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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医疗损害纠纷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鉴定成为大多数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必经的程序。因为医疗诉讼大多涉及医学相关专业领域的科学问题,审判法官无法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一些专业性问题进行事实和法律上的判断,他们必须借助于鉴定人提供的鉴定结论才能准确把握案件事实从而做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