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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银行业的竞争力也逐渐加剧,但是由于受到宏观经济和不良贷款的影响,我国银行在贷款对象上的选择越来越慎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加强与保险业之间的合作,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是增强银行竞争力的关键性因素。本文分析了国内银保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提高我国银行与保险业间合作水平的对策。
关键词 银行 保险 合作
中图分类号:F014文献标识码:A
近两年来,随着消费者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许多新的技术不断涌现出来,使得银行业、保险业等一些金融服务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而这些行业也通过互相的合作来互相补充,从而获得竞争的优势。由此可见,全面加强对保险业和银行业的认识对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内银保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念更新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许多国内的保险公司和银行对银保合作还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对一些发达国家成熟的银行保险的模式也缺乏相应的了解,一些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都只是存在业务自办的片面思想,认为只有依靠自己才是最踏实的,而一些银行则认为银保合作只是在帮保险公司的忙,自己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利益,这些观念也在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银保合作的发展。
(二)产品创新问题。
大多数的保险公司和银行之间建立一定的联盟关系,只是单纯的合作协议的形式来完成,但是真正合作却没有,主要一个原因是保险业可以提供给银行出售的险种并不多,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影响着银保合作的深度。这主要是双方都缺乏相应的创新积极性,对银保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没有一个真正的认识。
(三)技术开发问题。
目前,许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电脑联网程度较差,使得电子化的管理水平较低,在信息的传输和数据的采集上都相对落后,许多的投保手续都需要人工进行操作,投保人必须先要在银行办理投保手续,再由银行转交给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办好所有的审核手续以后,签好保单,再由银行代理的机构送给投保人。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这一系列的工作的程序较为复杂,而且浪费了很多的人力和物力。要完成整个工作需要好几天的时候,使得银行的服务无法跟上客户的需求,很大程度的影响了银保的合作。
(四)法律环境问题。
在我国的《保险法》、《商业银行法》等一系列的金融法规中规定了银行和保险要实行分业经营,但是保险和银行的合作却体现了混业经营的现象。由于银保合作在法律上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使得银保之间所开展的业务都缩头缩尾,由此可见目前法律上的许多经营的规定都不能够适应新的形势,大大缓解了银保合作的步伐。
二、提高我国银行与保险业间合作水平的对策
(一)保险监管机关应加强监管力度。
随着银行和保险业的合作,使得金融业的竞争逐渐变的复杂,这也就使得监管部门对他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监管的机关应该加大监督的力度,查处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代理手续费过高的问题,以及银行采取一些不正当的强制行为让客户产于保险,以此来保证银行代理业务的环境健康。除此之外,还要运用政府来推进银保之间的合作,减少由于银保界线淡化而引发的矛盾和冲突。
(二)银行要树立起现代化的经营观念。
从银行的发展情况来看,由于我国的总体利率水平还处在较低的层次,盈利的空间较小,这也就使得经营的效益逐渐低下。因此,在这个时候银行和保险业都应转变自身的经营理念,利用自身的优势来推展业务,加强银保之间的合作力度,达到双赢的局面。银行要开发服务功能,利用保险业的多样化保险商品,吸引客户的眼球,强大自身的直销体系,为保险业和银行的合作发展开辟新的道路。
(三)加强银保监管部门之间合作。
在银行和保险业合作的新形势下,应全面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合作,有关部门应该加强人们对银保合作的认识理念,引导他们提高对银保合作的了解,监管部门还应针对银保合作的新动态和新问题,尽快的拟定出一份相应的监管法规,从而确保银保合作的规范性。
(四)建立健全法律环境。
目前,全球化运作的外资银行都在使用混业操作的优势来争夺中国市场的客户,但是我国却坚持实行分页经营,这对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不利的。因此,我国应尽快在混业经营方面有所突破,这样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我国在金融业竞争中的实力。只有不断的创新,积极改善法律监管的条件,才可以在金融的竞争环境中处于一席之地,缓和国内客户对金融产品多样性的渴望,全面提高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综合竞争力,从而为我国银保合作创造有利的拓展空间。
三、结论
综上所述,银行和保险业的相互渗透与合作市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具备着较大的发展潜力,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缺陷。因此,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去总结和探索,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技术的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会有更新型的合作方式涌现出来。
(作者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参考文献:
[1] 吕秀萍. 浅议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 农村金融研究, 1998,(09) .
[2] 杨建平, 刘欢. 浅谈保险业与银行业的合作. 青海金融, 2000,(04).
[3] 邢毓静,巴曙松. 英国保险业与银行业的融合及其发展.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96,(09) .
[4] 郑威. 国际银行业与保险业的渗透与融合. 上海金融, 1997,(07) .
[5] 王秋燕. 我国银行保险经营问题研究. 中国林业企业, 2005,(01) .
关键词 银行 保险 合作
中图分类号:F014文献标识码:A
近两年来,随着消费者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许多新的技术不断涌现出来,使得银行业、保险业等一些金融服务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而这些行业也通过互相的合作来互相补充,从而获得竞争的优势。由此可见,全面加强对保险业和银行业的认识对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内银保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念更新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许多国内的保险公司和银行对银保合作还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对一些发达国家成熟的银行保险的模式也缺乏相应的了解,一些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都只是存在业务自办的片面思想,认为只有依靠自己才是最踏实的,而一些银行则认为银保合作只是在帮保险公司的忙,自己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利益,这些观念也在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银保合作的发展。
(二)产品创新问题。
大多数的保险公司和银行之间建立一定的联盟关系,只是单纯的合作协议的形式来完成,但是真正合作却没有,主要一个原因是保险业可以提供给银行出售的险种并不多,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影响着银保合作的深度。这主要是双方都缺乏相应的创新积极性,对银保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没有一个真正的认识。
(三)技术开发问题。
目前,许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电脑联网程度较差,使得电子化的管理水平较低,在信息的传输和数据的采集上都相对落后,许多的投保手续都需要人工进行操作,投保人必须先要在银行办理投保手续,再由银行转交给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办好所有的审核手续以后,签好保单,再由银行代理的机构送给投保人。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这一系列的工作的程序较为复杂,而且浪费了很多的人力和物力。要完成整个工作需要好几天的时候,使得银行的服务无法跟上客户的需求,很大程度的影响了银保的合作。
(四)法律环境问题。
在我国的《保险法》、《商业银行法》等一系列的金融法规中规定了银行和保险要实行分业经营,但是保险和银行的合作却体现了混业经营的现象。由于银保合作在法律上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使得银保之间所开展的业务都缩头缩尾,由此可见目前法律上的许多经营的规定都不能够适应新的形势,大大缓解了银保合作的步伐。
二、提高我国银行与保险业间合作水平的对策
(一)保险监管机关应加强监管力度。
随着银行和保险业的合作,使得金融业的竞争逐渐变的复杂,这也就使得监管部门对他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监管的机关应该加大监督的力度,查处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代理手续费过高的问题,以及银行采取一些不正当的强制行为让客户产于保险,以此来保证银行代理业务的环境健康。除此之外,还要运用政府来推进银保之间的合作,减少由于银保界线淡化而引发的矛盾和冲突。
(二)银行要树立起现代化的经营观念。
从银行的发展情况来看,由于我国的总体利率水平还处在较低的层次,盈利的空间较小,这也就使得经营的效益逐渐低下。因此,在这个时候银行和保险业都应转变自身的经营理念,利用自身的优势来推展业务,加强银保之间的合作力度,达到双赢的局面。银行要开发服务功能,利用保险业的多样化保险商品,吸引客户的眼球,强大自身的直销体系,为保险业和银行的合作发展开辟新的道路。
(三)加强银保监管部门之间合作。
在银行和保险业合作的新形势下,应全面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合作,有关部门应该加强人们对银保合作的认识理念,引导他们提高对银保合作的了解,监管部门还应针对银保合作的新动态和新问题,尽快的拟定出一份相应的监管法规,从而确保银保合作的规范性。
(四)建立健全法律环境。
目前,全球化运作的外资银行都在使用混业操作的优势来争夺中国市场的客户,但是我国却坚持实行分页经营,这对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不利的。因此,我国应尽快在混业经营方面有所突破,这样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我国在金融业竞争中的实力。只有不断的创新,积极改善法律监管的条件,才可以在金融的竞争环境中处于一席之地,缓和国内客户对金融产品多样性的渴望,全面提高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综合竞争力,从而为我国银保合作创造有利的拓展空间。
三、结论
综上所述,银行和保险业的相互渗透与合作市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具备着较大的发展潜力,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缺陷。因此,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去总结和探索,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技术的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会有更新型的合作方式涌现出来。
(作者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参考文献:
[1] 吕秀萍. 浅议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 农村金融研究, 1998,(09) .
[2] 杨建平, 刘欢. 浅谈保险业与银行业的合作. 青海金融, 2000,(04).
[3] 邢毓静,巴曙松. 英国保险业与银行业的融合及其发展.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96,(09) .
[4] 郑威. 国际银行业与保险业的渗透与融合. 上海金融, 1997,(07) .
[5] 王秋燕. 我国银行保险经营问题研究. 中国林业企业, 200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