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是金融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也是金融稳定,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客观要求.我国已有的相关立法和实践,表明现行的市场退出制度尚存在诸多的空白和缺陷.构建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必须首先构建市场退出的法律框架.应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同时确定为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主持机构,明确职责,分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