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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以厦门PX事件为代表的环境集体抗争事件频繁发生,“公民环境权”或“环境人权”日益成为我国环境法和环境政治理论与实践中值得关注的一个议题.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专门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不断修改,我国的公民环境权利或“环境人权”正在得到更好的制度化保护与保障.但也无可置疑的是,中国的环境法制(治)建设还未达到一个历史性“拐点”,即明确确立与宣示生态环境保护的公民环境权利或“环境人权”的宪政基础.中国环境法制(治)建设的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