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依法及时、足额纳税对每一个纳税人来讲是自古恒有、天经地义的义务。随着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建立,纳税人越来越多把目光投向了纳税义务矛盾体的另一方面——纳税权利,即更多地把经营注意力转移到在不违背税法的前理下,尽量减轻税收负担的方面来。2001年5月1日,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为纳税人的纳税权利提供了强大的法律的武器。税收筹划依天时、地利、人和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