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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电梯的安全运行与人们的生活质量紧密相连,电梯安全监管至关重要。巫山县电梯运行存在诸多问题隐患,管理体制不健全,严重缺少相关检查、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社会监管参与少。
关键词:电梯;安全运行;监管
电梯是人们出行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也是使用最为广泛普遍的一类特种设备。电梯运行的安全及稳定直接关系到每一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品质,备受社会关注。巫山是移民县城,随着建城近20年和日益增加的新楼栋,电梯监管是全县在城市管理中面临的一个新问题,矛盾已经凸显。而全县电梯安全监管情况总体不佳,亟需政府作出统筹考虑加以解决。
一、巫山县电梯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巫山县城多数楼房修建距今近20年,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不在少数,老、旧电梯的数量每年在不断递增,并且电梯故障率较高,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让人惊心后怕。老旧楼房对加装电梯也有迫切需求,老旧楼房居民相对人口老龄化更严重,加装电梯愿望迫切,但加装电梯涉及金额数量大、部门审批多手续復杂、居民意见不统一等等问题,导致加装电梯成为一大难题。
电梯品质同样不容乐观。随着新城建设、楼盘开发的不断增加,新建楼栋的电梯数量也随之增加,全县每年电梯需求量在100部左右。而目前市场销售的电梯产品品牌较多,品质参差不齐。一些开发建设单位为降低建设成本,不惜采购低价杂牌产品,使得一些小品牌、杂牌、甚至翻新电梯进入市场,使得一些电梯“先天不足”,埋下安全隐患。
同样,电梯安装调试水平也是参差不齐。电梯现场安装质量、调试水平等对电梯日后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品牌电梯为确保其产品品质,一般会采用生产、销售、安装一条龙服务。而一些小品牌电梯,生产、销售、安装大多是分离的,安装单位施工的专业化水平难有保障。巫山购买杂牌电梯的数量不在少数,这也为日后的安全维护留下了漏洞。
电梯能否安全及稳定运行,还与后期的维护、保养、使用、管理有很大关系。全县的电梯维保单位数量少、资质不高,维保单位管理不严,维保人员的专业技术不精,直接导致维保水平整体不高。电梯维保成本高。随着电梯使用年限的延长,零配件日渐老化,但在电梯零配件更换、保养的高费用面前,业主为节省公维金使用,更多选择让电梯带病运行,只有到了零配件损坏才肯更换,因此电梯的故障率更高。
二、巫山县监管电梯安全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老旧电梯更新、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难。老旧电梯更新、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主要难在费用如何分摊,其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纷繁复杂。审批流程较复杂,居民意见难统一,后续维护保养费用难解决,此类具体问题都很难解决。并且老旧住宅居住的人多是低收入群体、租客,希望政府把电梯改造纳入县级惠民工程项目,但县级财政紧缺没有补贴能力,也没有针对此项工作的预算。
2、缺少专业监管人才,人机矛盾突出。由于缺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运行监管只能从程序上把控,技术鉴定则依赖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虽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已派驻2名技术人员,但依旧无法满足技术支撑的需求。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编制只有3人,这3个人要承担县域内876台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工作压力大,监管人员疲于应付日常监察,人机不匹配的矛盾突出。
3、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低端。巫山县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是巫山县市场监管局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唯一信息平台,该平台还在完善当中。由于平台开发人员对特种设备的理解有限,开发过程中又与一线监察人员沟通不畅,导致该平台在使用过称中,出现“磨合期”的各类问题。
4、政府难以督导电梯使用单位全面履行合同。在对电梯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经常遇到部分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不愿意承担安全主体责任。一些电梯使用单位认为己经顾请维护保养公司对电梯进行维护和保养,如果出现安全问题就是维保单位的全部责任,忽略自身的管理职责。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仅做好电梯定期维护保养,也不会提醒使用单位管理到位,造成电梯的日常管理缺失,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一些电梯使用单位认为小问题不足为虑,不肯花钱及时进行管护,导致电梯经常带病运行。
5、政府与社会监管之间缺乏互动。全县对电梯的安全监管基本属于政府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主要依托万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从技术上对电梯安全进行把关、监察人员日常监察的方式来对监管,并没有完全借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及公众力量来共同监督。
三、巫山加强电梯监管的建议
1、县级层面尽快出台我县电梯安全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强调不同环节、各类主体的安全主体责任;建委部门牵头制定电梯选型、配置标准,提高电梯产品市场准入“门槛”,减少购买低劣品质电梯;对电梯修理资金做出明确规范。
2、加强特检监督。一是特检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监督力量,加大对维保质量的随机考核,进一步强化维保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对专业弱、质量差、整改不力的维保单位实现“黑名单”制度。二是提高对电梯安全运行的监测水平,运用物联网的科技手段,建立电梯安全信息监测平台,对电梯运行实施24小时监控,加强学校、医院、人流量大的公共区域等特殊场合的电梯监管,对电梯事故进行预警报警、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理等。
3、政府财政支持。建议安全监管部门对我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免费组织安全评估,并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更新的专业意见。在此基础上建立督促整改的机制,以业主投入为主,政府财政适当补贴的方式,鼓励业主对老、旧电梯进行积极整改。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府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规范建设、管理程序,简化审批流程,为加装电梯条件成熟的小区做好行政服务。
4、综合县域政府部门职责形成安全监管合力。要落好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领导。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并定期将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向质监部门反馈,促使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发展。
5、充分发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内外社会监督作用。法律明确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专业机构担负技术指导职能和社会力量发挥监督作用四位一体的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积极引入行业协会、保险公司、群众代表等参与到电梯公共管理中,多元共治,对全县电梯持续开展隐患治理。鼓励公众参与安全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杂志等媒介开展宣传工作进学校、企业、社区的活动,进一步普及电梯法律法规及安全小常识。
关键词:电梯;安全运行;监管
电梯是人们出行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也是使用最为广泛普遍的一类特种设备。电梯运行的安全及稳定直接关系到每一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品质,备受社会关注。巫山是移民县城,随着建城近20年和日益增加的新楼栋,电梯监管是全县在城市管理中面临的一个新问题,矛盾已经凸显。而全县电梯安全监管情况总体不佳,亟需政府作出统筹考虑加以解决。
一、巫山县电梯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巫山县城多数楼房修建距今近20年,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不在少数,老、旧电梯的数量每年在不断递增,并且电梯故障率较高,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让人惊心后怕。老旧楼房对加装电梯也有迫切需求,老旧楼房居民相对人口老龄化更严重,加装电梯愿望迫切,但加装电梯涉及金额数量大、部门审批多手续復杂、居民意见不统一等等问题,导致加装电梯成为一大难题。
电梯品质同样不容乐观。随着新城建设、楼盘开发的不断增加,新建楼栋的电梯数量也随之增加,全县每年电梯需求量在100部左右。而目前市场销售的电梯产品品牌较多,品质参差不齐。一些开发建设单位为降低建设成本,不惜采购低价杂牌产品,使得一些小品牌、杂牌、甚至翻新电梯进入市场,使得一些电梯“先天不足”,埋下安全隐患。
同样,电梯安装调试水平也是参差不齐。电梯现场安装质量、调试水平等对电梯日后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品牌电梯为确保其产品品质,一般会采用生产、销售、安装一条龙服务。而一些小品牌电梯,生产、销售、安装大多是分离的,安装单位施工的专业化水平难有保障。巫山购买杂牌电梯的数量不在少数,这也为日后的安全维护留下了漏洞。
电梯能否安全及稳定运行,还与后期的维护、保养、使用、管理有很大关系。全县的电梯维保单位数量少、资质不高,维保单位管理不严,维保人员的专业技术不精,直接导致维保水平整体不高。电梯维保成本高。随着电梯使用年限的延长,零配件日渐老化,但在电梯零配件更换、保养的高费用面前,业主为节省公维金使用,更多选择让电梯带病运行,只有到了零配件损坏才肯更换,因此电梯的故障率更高。
二、巫山县监管电梯安全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老旧电梯更新、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难。老旧电梯更新、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主要难在费用如何分摊,其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纷繁复杂。审批流程较复杂,居民意见难统一,后续维护保养费用难解决,此类具体问题都很难解决。并且老旧住宅居住的人多是低收入群体、租客,希望政府把电梯改造纳入县级惠民工程项目,但县级财政紧缺没有补贴能力,也没有针对此项工作的预算。
2、缺少专业监管人才,人机矛盾突出。由于缺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运行监管只能从程序上把控,技术鉴定则依赖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虽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已派驻2名技术人员,但依旧无法满足技术支撑的需求。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编制只有3人,这3个人要承担县域内876台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工作压力大,监管人员疲于应付日常监察,人机不匹配的矛盾突出。
3、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低端。巫山县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是巫山县市场监管局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唯一信息平台,该平台还在完善当中。由于平台开发人员对特种设备的理解有限,开发过程中又与一线监察人员沟通不畅,导致该平台在使用过称中,出现“磨合期”的各类问题。
4、政府难以督导电梯使用单位全面履行合同。在对电梯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经常遇到部分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不愿意承担安全主体责任。一些电梯使用单位认为己经顾请维护保养公司对电梯进行维护和保养,如果出现安全问题就是维保单位的全部责任,忽略自身的管理职责。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仅做好电梯定期维护保养,也不会提醒使用单位管理到位,造成电梯的日常管理缺失,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一些电梯使用单位认为小问题不足为虑,不肯花钱及时进行管护,导致电梯经常带病运行。
5、政府与社会监管之间缺乏互动。全县对电梯的安全监管基本属于政府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主要依托万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从技术上对电梯安全进行把关、监察人员日常监察的方式来对监管,并没有完全借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及公众力量来共同监督。
三、巫山加强电梯监管的建议
1、县级层面尽快出台我县电梯安全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强调不同环节、各类主体的安全主体责任;建委部门牵头制定电梯选型、配置标准,提高电梯产品市场准入“门槛”,减少购买低劣品质电梯;对电梯修理资金做出明确规范。
2、加强特检监督。一是特检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监督力量,加大对维保质量的随机考核,进一步强化维保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对专业弱、质量差、整改不力的维保单位实现“黑名单”制度。二是提高对电梯安全运行的监测水平,运用物联网的科技手段,建立电梯安全信息监测平台,对电梯运行实施24小时监控,加强学校、医院、人流量大的公共区域等特殊场合的电梯监管,对电梯事故进行预警报警、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理等。
3、政府财政支持。建议安全监管部门对我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免费组织安全评估,并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更新的专业意见。在此基础上建立督促整改的机制,以业主投入为主,政府财政适当补贴的方式,鼓励业主对老、旧电梯进行积极整改。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府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规范建设、管理程序,简化审批流程,为加装电梯条件成熟的小区做好行政服务。
4、综合县域政府部门职责形成安全监管合力。要落好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领导。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并定期将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向质监部门反馈,促使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发展。
5、充分发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内外社会监督作用。法律明确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专业机构担负技术指导职能和社会力量发挥监督作用四位一体的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积极引入行业协会、保险公司、群众代表等参与到电梯公共管理中,多元共治,对全县电梯持续开展隐患治理。鼓励公众参与安全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杂志等媒介开展宣传工作进学校、企业、社区的活动,进一步普及电梯法律法规及安全小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