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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村域优化政策,调研小组对山东省沂某县十三个村庄展开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各村庄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人口流失、老龄化等问题,当地村民希望政府能够出台政策来改善目前的生活状况,但同时对政策实施存在担忧。本文针对农民担忧,从政府和农民两方入手探究解决机制:构造政府先建后拆+农民履约两者之间的动态平衡;搭建交流平台,保证村民、政府、开发商三者之间的联系,实时共享信息,同时引入村民监督机制,提升村民信任度。
关键词:村域优化;政策响应;先建后拆;信任度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22.004
0引言
随着山东县域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向城市聚集,导致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迫在眉睫。空间布局分散,配套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成本高,这就需要全域考虑,优化布局。“村域优化”举措则是解决上述问题,实现乡村振兴的有力措施。
山东“村域优化”工作受到了外界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了较大社会争议。“村域优化”工作可以更好地盘活农村的土地,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改善传统的经营方式,提质增效。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引起部分村民的反对,并受到外界的质疑。2020年6月27日,山东省委指出了“村域优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该工作先暂停。老百姓怎么看待“村域优化”政策?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哪些关键性障碍?如何提高农户对“村域优化”政策的响应度?针对这些问题,本调研小组对山东省某县的部分村莊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得出相关结论并以此制定解决机制。
1调研地区概况及政策响应情况
根据村庄所处的位置以及村庄自身情况,调研村庄可分为四类:城区近郊型、偏远山村型、危房改造型和分散居住型。
1.1城区近郊型
该类型村庄的主要特点是距离城镇较近,交通便利。调研中发现该类村庄的人口总数相对多,村庄的占地面积大,人口分布集中。村庄的流失人员主要是40岁以内的人员,常住人口还可以达到总人数的60%。该类的村庄中,村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现阶段该种类型村庄的农业发展由原来的粮食作物转变为市场导向的新农业,比如蔬菜大棚。有村民表示“搬迁这是一个好事,这样能方便政府的管理。村庄太多,剩下的都是老人,很难管理。”村民在自家房屋已经修缮的前提下,多数村民也支持搬迁。该类村庄因距县城较近,村民与县城之间的联系也较多,对于“村域优化”的质疑声相对于其他地区较弱。
1.2偏远山村型
该类乡村的主要特点是远离城镇,主要分布在山区,交通不便,且村庄与村庄之间的距离相对较大。该类村庄的人员流失大,多数人选择外出打工,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年龄结构普遍在50岁以上。调研中该类村民反映最多的问题就是“我们搬到哪里去”,该类村庄村民的居住相对分散,而且居民区大多分布在山腰处或者山脚下,很难在村庄周围找到合适的建设用地。如果搬迁距离过大,则会导致土地与农民之间的距离拉大,无法保证耕种,生计受影响。有村民表示“搬迁以后如果能够提供一点就业岗位,我们就希望搬迁”。 “村域优化”在该类村庄中并非无法推行。
1.3危房改造型
本次调研的丁某村、张某村(化名)两个村庄由两个不同区域的自然村合并而成,目前村内的留守人口平均年龄在50岁左右,人口流失现象严重。该村位于某煤矿的塌陷危险区,区域内居住的农民家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隙,房屋全部被认定为危房。因此地方政府决定实施搬迁,将塌陷区内的两个村庄进行合并。通过多家的走访,有多户家庭表示:“我们家的房子的裂隙差不多是从地基开始一直到房顶,房子已经重新修缮过几次了,现在都有点不敢住了。”可见,该村村民对于政策本身有着很高的认同和支持,认为政府的政策措施是在保障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4分散居住型
本次调研中,李某村今年被告之实行村内的村域优化,该村由四个自然村合并为一个村,统一行政管理,并且四个自然村之间的间隔有一百米左右。该村目前总共有184户人家,村内的平均年龄在50岁左右,人口流失问题严重,产生了众多的闲置房屋。据了解许多房屋本身年久失修,加之老人离世后子女并不会居住,使得多处房屋坍塌。经调研该类房屋共有二十处左右,房屋闲置问题严重。在“自然村之间的距离间隔大、人口流失、闲置房屋增加”这三个因素的推动下,该村成了周围村庄中最先被通知“村域优化”试点的村庄。调研中有村民说“政策还是不错的,就是不知道政府的具体做法,我不想让他们先拆了我的房子,如果先拆了房子,我以后能不能住上都是两码事。”走访几家后发现,村民都认为政策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认为“村域优化”是未来的一个趋势,要顺应趋势,但是对政策的实施方法产生了担忧。
整理后发现,“村域优化”政策本身并没有受到大多数农民的反对,广大村民是希望改善生活环境,让自己的生活更方便一些。有驻村书记表示:“村域优化以后,改善的不单单是生活环境的问题,更有利于我们对老年人的帮助和管理,让老年人吃公共食堂,老人有什么生活上或者身体上的问题,我们可以第一时间知道,并给予帮助,可以减轻年轻人的负担。”可见,“村域优化”在解决老龄化的问题上也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在已经实施搬迁的地方我们也发现农民的生活环境确实发生了改观,干净整齐成了新农村的代名词。“村域优化”确确实实会使农村的生活环境改变,但是还会受到部分村民的反对,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政府和村民的博弈问题没有解决。
2农户响应“村域优化”的关键性障碍
2.1政府要“先拆后建”与农民要“先建后拆”之间相矛盾
在建设方式上,农民与政府之间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很多村民反对政策的实施。在本次入户调研中发现“先建后拆”这一主张成为共识。在问到有关原因的时候我们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先把我们家的房子拆了,你让我们住那里去,我们找不到房子,再说了就算是能租到房子我们家杂物这么多,也放不下,扔了又不现实。”
“先拆了房子,老年人住哪里,万一老人出了事,这个责任谁负责?”
“开发商要是一直拖着不盖房子,那我们不就没有地方住了,成了流浪汉了。”
站在农民的角度看,“先建后拆”的确可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同时也可以保证农民的利益,不会降低农民的生活水平。山区农村的分散性大,村民家中杂物多,先行拆除房屋后,村民购置的生活物资难以存放,势必会受到村民的反对。一位村书记解释说:“目前其他地方也都是先拆旧房后建设新房,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避免出现村民不搬迁的情况,如果较多的村民不搬,那么这个政策的实施就没有了意义。”先行拆除确实可以避免村民事后反悔,但是对于农村来说是否真的合适?农村家庭中有大量的杂物,如果先行拆除,农民的财产无法找到合适的位置存放。该类情况下,村民只能被迫选择放弃。调研中,有村民表示:“家里的东西,都是自己一点点置办的,怎么舍得扔。”有一位村书记提供了一个方法:“我们村会建设临时性活动板房,解决村民的安置问题。”后期的调研中我们介绍该解决方案,但并没有受到村民的支持,多数村民反映该方法不切实际。有村民说:“建设临时性板房有两个问题:一是建设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同时还需要足够大的土地用于建设。二是活动板房很难保证安全。”
2.2赔偿的不同引发的补差价问题
在对朱某村调研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时了解到农户的旧房子的赔偿款的平均价格为三到四万元,而新房与旧房的差价较大,楼房的平均差价为十三万,平房的平均差价为三万,楼房的平均装修价格为四万元,该情况说明,每户农民的花费在十七万元左右。资金来源上有村民表示:“自己家中存了一部分,又去找亲戚家借了一部分,先支付部分差价,后面慢慢补”。在走访中得知目前村中只有不到10%的人交齐了差价款,其他的人或多或少都缺少一部分。关于差价的问题在某村中解释道:“差价的存在只会让农民越搬越穷,一次搬迁一次赔款可能就会把部分农民的家底掏空,有的甚至可能产生一定的债务”。有村民说:“我们家房子还可以住,我为什么去花钱住新房子呢?”
由县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得知,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440.75元。该地区农民收入主要分为土地经营收入和外出打工收入。除去家庭中的正常开销以后,结余的资金较少。有农户说道:“差价的这个问题我感觉有点不合理,真要是有差价我感觉没有必要搬迁了,我现在的房子还是挺好的。”某村村委表示:“我们会让专业的评估公司来进行评估,根据不同的建设时间,装修风格等指标合理的划定赔偿款,可能在确认赔偿以后,平均的差价费用会在十万元之内。”差价数额过大可能会导致农民的积蓄被掏空,减弱抵御不确定风险的能力,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返贫的发生。差价可以存在,但合理的差价显得尤为重要。
2.3“村域优化”后的就业问题
就业问题是所有农民都普遍关注的问题,目前农民都已经渐渐地认识到,土地并不会为他们带来太多的收益。近十年来农民渐渐地离开土地,进城打工,家中的经济收入逐渐改观,“村域优化”以后若需要支付差价,可能会使家中的货币资产减少。“手里有钱才安心”的思想在农民心中根深蒂固,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提供一份就业,保障农民的“钱袋子”。调研中有一位村民说:“搬迁的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就业,让农民都尽可能地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无论是 ‘上楼’还是‘补差价’都可以很好解决”。关于这一观点在后面的观点中得到了广泛的赞同与支持。“如果合村以后,我也能有一份工作,那就不担心差价,可以先借一部分钱,然后打工慢慢赚钱来还钱”。
就业问题在农村确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民本身被锁在土地上面,自己的技能素质比较欠缺,同时也缺乏教育,导致一部分农民很难直接上手。如果就業问题能够在搬迁之前解决,“村域优化”的阻力将会大大降低。
3信任重建与“村域优化”的机制设计
政府与农民之间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就是双方之间的信任缺失。“村域优化”工作的推进,必须构建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动态平衡。
3.1“先建后拆”+履约保证
政府在推进过程中遵循“先建后拆”的方式,与村民订立搬迁履约合同。调研中有农民表示“只要建好了房子,还签了合同,我们一定搬,不搬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合同制定上政府要做好文章,把具体事项向村民解释清楚,合同的内容也要全面,其内容包括:政策解释、新建房建筑面积、宅基地面积、户型、新建房预估成本、预估差价(在确定赔偿款之后)、差价浮动区间、搬迁承诺、家中所有人员的身份信息、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修缮归属问题、差价是否可以分期缴纳、开发商违约处理条款、农户违约处理条款等,在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时签订合同。
村民违约后除了从其他常规方面处理以外,还可以从个人信誉的角度考虑,如:(1)多户联保。村民之间相互协商,自主自愿确定联保的对象(联保对象保持在四户以内),确定后,政府划定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如果联保组中出现一户违约,则不会返还保证金。若联保组中没有违约出现,则可以按照央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进行返还。(2)信誉担保。我们国家针对银行贷款的“老赖”用户,制定了专门的失信人被执行名单。同样政府也可以参考该项措施(强度要小于失信人被执行名单),农户出现违约则会使其在村中安排的就业岗位中不优先考虑同时限制其在本区域内的出行等措施来保证。违约以后并不是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是自身信誉的最小化,所以在以个人信誉为抵押的情况下,想着自己的好处的机会主义者就会被限制,甚至消失。
3.2交流平台+监督机制
农户对开发商、政府不了解,政府与开发商对农民也不了解,导致了两方之间相互不信任。因此构建农户与开发商、政府之间的直接交流平台就显得十分必要。通过交流平台,农民、政府、开发商之间可以共享信息,避免开发商的主张与村民的意愿相违背,从而导致后期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引入适当的监督机制,在政府的引领下,成立村民流动检查组。由村委带头组建监工小组,小组内的成员采用流动制,让每一位村民都可以参与。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工地,实时了解具体的建设情况。这种情况下可以保证农户对房屋质量的监督,同时也可以将自己担心的问题及时与开发商、政府沟通,问题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防止问题长期积压从而使农户产生其他的想法。当农户自己的意见或问题与开发商充分交流,可以降低农户的不信任感,防止违约事件的发生。
4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经过对鲁中南山区沂某县实地调研发现,该县大部分村民对于“村域优化”政策的本身持支持的态度。目前乡村的人口流失情况日益严重,土地资源闲置的情况日益严重。再加之该地位于山区,乡村位置偏僻,乡村人口受教育程度低,很难针对经济发展做出及时的调整,改变传统的经营方式。农民希望为农村带来新的经济活力,提高农民的收入。由此可见,“村域优化”是现阶段“乡村振兴”的一次新的探索。
“村域优化”工作中,最需要关注民意,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当地的政策措施。一要将其差异性放在首位,针对差异性,制定相应的策略,甚至做到一村一制。政府要强化责任,带头引入监督机制,同时引导成立村民流动监督小组,让村民监督建设进度以及建设的质量,给村民吃上一颗“定心丸”。二要构建政府、开发商、村民三者之间的交流平台,让政府能够及时听取村民意见,让开发商能及时汇报建设进度及问题,让村民能够及时表达自己的看法。在交流平台和监督机制的作用下构建政府、开发商、村民三者之间的信任,推进“村域优化”政策的稳步推进。
参考文献
[1]舒圣祥.尊重农民意愿杜绝一刀切的“被上楼”[N].中国青年报,2020-08-07(002).
[2]汪芳.深度利用乡村要素资源复活乡村经济活力[N].人民政协报,2020-07-27(005).
[3]崔红志.村域优化动因、效果及相关建议[J].中国发展观察,2020,(Z6):73-76.
[4]朱育漩.“村域优化”,因地制宜为要[J].环境经济,2020,(13):30-33.
[5]郑风田.“村域优化”,好事为何办坏[N].环球时报,2020-06-23(015).
[6]孙勇.“村域优化”应纳入法制轨道[N].证券时报,2020-06-23(A03).
[7]贺雪峰.“村域优化”一定要拆农民房子吗[J].决策,2020,(06):9.
[8]王文龙.中国村域優化政策的异化及其矫正[J].经济体制改革,2020,(03):66-72.
[9]于永刚.村域优化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必经之路[J].中国集体经济,2020,(13):5-6.
[10]杨长营.村域优化后经合社经营管理状况观察[J].农村经营管理,2020,(03):38-39.
作者简介: 齐贡臣(1999—),男,山东淄博人,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本科生,研究方向为金融学;邢志斌(1999—),男,山东淄博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收学本科生,研究方向为税收学;范亚莉(1978—),女,博士,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通讯作者)。
关键词:村域优化;政策响应;先建后拆;信任度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22.004
0引言
随着山东县域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向城市聚集,导致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迫在眉睫。空间布局分散,配套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成本高,这就需要全域考虑,优化布局。“村域优化”举措则是解决上述问题,实现乡村振兴的有力措施。
山东“村域优化”工作受到了外界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了较大社会争议。“村域优化”工作可以更好地盘活农村的土地,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改善传统的经营方式,提质增效。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引起部分村民的反对,并受到外界的质疑。2020年6月27日,山东省委指出了“村域优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该工作先暂停。老百姓怎么看待“村域优化”政策?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哪些关键性障碍?如何提高农户对“村域优化”政策的响应度?针对这些问题,本调研小组对山东省某县的部分村莊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得出相关结论并以此制定解决机制。
1调研地区概况及政策响应情况
根据村庄所处的位置以及村庄自身情况,调研村庄可分为四类:城区近郊型、偏远山村型、危房改造型和分散居住型。
1.1城区近郊型
该类型村庄的主要特点是距离城镇较近,交通便利。调研中发现该类村庄的人口总数相对多,村庄的占地面积大,人口分布集中。村庄的流失人员主要是40岁以内的人员,常住人口还可以达到总人数的60%。该类的村庄中,村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现阶段该种类型村庄的农业发展由原来的粮食作物转变为市场导向的新农业,比如蔬菜大棚。有村民表示“搬迁这是一个好事,这样能方便政府的管理。村庄太多,剩下的都是老人,很难管理。”村民在自家房屋已经修缮的前提下,多数村民也支持搬迁。该类村庄因距县城较近,村民与县城之间的联系也较多,对于“村域优化”的质疑声相对于其他地区较弱。
1.2偏远山村型
该类乡村的主要特点是远离城镇,主要分布在山区,交通不便,且村庄与村庄之间的距离相对较大。该类村庄的人员流失大,多数人选择外出打工,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年龄结构普遍在50岁以上。调研中该类村民反映最多的问题就是“我们搬到哪里去”,该类村庄村民的居住相对分散,而且居民区大多分布在山腰处或者山脚下,很难在村庄周围找到合适的建设用地。如果搬迁距离过大,则会导致土地与农民之间的距离拉大,无法保证耕种,生计受影响。有村民表示“搬迁以后如果能够提供一点就业岗位,我们就希望搬迁”。 “村域优化”在该类村庄中并非无法推行。
1.3危房改造型
本次调研的丁某村、张某村(化名)两个村庄由两个不同区域的自然村合并而成,目前村内的留守人口平均年龄在50岁左右,人口流失现象严重。该村位于某煤矿的塌陷危险区,区域内居住的农民家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隙,房屋全部被认定为危房。因此地方政府决定实施搬迁,将塌陷区内的两个村庄进行合并。通过多家的走访,有多户家庭表示:“我们家的房子的裂隙差不多是从地基开始一直到房顶,房子已经重新修缮过几次了,现在都有点不敢住了。”可见,该村村民对于政策本身有着很高的认同和支持,认为政府的政策措施是在保障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4分散居住型
本次调研中,李某村今年被告之实行村内的村域优化,该村由四个自然村合并为一个村,统一行政管理,并且四个自然村之间的间隔有一百米左右。该村目前总共有184户人家,村内的平均年龄在50岁左右,人口流失问题严重,产生了众多的闲置房屋。据了解许多房屋本身年久失修,加之老人离世后子女并不会居住,使得多处房屋坍塌。经调研该类房屋共有二十处左右,房屋闲置问题严重。在“自然村之间的距离间隔大、人口流失、闲置房屋增加”这三个因素的推动下,该村成了周围村庄中最先被通知“村域优化”试点的村庄。调研中有村民说“政策还是不错的,就是不知道政府的具体做法,我不想让他们先拆了我的房子,如果先拆了房子,我以后能不能住上都是两码事。”走访几家后发现,村民都认为政策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认为“村域优化”是未来的一个趋势,要顺应趋势,但是对政策的实施方法产生了担忧。
整理后发现,“村域优化”政策本身并没有受到大多数农民的反对,广大村民是希望改善生活环境,让自己的生活更方便一些。有驻村书记表示:“村域优化以后,改善的不单单是生活环境的问题,更有利于我们对老年人的帮助和管理,让老年人吃公共食堂,老人有什么生活上或者身体上的问题,我们可以第一时间知道,并给予帮助,可以减轻年轻人的负担。”可见,“村域优化”在解决老龄化的问题上也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在已经实施搬迁的地方我们也发现农民的生活环境确实发生了改观,干净整齐成了新农村的代名词。“村域优化”确确实实会使农村的生活环境改变,但是还会受到部分村民的反对,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政府和村民的博弈问题没有解决。
2农户响应“村域优化”的关键性障碍
2.1政府要“先拆后建”与农民要“先建后拆”之间相矛盾
在建设方式上,农民与政府之间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很多村民反对政策的实施。在本次入户调研中发现“先建后拆”这一主张成为共识。在问到有关原因的时候我们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先把我们家的房子拆了,你让我们住那里去,我们找不到房子,再说了就算是能租到房子我们家杂物这么多,也放不下,扔了又不现实。”
“先拆了房子,老年人住哪里,万一老人出了事,这个责任谁负责?”
“开发商要是一直拖着不盖房子,那我们不就没有地方住了,成了流浪汉了。”
站在农民的角度看,“先建后拆”的确可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同时也可以保证农民的利益,不会降低农民的生活水平。山区农村的分散性大,村民家中杂物多,先行拆除房屋后,村民购置的生活物资难以存放,势必会受到村民的反对。一位村书记解释说:“目前其他地方也都是先拆旧房后建设新房,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避免出现村民不搬迁的情况,如果较多的村民不搬,那么这个政策的实施就没有了意义。”先行拆除确实可以避免村民事后反悔,但是对于农村来说是否真的合适?农村家庭中有大量的杂物,如果先行拆除,农民的财产无法找到合适的位置存放。该类情况下,村民只能被迫选择放弃。调研中,有村民表示:“家里的东西,都是自己一点点置办的,怎么舍得扔。”有一位村书记提供了一个方法:“我们村会建设临时性活动板房,解决村民的安置问题。”后期的调研中我们介绍该解决方案,但并没有受到村民的支持,多数村民反映该方法不切实际。有村民说:“建设临时性板房有两个问题:一是建设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同时还需要足够大的土地用于建设。二是活动板房很难保证安全。”
2.2赔偿的不同引发的补差价问题
在对朱某村调研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时了解到农户的旧房子的赔偿款的平均价格为三到四万元,而新房与旧房的差价较大,楼房的平均差价为十三万,平房的平均差价为三万,楼房的平均装修价格为四万元,该情况说明,每户农民的花费在十七万元左右。资金来源上有村民表示:“自己家中存了一部分,又去找亲戚家借了一部分,先支付部分差价,后面慢慢补”。在走访中得知目前村中只有不到10%的人交齐了差价款,其他的人或多或少都缺少一部分。关于差价的问题在某村中解释道:“差价的存在只会让农民越搬越穷,一次搬迁一次赔款可能就会把部分农民的家底掏空,有的甚至可能产生一定的债务”。有村民说:“我们家房子还可以住,我为什么去花钱住新房子呢?”
由县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得知,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440.75元。该地区农民收入主要分为土地经营收入和外出打工收入。除去家庭中的正常开销以后,结余的资金较少。有农户说道:“差价的这个问题我感觉有点不合理,真要是有差价我感觉没有必要搬迁了,我现在的房子还是挺好的。”某村村委表示:“我们会让专业的评估公司来进行评估,根据不同的建设时间,装修风格等指标合理的划定赔偿款,可能在确认赔偿以后,平均的差价费用会在十万元之内。”差价数额过大可能会导致农民的积蓄被掏空,减弱抵御不确定风险的能力,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返贫的发生。差价可以存在,但合理的差价显得尤为重要。
2.3“村域优化”后的就业问题
就业问题是所有农民都普遍关注的问题,目前农民都已经渐渐地认识到,土地并不会为他们带来太多的收益。近十年来农民渐渐地离开土地,进城打工,家中的经济收入逐渐改观,“村域优化”以后若需要支付差价,可能会使家中的货币资产减少。“手里有钱才安心”的思想在农民心中根深蒂固,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提供一份就业,保障农民的“钱袋子”。调研中有一位村民说:“搬迁的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就业,让农民都尽可能地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无论是 ‘上楼’还是‘补差价’都可以很好解决”。关于这一观点在后面的观点中得到了广泛的赞同与支持。“如果合村以后,我也能有一份工作,那就不担心差价,可以先借一部分钱,然后打工慢慢赚钱来还钱”。
就业问题在农村确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民本身被锁在土地上面,自己的技能素质比较欠缺,同时也缺乏教育,导致一部分农民很难直接上手。如果就業问题能够在搬迁之前解决,“村域优化”的阻力将会大大降低。
3信任重建与“村域优化”的机制设计
政府与农民之间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就是双方之间的信任缺失。“村域优化”工作的推进,必须构建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动态平衡。
3.1“先建后拆”+履约保证
政府在推进过程中遵循“先建后拆”的方式,与村民订立搬迁履约合同。调研中有农民表示“只要建好了房子,还签了合同,我们一定搬,不搬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合同制定上政府要做好文章,把具体事项向村民解释清楚,合同的内容也要全面,其内容包括:政策解释、新建房建筑面积、宅基地面积、户型、新建房预估成本、预估差价(在确定赔偿款之后)、差价浮动区间、搬迁承诺、家中所有人员的身份信息、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修缮归属问题、差价是否可以分期缴纳、开发商违约处理条款、农户违约处理条款等,在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时签订合同。
村民违约后除了从其他常规方面处理以外,还可以从个人信誉的角度考虑,如:(1)多户联保。村民之间相互协商,自主自愿确定联保的对象(联保对象保持在四户以内),确定后,政府划定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如果联保组中出现一户违约,则不会返还保证金。若联保组中没有违约出现,则可以按照央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进行返还。(2)信誉担保。我们国家针对银行贷款的“老赖”用户,制定了专门的失信人被执行名单。同样政府也可以参考该项措施(强度要小于失信人被执行名单),农户出现违约则会使其在村中安排的就业岗位中不优先考虑同时限制其在本区域内的出行等措施来保证。违约以后并不是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是自身信誉的最小化,所以在以个人信誉为抵押的情况下,想着自己的好处的机会主义者就会被限制,甚至消失。
3.2交流平台+监督机制
农户对开发商、政府不了解,政府与开发商对农民也不了解,导致了两方之间相互不信任。因此构建农户与开发商、政府之间的直接交流平台就显得十分必要。通过交流平台,农民、政府、开发商之间可以共享信息,避免开发商的主张与村民的意愿相违背,从而导致后期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引入适当的监督机制,在政府的引领下,成立村民流动检查组。由村委带头组建监工小组,小组内的成员采用流动制,让每一位村民都可以参与。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工地,实时了解具体的建设情况。这种情况下可以保证农户对房屋质量的监督,同时也可以将自己担心的问题及时与开发商、政府沟通,问题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防止问题长期积压从而使农户产生其他的想法。当农户自己的意见或问题与开发商充分交流,可以降低农户的不信任感,防止违约事件的发生。
4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经过对鲁中南山区沂某县实地调研发现,该县大部分村民对于“村域优化”政策的本身持支持的态度。目前乡村的人口流失情况日益严重,土地资源闲置的情况日益严重。再加之该地位于山区,乡村位置偏僻,乡村人口受教育程度低,很难针对经济发展做出及时的调整,改变传统的经营方式。农民希望为农村带来新的经济活力,提高农民的收入。由此可见,“村域优化”是现阶段“乡村振兴”的一次新的探索。
“村域优化”工作中,最需要关注民意,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当地的政策措施。一要将其差异性放在首位,针对差异性,制定相应的策略,甚至做到一村一制。政府要强化责任,带头引入监督机制,同时引导成立村民流动监督小组,让村民监督建设进度以及建设的质量,给村民吃上一颗“定心丸”。二要构建政府、开发商、村民三者之间的交流平台,让政府能够及时听取村民意见,让开发商能及时汇报建设进度及问题,让村民能够及时表达自己的看法。在交流平台和监督机制的作用下构建政府、开发商、村民三者之间的信任,推进“村域优化”政策的稳步推进。
参考文献
[1]舒圣祥.尊重农民意愿杜绝一刀切的“被上楼”[N].中国青年报,2020-08-0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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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朱育漩.“村域优化”,因地制宜为要[J].环境经济,2020,(13):30-33.
[5]郑风田.“村域优化”,好事为何办坏[N].环球时报,2020-06-23(015).
[6]孙勇.“村域优化”应纳入法制轨道[N].证券时报,2020-06-23(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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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于永刚.村域优化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必经之路[J].中国集体经济,2020,(13):5-6.
[10]杨长营.村域优化后经合社经营管理状况观察[J].农村经营管理,2020,(03):38-39.
作者简介: 齐贡臣(1999—),男,山东淄博人,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本科生,研究方向为金融学;邢志斌(1999—),男,山东淄博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收学本科生,研究方向为税收学;范亚莉(1978—),女,博士,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