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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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捐诈骗、骗购经济适用房等被害人目的落空案件引发了诈骗罪可罚性范围的争议.现有学说将被害人目的作为财产损失的计算要素判断被害人目的落空案件的可罚性,但将被害人目的作为财产损失的计算要素会使得财产损失要件认定的规范化程度更高,导致损失数额无法准确计算,突破了犯罪既遂后不能回溯的原则,并且被害人目的在财产损失中的具体判断标准也不明确.被害人目的应当纳入欺骗行为要件中进行规范判断,欺骗行为的不法本质是行为人对被害人交付判断基础的重要性事项进行欺骗.被害人目的只是重要性事项的判断材料,重要性事项的判断应当从事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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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捐诈骗、骗购经济适用房等被害人目的落空案件引发了诈骗罪可罚性范围的争议.现有学说将被害人目的作为财产损失的计算要素判断被害人目的落空案件的可罚性,但将被害人目的作为财产损失的计算要素会使得财产损失要件认定的规范化程度更高,导致损失数额无法准确计算,突破了犯罪既遂后不能回溯的原则,并且被害人目的在财产损失中的具体判断标准也不明确.被害人目的应当纳入欺骗行为要件中进行规范判断,欺骗行为的不法本质是行为人对被害人交付判断基础的重要性事项进行欺骗.被害人目的只是重要性事项的判断材料,重要性事项的判断应当从事实和规范两个步骤进行,即被害人目的属于重要性事项应当符合经验事实的通常性以及规范价值的适当性.当被害人目的属于交付判断的重要性事项,但不存在客观经济损失时,成立诈骗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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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跨境传输是数据安全风险的重要成因之一,跨境数据取证作为网络信息时代打击犯罪的新常态,其中蕴含的数据跨境安全风险不容忽视.《数据安全法》第36条尽管关注到了这一特殊领域,但其一方面将司法协助与数据安全的批准机制混同,未明确境内单位和个人协助境外机构取证时数据跨境的具体安全审查情形及相应机制;另一方面该审查仅涉及跨境数据取证多种措施中应用范围最窄的一种,对于网上远程勘验、向网络信息业者调取等新出现的跨境取证措施关注不足.对于跨境数据取证中的安全审查和保障机制,其制度设计应当回归到资源性数据保护这一逻辑起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为了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地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是中国近现代以来历史最为可歌可泣的篇章;是与人民同甘共苦、团结奋斗的历史;是坚定我们理想信念,增强全党政治自觉、发扬革命精神、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最好政治教材.总书记的指示高屋建瓴、视野宏大、思想深邃,为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
1979年12月8日至12日,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三次代表大会在福州召开.大会的正式代表共965名,代表全省60多万名党员.这次大会是在全党工作着重点开始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新的历史时期召开的.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动员全省党员和人民群众,坚决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福建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指示,为加速福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规定的个人信息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应包含对数据使用协议中格式条款违反相关法律、数据画像、地下数据交易等大规模侵权和分散性侵权等情形,可以按照“列举+兜底”对诉由予以类型化并适当予以限定以实现抽象层面的利益平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和《民事诉讼法》第55条构成特别规范和一般规范的关系,应优先适用.在适格主体顺位上,各级检察机关列于引领位置.消费者组织仅能就与市场活动和消费行为相关的损害个人信息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的相关公益诉讼之实体有理由的范围远超前者.应在完善配套
司法解释对督促程序定性模糊是督促程序制度效能低下的根源.为提高督促程序适用率,首先应澄清督促程序既不是非讼程序,也不是诉讼程序,而与略式程序具有较高适配性.在此基础上,应当以略式程序法理修补督促程序规则.如应从宽解释“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督促程序可以适用财产保全、债务人异议只有构成实质性争议时才能终结督促程序,且理应为督促程序配备救济机制.
2016年日本《刑事诉讼法》增设的合意制度与2018年我国《刑事诉讼法》增设的“协力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属他人归罪型控辩协商制度,日本合意制度的经验和教训可为我国该制度操作规程的完善提供重要启示.日本合意制度的入法因缘于从事后处理型到危机管理型的司法理念转变,从义务主义到功利主义的司法文化演变,从传统证据收集方法到新型证据收集方法的司法实践改变.日本合意制度以特定的财政经济类、药物枪械类犯罪为适用对象,以协议与合意为程序,依托于犯罪嫌疑人的协力行为和检察官的宽大处理行为而运行,在遵循双方法定义务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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