往却是非理性。就拿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化来说,一家金融机构将抵押贷款证券化,可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但如果全市场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在创造这种资产证券化衍生,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持有,最后,整体的市场由于繁多的创新衍生产品,变成一个全球性的系统风险和市场风险。所以在鼓励金融创新,强调金融激励机制的同时也要加强金融约束机制的建设,随着金融技术创新的飞速发展,金融监管也要跟上创新的步伐,不断进行自我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二、依据国情逐步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金融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实行金融分业监管,这是与当时中国国情相符的,对化解金融风险和促进金融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国经济与金融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金融业经历了一系列重大变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越来越丰富,银行、证券和保险行业之间开始相互渗透,并且已经形成了一些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等,都要求对金融监管理念、方式、手段、评价标准等进行改革和创新。
1.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转变
现存分业监管模式的问题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在金融业务交叉过程中,牵涉到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区域往往是不同监管部门监管的薄弱环节。
一方面,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之间业务的混合削弱了分业监管的业务基础。不同种类金融机构提供具有替代性的金融产品,扩大了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之间混业经营的基础。另一方面。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业之间资金和业务往来的日益密切增加了分业监管的难度。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资金渠道。客观上使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资金往来、资产负债的相互制约更加明显,使得现行以机构性监管为特征的分业监管体制面临较大困难。
1.2监管成本较高
就成本分析而言,不同的组织架构意味着不同的监管成本。由于监管呈现出规模效益(economy of scale)和范畴效益(economy of scope),所以监管者数目愈小(甚至只有一个)优点便愈多,这样的监管机构费用类成本和监管协调成本就较低。我国在难免出现监管目标交叉、模糊,混淆不同行业的风险控制技术和文化差异的同时可能会增加道德风险,从而增大效率损失类和寻租类成本。
1.3不利于金融创新与金融业的规模集中
在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被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影响到证券机构的运作及策略,证券市场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同时,分业监管制度,也不利于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影响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于证券、保险的严格限制、融资及投资渠道的缺乏、传统单调的业务品种,加剧了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使证券、保险行业竞争力下降。
1.4统一监管是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发展的方向
实行统一监管则负责对系统风险、审慎监管和金融机构行为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管顺应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有利于监管的国际协调;增强市场敏感度,避免监管真空;产生规模和范围经济效应,降低监管成本;并且混业经营后的全能银行或金融控股公司减少金融机构数量,便于政府集中精力对几家大银行进行监管。故而,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关系更加密切,两者协调配合,较大地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2.机构型监管向功能型监管转变
相对于机构监管而言,功能监管有着明显的优势。首先功能监管关注的是金融产品的基本功能,以此为依据制定的监管原则,能有效解决混业经营下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归属问题,有效避免了“监管真空”和多重监管造成的成本浪费。其次,功能监管强调跨产品、跨机构、跨行业的监管,使得监管机构不只局限于各自监管行业内部风险,还能够关注到同一金融机构或金融集团从事不同业务的整体风险。再次,功能监管能降低金融企业的被监管成本,被监管公司只根据产品业务类型需要选择与一家监管机构打交道就可以,提交一份审批程序、服从一套规则、接受一轮监察,大大降低了行政开支。
三、金融全球化下,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
这次危机的爆发清晰表明,单靠一个国家的行动不足以管理和监管跨国金融机构、市场和工具行为。因此,如果没有全球各个国家间的紧密协调,针对这些行为的举措就不能发挥功效。金融危机期间,国际社会表现出非凡的团结。如2008年,二十国集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稳定论坛等国际组织关于加强市场和机构恢复能力的报告,商讨关于银行资本和流动性风险管理、估值和透明度标准以及信用评级的作用和运用,尤其是在结构化金融工具信用评级方面的具体措施。这次论坛就是各国共同努力的重大结果,为此后危机的救援行动奠定了很好基础。
四、结语
银行业越开放,就越要加强监管。美国的次贷危机对全世界都是一个重要的警示。必须加强银行业的监管以避免对宏观经济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严格而高效的银行监管关系到世界的经济安全。今天的世界金融市场是全球化的金融市场。全球化的市场必须有全球化的监管办法。我们必须有一套完善的金融监管制度来高效管理我国的国际金融资产,保护银行信贷安全,保护我国海外投资的安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中国融入世界金融体系时间不长,监管体系尚不完备,需要在积极参与全球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完善自己的金融监管体系,以保障我国国际经济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
参考文献:
[1]苗彦春.从次贷危机审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J].财经视野,2010,02
[2]王蔚.辩证地看待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J].管理与财富,2010,03
[3]李东卫.后危机时代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合作的问题研究[J].投资研究,2010,03
[4]张佳雯.关于金融管理模式的选择[J].商场现代化,2010,02
[5]李沛霖.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J].北方经济,2008,04
(作者通讯地址: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