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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高职院校财会类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税务处理能力的培养具有突出重要的作用。基于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我们必须在准确判断企业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结合高职院校自身的所拥有的教学资源来对税法课程的具体能力培养目标进行准确定位。同时积极整合目前的教学资源,建立以培养学生税收知识搜集能力为一个基础,算税报税能力为两项基本技能,纳税筹划能力为一种更高要求的能力培养目标,来指导我们的教学实践。
关键词:应用型 理实一体化 税法课程 整合 供求
1 高职院校财会专业税法课程能力培养目标定位的重要性分析
一直以来,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都定位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所谓应用型人才就是能够把成熟的技术和理论应用到实际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技能型人才。对此,我们必须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指引下,对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学校的教学进行平衡,运用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开展课程的教学,才能真正实现为企业提供具有其所需的专业技能的专业人才。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从需求的角度来看,我们的人才培养必须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目前我们高职财会类的学生就业主要集中在中小的工商企业及中小的会计服务公司,而记账和报税则是其工作的重点。所以高职财会类专业在人才培养中必须突出税法类课程的重要地位,以满足企业对人才税务知识的需求。同时,我们必须看到企业需要的税务知识不仅仅是停留在理论,而是需要我们的学生在具备充足税务知识的基础上能够解决实际的税务问题,即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情况来进行税款的计算及纳税申报并办理其他税法事项的能力。这些具体的能力教育在我们目前的教学实践中是比较欠缺的。
其次,从供给的角度来看,我们目前的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基本都开设了税法的课程,以及相应的实训课程。同时,社会上有很多的软件开发企业,为我们提供了各种教学软件,能够很好地模拟各个税种的网上纳税申报操作程序。这些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们在目前的条件下能够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来进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是这里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整合我们的资源,如何对税法课程进行理实一体化的改造。
2 高职院校财会专业税法课程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缺失分析
2.1 欠缺对税收法律法规搜集整理能力的培养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中,我们都是以教材作为我们教学的主要依据。其实这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即教材与实际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全接轨。众所周知,税收法律法规是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调整的,所以即使最新的税法教材也无法完全与实际的税收法律法规同步。或者,即使当前教材与税收法律法规是同步了,也无法保证其与以后学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用到的税收法律法规同步。我们的学生需要的不是死记硬背法规条文的能力,而是能够通过各种途径来自己搜集整理税收法律法规的能力。
2.2 欠缺对纳税业务资料分析处理能力的培养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中,我们总是脱离了实际的工作环境。在讲解税法的问题时,我们总是抽丝剥茧,把问题直白地呈现在学生面前,要求他们根据描述出来的经济业务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殊不知,实际工作中,最为复杂的就是对原始资料的整理和分析,因为没有人会把这些资料整理好,然后告诉你要交什么税,再来请你算算到底应该交多少。而是需要我们的学生能够自己整理理解这些资料,从中找出需要应税的项目来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当我们的学生面对一大堆原始凭证时往往就会理不出头绪,欠缺对这些原始资料分析处理的能力。
2.3 欠缺对税收申报等实务办理能力的培养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中,我们对纳税申报的讲解偏少,很多时候都停留在手工填写纳税申报表的阶段。但是实际工作中,企业的纳税申报现在基本上完全是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在税法业务办理中还涉及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种的认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办理减免税申请、税务文书签收、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起等具体实际业务,对于这些我们的教学和实际脱节非常严重,学生也严重缺乏对这些实务办理的能力,同时欠缺专业沟通能力。
2.4 欠缺对税收筹划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中,我们对纳税筹划的讲解基本上是浅尝辄止。一般都是理论讲解为主,辅之以按照理论知识设计出来的所谓案例。实际上纳税筹划是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课程,不仅要求学生具备纳税筹划的理论知识,更需要学生对具体实际业务有全面深刻的认识,否则纳税筹划无从谈起。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如果脱离了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来讲纳税筹划基本上是无意义的。问题是,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又是企业亟需的应用技能,合理的纳税筹划不仅仅能减少企业的额外负担,也能促进国家经济转型调整目标的实现。因此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是必不可少的。
3 高职院校财会专业税法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
基于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在税法课程的组织上,我们应进行以下调整:首先,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论课程必须与实训课程相结合;其次,税法的课程内容必须与税务会计课程相结合;再次,税法的教学手段中手工的操作必须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最后,校内课堂与校外实践基地相结合。
3.1 以培养税收法律法规搜集整理能力为基础 借用一句古话,“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笔者认为,在当前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中,教会学生搜集整理信息的能力非常重要。对于税法课程亦是如此。既然我们不能保证将所有最新最全面的税收法律法规全部教授给我们的学生,那么我们就应当让学生掌握各种获取税收知识的途径和渠道。如网络的渠道,有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地方各级税务机关的网站,都可以成为他们搜集税收法律法规的主要渠道,另外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可以很好的为他们解答税法的问题。对此,我们在税法课程的教学实践中,可以设计一些疑难問题,然后引导学生通过这些途径和渠道来找到问题的答案,从而培养学生通过各种渠道搜集税收法律法规知识的能力。 3.2 以培养算税报税能力为两项基本技能 在这两项基本技能中,算税能力是指培养对企业的原始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然后找出其中的税法项目,明确其结合税收法律法规来进行税款的计算。在实际的教学设计中,可以通过教学过程中的实训,让学生自己来整理企业的原始凭证,同时,可将税法课程和税务会计结合,然后不仅让学生能够理解税务和会计之间的直接联系,还可以帮助学生理解这些原始资料,并且结合所学的知识来对企业的应纳税情况进行计算。报税能力除了指学生能够通过税务机关的网上申报体系进行纳税申报之外,还包括其他税法业务的办理能力。对此我们可以借助目前现有的纳税申报教学软件资源,来辅助我们的教学,让学生边学边练,掌握网上纳税申报的操作。同时针对其他的税法业务办理,我们可以在教学场景中进行模拟,让学生自己来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准备相关资料,完成模拟的税务登记、减免税申请等具体实际工作。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有效地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可以帮助学生真正地掌握这些基本的技能。
3.3 以培养纳税筹划能力为更高要求 对学生来说,纳税筹划能力的训练是至关重要的,但是这种能力的培养又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纳税筹划必须依赖企业具体所处的经济法律环境及企业具体的业务环境。所以在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中,仅仅依靠传统的课堂教学环境是远远不够的。现在很多高职院校都开设了校外实践基地,甚至财会专业完全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开设专门的会计咨询机构。让学生进入这些专门的第二课堂,在实践中学习,是非常可行的培养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的一个途径。
4 小结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在财会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税务处理能力是重中之重。对此,高职院校必须在对企业和专业会计服务机构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整合自身的教学资源,来对课程教学体系进行重新的安排,真正實现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方式。高职院校只有坚持切合实际需求能力的目标,才能真正培养出满足社会实际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姚爱科.试论《税务会计》课程与《税法》课程的整合[J].会计之友,2009(6).
[2]李晓红,谢晓燕.高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J].会计之友,2010(10).
[3]张赢盈.专科院校《税法》课程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创新[J].中国对外贸易,2011(2).
[4]吴婷,陈明明.高职高专纳税筹划课程教学改革设想[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
[5]华耀军.高职院校税收类课程开发浅探[J].财会通讯,2011(10).
[6]高巧依.税法课程教学模式优化研究[J].山西财会大学学报,2012(4).
本文系苏州市职业大学2012年青校级教改项目“基于苏州会计服务外包发展的财会专业建设设想”阶段成果。(项目编号:SZDJG-12037)。
关键词:应用型 理实一体化 税法课程 整合 供求
1 高职院校财会专业税法课程能力培养目标定位的重要性分析
一直以来,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都定位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所谓应用型人才就是能够把成熟的技术和理论应用到实际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技能型人才。对此,我们必须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指引下,对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学校的教学进行平衡,运用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开展课程的教学,才能真正实现为企业提供具有其所需的专业技能的专业人才。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从需求的角度来看,我们的人才培养必须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目前我们高职财会类的学生就业主要集中在中小的工商企业及中小的会计服务公司,而记账和报税则是其工作的重点。所以高职财会类专业在人才培养中必须突出税法类课程的重要地位,以满足企业对人才税务知识的需求。同时,我们必须看到企业需要的税务知识不仅仅是停留在理论,而是需要我们的学生在具备充足税务知识的基础上能够解决实际的税务问题,即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情况来进行税款的计算及纳税申报并办理其他税法事项的能力。这些具体的能力教育在我们目前的教学实践中是比较欠缺的。
其次,从供给的角度来看,我们目前的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基本都开设了税法的课程,以及相应的实训课程。同时,社会上有很多的软件开发企业,为我们提供了各种教学软件,能够很好地模拟各个税种的网上纳税申报操作程序。这些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们在目前的条件下能够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来进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是这里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整合我们的资源,如何对税法课程进行理实一体化的改造。
2 高职院校财会专业税法课程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缺失分析
2.1 欠缺对税收法律法规搜集整理能力的培养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中,我们都是以教材作为我们教学的主要依据。其实这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即教材与实际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全接轨。众所周知,税收法律法规是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调整的,所以即使最新的税法教材也无法完全与实际的税收法律法规同步。或者,即使当前教材与税收法律法规是同步了,也无法保证其与以后学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用到的税收法律法规同步。我们的学生需要的不是死记硬背法规条文的能力,而是能够通过各种途径来自己搜集整理税收法律法规的能力。
2.2 欠缺对纳税业务资料分析处理能力的培养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中,我们总是脱离了实际的工作环境。在讲解税法的问题时,我们总是抽丝剥茧,把问题直白地呈现在学生面前,要求他们根据描述出来的经济业务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殊不知,实际工作中,最为复杂的就是对原始资料的整理和分析,因为没有人会把这些资料整理好,然后告诉你要交什么税,再来请你算算到底应该交多少。而是需要我们的学生能够自己整理理解这些资料,从中找出需要应税的项目来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当我们的学生面对一大堆原始凭证时往往就会理不出头绪,欠缺对这些原始资料分析处理的能力。
2.3 欠缺对税收申报等实务办理能力的培养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中,我们对纳税申报的讲解偏少,很多时候都停留在手工填写纳税申报表的阶段。但是实际工作中,企业的纳税申报现在基本上完全是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在税法业务办理中还涉及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种的认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办理减免税申请、税务文书签收、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起等具体实际业务,对于这些我们的教学和实际脱节非常严重,学生也严重缺乏对这些实务办理的能力,同时欠缺专业沟通能力。
2.4 欠缺对税收筹划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中,我们对纳税筹划的讲解基本上是浅尝辄止。一般都是理论讲解为主,辅之以按照理论知识设计出来的所谓案例。实际上纳税筹划是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课程,不仅要求学生具备纳税筹划的理论知识,更需要学生对具体实际业务有全面深刻的认识,否则纳税筹划无从谈起。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如果脱离了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来讲纳税筹划基本上是无意义的。问题是,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又是企业亟需的应用技能,合理的纳税筹划不仅仅能减少企业的额外负担,也能促进国家经济转型调整目标的实现。因此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是必不可少的。
3 高职院校财会专业税法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
基于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在税法课程的组织上,我们应进行以下调整:首先,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论课程必须与实训课程相结合;其次,税法的课程内容必须与税务会计课程相结合;再次,税法的教学手段中手工的操作必须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最后,校内课堂与校外实践基地相结合。
3.1 以培养税收法律法规搜集整理能力为基础 借用一句古话,“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笔者认为,在当前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中,教会学生搜集整理信息的能力非常重要。对于税法课程亦是如此。既然我们不能保证将所有最新最全面的税收法律法规全部教授给我们的学生,那么我们就应当让学生掌握各种获取税收知识的途径和渠道。如网络的渠道,有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地方各级税务机关的网站,都可以成为他们搜集税收法律法规的主要渠道,另外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可以很好的为他们解答税法的问题。对此,我们在税法课程的教学实践中,可以设计一些疑难問题,然后引导学生通过这些途径和渠道来找到问题的答案,从而培养学生通过各种渠道搜集税收法律法规知识的能力。 3.2 以培养算税报税能力为两项基本技能 在这两项基本技能中,算税能力是指培养对企业的原始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然后找出其中的税法项目,明确其结合税收法律法规来进行税款的计算。在实际的教学设计中,可以通过教学过程中的实训,让学生自己来整理企业的原始凭证,同时,可将税法课程和税务会计结合,然后不仅让学生能够理解税务和会计之间的直接联系,还可以帮助学生理解这些原始资料,并且结合所学的知识来对企业的应纳税情况进行计算。报税能力除了指学生能够通过税务机关的网上申报体系进行纳税申报之外,还包括其他税法业务的办理能力。对此我们可以借助目前现有的纳税申报教学软件资源,来辅助我们的教学,让学生边学边练,掌握网上纳税申报的操作。同时针对其他的税法业务办理,我们可以在教学场景中进行模拟,让学生自己来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准备相关资料,完成模拟的税务登记、减免税申请等具体实际工作。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有效地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可以帮助学生真正地掌握这些基本的技能。
3.3 以培养纳税筹划能力为更高要求 对学生来说,纳税筹划能力的训练是至关重要的,但是这种能力的培养又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纳税筹划必须依赖企业具体所处的经济法律环境及企业具体的业务环境。所以在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中,仅仅依靠传统的课堂教学环境是远远不够的。现在很多高职院校都开设了校外实践基地,甚至财会专业完全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开设专门的会计咨询机构。让学生进入这些专门的第二课堂,在实践中学习,是非常可行的培养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的一个途径。
4 小结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在财会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税务处理能力是重中之重。对此,高职院校必须在对企业和专业会计服务机构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整合自身的教学资源,来对课程教学体系进行重新的安排,真正實现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方式。高职院校只有坚持切合实际需求能力的目标,才能真正培养出满足社会实际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姚爱科.试论《税务会计》课程与《税法》课程的整合[J].会计之友,2009(6).
[2]李晓红,谢晓燕.高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J].会计之友,2010(10).
[3]张赢盈.专科院校《税法》课程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创新[J].中国对外贸易,2011(2).
[4]吴婷,陈明明.高职高专纳税筹划课程教学改革设想[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
[5]华耀军.高职院校税收类课程开发浅探[J].财会通讯,2011(10).
[6]高巧依.税法课程教学模式优化研究[J].山西财会大学学报,2012(4).
本文系苏州市职业大学2012年青校级教改项目“基于苏州会计服务外包发展的财会专业建设设想”阶段成果。(项目编号:SZDJG-12037)。